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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伯彦反对抗金,但是因为担任宰相的时候不能提出有效的治国政策所以受到弹劾被罢官

作者:汪伯彦

 

宋高宗继位后汪伯彦被任命为同知枢密院事,后来又升为为右仆射。

金兵逼近京城汴梁(今河南开封)时,宋钦宗下诏说,现金人正想与大宋议和,康王赵构率兵,不可轻举妄动。汪伯彦认为可以。宗泽说,金人狂妄奸诈,议和是缓兵之计;如果相信他们,后悔也来不及,应该立即进兵。汪伯彦等人阻挠他。等到汴梁被攻破,金人俘虏宋徽宗、宋钦宗北去,张邦昌僭位称帝,赵构听到后流涕。
公元1127年(靖康二年)春,赵构秉承皇帝旨意任命汪伯彦为显谟阁待制,不久,升任为元帅、直学士。同年五月,赵构即位,是为宋高宗,升任汪伯彦为同知枢密院事。六月,又升任为知枢密院事。公元1128年(建炎二年)12月,宋高宗任命汪伯彦为右仆射。

 

汪伯彦主张议和,百姓内侍都弹劾他们,后来被贬值居住永州。
宋高宗刚即位时,天下百姓盼望太平。当时,汪伯彦主和,反对抗金,促请宋高宗南迁扬州(今江苏扬州)。公元1129年(建炎三年),汪伯彦与黄潜善担任宰相,专权放任,不能提出任何施政方针。上至御史、谏官,下至百姓、内侍,都弹劾他们。汪伯彦被罢免为观文殿大学士、洪州知州,后改为提举崇福宫。同年二月,金兵攻陷扬州,汪伯彦被贬职居住在永州(今湖南零陵)。
公元1131年(绍兴元年),汪伯彦恢复官职,任池州(今安徽贵池)知州、江东安抚大使。台谏官认为不能这样安排汪伯彦,于是诏命汪伯彦仍以旧的官职去管理宫观,不久任广州知州。公元1134年(绍兴四年),宋高宗追褒陈东、欧阳澈。舍人王居正不停地论奏汪伯彦、黄潜善,汪伯彦先前的官职也被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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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汪伯彦(1069年―1141年),字廷俊,徽州祁门(今安徽祁门)人,南宋初年宰相、奸臣。
汪伯彦在公元1103年(崇宁二年)考中进士,初授成安主簿,之后历任中奉大夫、开府司仪曹事、军器少监等职,并在任职期间先后受到宋徽宗、宋钦宗两任皇帝的召见。他将自己撰写的《河北边防十策》上呈宋钦宗赵桓,因切合帝意被任命为直龙图阁,知相州。金兵攻陷真定之后,真定帅府迁往相州由汪伯彦负责统领。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11月,在钦宗赵桓的九弟康王赵构出使金营时,汪伯彦亲自率军护卫,因此深受赵构信任。北宋灭亡之后,赵构在应天府继承皇位建立南宋,是为高宗。汪伯彦升任知枢密院事。公元1128年(建炎二年)12月,宋高宗任命汪伯彦为右仆射。汪伯彦与黄潜善在相位时不思战守之计,只知专权自恃。并主谋南迁扬州,公元1129年(建炎三年),扬州失守,高宗下诏罢免汪伯彦的宰相职务。后又知池州(今安徽贵池区)、宣州(今安徽宣城)。以献其所著《中兴日历》。不久升任检校少傅。绍兴十一年(1141年)去世,终年七十三岁。追赠为少师,谥号“忠定”。

中文名
汪伯彦
别    名
汪廷俊
国    籍
南宋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徽州祁门(今安徽祁门)
出生日期
1069年
逝世日期
1141年
职    业
官员、奸相
谥    号
忠定
官    职
右仆射、少傅等
追    赠
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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