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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弥远降金乞合引起理学派不满,史弥远为改善形象,扶持理学派,重用理学派人士

作者:史弥远

 

签订嘉定和议的第二年,赞同开禧北伐的军官谋杀史弥远未果被处死,华岳对史弥远求和很是不满。
史弥远的降金乞和行为,使南宋军民十分不满。在嘉定和议签订的次年,赞同开禧北伐的军官罗日愿与殿前司、步军司军官杨明、张兴等,谋杀奸相史弥远未成,都被处死。嘉定十四年(1221年),又发生了殿前司军官华岳谋杀史弥远事件。在开禧北伐时,华岳作为军事理论家(著有兵书《翠微南征录》等传世),以战略眼光指出,应待金朝破坏和议时攻金,不应在准备不足时主动北伐,因而受到韩侂胄的打击。但对史弥远的乞降求和更为不满,“谋去丞相史弥远,……宁宗知其名,欲生之,弥远曰:‘是欲杀臣者’。竟杖死东市”。

 

史弥远降金乞合引起理学家不满,史弥远为改善形象提高理学派的地位。
史弥远的降金乞和行为,也引起著名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等人愤慨。然而理学人士刘爚,在嘉定和议签订后不久,就向史弥远提出:“荐引诸贤”,表彰朱熹,为史弥远改善形象出谋划策,借史弥远之力以倡导理学。史弥远不仅随后即起用诸多理学人士,还在嘉定年间,对不符合赐谥条件的理学家朱熹、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分别特赐谥号为文、元、纯、正、明,提高理学派的地位,争取理学人士的拥戴。在史弥远用阴谋手段,废除并杀害宋宁宗指定的继承人赵竑,并伪造宁宗遗诏,扶立宋理宗以后,宋理宗意外成为皇帝,甘心作傀儡,史弥远的形象因而更为丑陋。理学家真德秀、魏了翁对史弥远的所作所为深为不满,先后以“谤讪”、“诬诋”罪名,被落职闲居。但史弥远为改善其形象,仍继续推行扶持理学派,重用或起用理学派人士,并追赠朱熹太师官号,追封信国公爵位,表彰朱熹的《四书集注》。还追赐岳飞的谥号为忠武,企图以此掩盖他奸臣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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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史弥远(1164年—1233年),字同叔。明州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南宋中期权相,尚书右仆射史浩之子。淳熙十四年(1187年)进士及第。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北伐失败,金朝来索主谋。史弥远时任礼部侍郎兼资善堂翊善,与杨皇后等密谋,遣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于玉津园槌杀韩侂胄,后函其首送金请和。史弥远因此升任右丞相兼枢密使,独相宋宁宗赵扩十七年。
史弥远权势熏灼,太子赵竑心不能平,曾书字于几曰:“弥远当决配八千里”,又呼弥远为“新恩”,意他日当将史弥远流放新州或恩州。史弥远大惧,潜谋废立。从越州求得宗室子赵与莒,赐名贵诚,立为沂王后,亟力扶植。嘉定十七年(1224年)八月,宋宁宗死,弥远矫诏拥立贵诚,改名昀,是为宋理宗,封赵竑为济王,出居湖州。宝庆元年(1225年)正月,湖州人潘壬等谋立济王赵竑未遂,史弥远派人逼竑自缢,诡称病死。自此又独相宋理宗九年。
史弥远在两朝擅权共二十六年,一直得到宋宁宗﹑理宗的信用,封官加爵不已。其亲信七人,被时人称为“四木三凶”。史弥远等对金采取屈服妥协,对南宋人民则疯狂掠夺。他招权纳贿,货赂公行。还大量印造新会子,不再以金﹑银﹑铜钱兑换,而只以新会子兑换旧会子,并且把旧会子折价一半。致使会子充斥,币值跌落,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绍定六年(1233年),史弥远病死,追封卫王,谥忠献。

本    名
史弥远
别    称
史相、史卫王、史忠献
字    号
字同叔
所处时代
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出生时间
1164年
去世时间
1233年
主要成就
宋宁宗、宋理宗两朝宰相
官    职
右丞相兼枢密使
封    爵
会稽郡王
谥    号
忠献
追    赠
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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