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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八》中关于朱翊镠的记载,之世子常淓幼,母妃李氐理籓事,后贼躏中州,常淓流寓于杭

作者:朱翊镠

 

史书关于朱翊镠的记载“翊镠好文,性勤饬”

《明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八》
潞简王翊镠,穆宗第四子。隆庆二年生,生四岁而封。万历十七年之籓卫辉。初,翊镠以帝母弟居京邸,王店、王庄遍畿内。比之籓,悉以还官,遂以内臣司之。皇店、皇庄自此益侈。翊镠居籓,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者。其后福籓遂缘为故事。明初,亲王岁禄外,量给草场牧地,间有以废壤河滩请者,多不及千顷。部臣得执奏,不尽从也。景王就籓时,赐予概裁省。楚地旷,多闲田,诏悉予之。景籓除,潞得景故籍田,多至四万顷,部臣无以难。至福王常洵之国,版籍更定,民力益绌,尺寸皆夺之民间,海内骚然。论者推原事始,颇以翊镠为口实云。翊镠好文,性勤饬,恒以岁入输之朝,助工助边无所惜,帝益善之。四十二年,皇太后哀问至,翊镠悲恸废寝食,未几薨。

 

朱翊镠之世子常淓幼,母妃李氐理籓事,后贼躏中州,常淓流寓于杭

世子常淓幼,母妃李氐理籓事。时福王奏请,辄取中旨,帝于王妃奏,亦从中下,示无异同。部臣言:“王妃奏陈四事,如军校月粮之当给发,义和店之预防侵夺,义所当许;至岁禄之欲先给,王庄之欲更设,则不当许。且于王无丝豪益,徒令邸中人日鱼肉小民,饱私囊。将来本支千亿,请索日频,尽天府之版章,给王邸而不足也。”不报。四十六年,常淓嗣。崇祯中,流贼扰秦、晋、河北。常淓疏告急,言:“卫辉城卑土恶,请选护卫三千人助守,捐岁入万金资饷,不烦司农。”朝廷嘉之。盗发王妃?冢,常淓上言:“贼延蔓渐及江北,凤、泗陵寝可虞,宜早行剿灭。”时诸籓中能急国难者,惟周、潞二王云。后贼躏中州,常淓流寓于杭。顺治二年六月降于我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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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朱翊镠(1568年3月3日―1614年7月4日),明穆宗朱载垕第四子,第一代潞王。生母孝定太后李氏,与万历帝同母。隆庆四年(1570年)二岁时受封潞王。居京师二十年,朱翊镠受尽恩宠,万历帝曾赐其田地万顷。万历十七年(1589年)二十二岁时就藩卫辉府。在藩二十六年,在王位三十五年。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孝定太后去世,讣告到卫辉,朱翊镠悲痛不已,不久即病逝。年四十七岁。谥号简王。

本    名
朱翊镠
别    称
潞王
所处时代
明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时间
1568年3月3日
去世时间
16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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