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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生平之辅政开元,十条政治主张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作者:姚崇

 

唐玄宗李隆基发动诛杀太平公主党羽的先天政变,有意任命姚崇为宰相,姚崇提出十条政治主张

713年(开元元年),唐玄宗李隆基发动先天政变,诛杀太平公主党羽,后到新丰(在今陕西临潼东北)检阅军队。当时,姚崇正在同州担任刺史,距离新丰不到三百里,按规定应到行在见驾,而唐玄宗也密召姚崇前来。姚崇到后,与唐玄宗议论天下大事,侃侃畅谈,不知疲倦,唐玄宗有意任命他为宰相。

姚崇遂提出十条政治主张:

实行仁政,废除严刑峻法。

息兵休战,不求边功。

法行自近,公平执法。

宦官不得干政。

拒绝租赋外的贡献。

皇亲国戚不得担任台省官。

礼待朝臣。

虚怀纳谏。

不再增建道观、佛寺。

以两汉外戚专权为鉴戒。

唐玄宗任命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梁国公,后升任紫微令,姚崇拜相后,佐理朝政,革故鼎新

唐玄宗欣然接受。次日,姚崇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封梁国公,后升任紫微令。

姚崇拜相后,佐理朝政,革故鼎新,大力推行社会改革,兴利除弊。他从整饬制度入手,罢去冗职,选用官吏,并抑制皇亲、国戚和功臣的权势,注意发展生产,为开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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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姚崇简介

姚崇(651年-721年),本名元崇,字元之,陕州硖石(今河南陕县)人,唐代著名政治家,嶲州都督姚懿之子。
姚崇文武双全,历仕则天、中宗、睿宗三朝,两次拜为宰相,并兼任兵部尚书。他曾参与神龙政变,后因不肯依附太平公主,被贬为刺史。唐玄宗亲政后,姚崇被任命兵部尚书、同平章事,进拜中书令,封梁国公。他提出十事要说,实行新政,辅佐唐玄宗开创开元盛世,被称为救时宰相。
姚崇执政三年,与房玄龄、杜如晦、宋璟并称唐朝四大贤相。721年(开元九年),姚崇去世,追赠扬州大都督,赐谥文献。

本    名
姚崇
别    称
姚元崇
字    号
字元之
所处时代
唐朝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地
陕州硖石
出生时间
651年
去世时间
721年9月28日
主要作品
《姚崇集》
主要成就
辅佐玄宗开创盛世
官    职
中书令
爵    位
梁县侯→梁国公
谥    号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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