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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豫立了十一税法,是历史上较为沉重的赋税,无论老少都需要缴税

作者:刘豫

 

在刘豫统治的生活的人民,生活极其痛苦,需要收百姓年收入的十分一样为税。

刘豫为满足伪齐统治集团和金统治的需求,接纳户部侍郎冯长宁之请,立“什一税法”。什一税法就是收百姓年收入的十分之一为税,这是历史上较沉重的赋税。除什一税法外,还有名目繁多、多如牛毛的各种杂税,“赋敛及于絮缕,割剥至于蔬果,凡民间蔬圃之田,皆分三季纳税。‘连民间的坟墓等,也要掘了,以聚敛棺中葬品。四境内之民,无论男女老幼,无日不纳税。伪齐统治下的人民,生活极其痛苦,而刘豫却过着腐败透顶的生活。

 

刘豫的家庭成员介绍祖父刘忠,父亲刘宣母亲翟氏,配偶钱皇后。

祖父:刘忠,刘豫尊其为齐徽祖
父亲:刘宣,刘豫尊其为齐衍祖
母亲:翟氏,刘豫尊其为为皇太后
配偶:钱皇后
弟:刘益
子:刘麟
侄:刘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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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刘豫简介

刘豫(1073年—1143年或1146年),字彦游,永静军阜城(今属河北)人,金朝扶植的傀儡政权伪齐皇帝。元符时进士及第。北宋末任河北西路提点刑狱,金兵南下即弃职逃走。建炎二年(1128年),任知济南府,他见北方大乱,请改派江南一郡被执政拒绝。金兵围城,他杀勇将关胜而降。建炎四年(1130年),受金册封为“大齐皇帝”,建都大名(今河北大名),册文有“世修子礼”等语。先用金天会年号,不久,奉金朝的命令,改元阜昌。绍兴二年(1132年,金天会十年),刘豫迁都汴京。他屡次派子刘麟、侄刘猊及宋叛将李成、孔彦舟等,配合金军侵宋。伪齐军曾攻占襄阳等地。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破李成,收复襄阳等地。同年,刘豫遣子刘麟会合金军渡淮南侵,遭到失败。刘豫屡败,金廷对他日益不满。绍兴六年(1136年),刘麟等征发中原民兵大举侵宋,金朝按兵不动,不肯协助。伪齐军大败溃退,伤亡极重,民怨沸腾。次年,金废刘豫为蜀王,取消伪齐政权。后又迫令迁居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波罗城),改封曹王。刘豫被废时年六十五岁;卒年,宋史记载为绍兴十三年(1143年),金史则记载为皇统六年(1146年)。

本    名
刘豫
字    号
彦游
所处时代
两宋之际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时间
1073年
去世时间
1143年或1146年
籍    贯
永静军阜城
身    份
伪齐皇帝
年    号
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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