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360

当前:首页 > 资料

孙传庭镇压农民军时多次以其谋略、果断大败敌军,战绩显赫

作者:孙传庭

 

孙传庭善用谋略,镇压起义军屡次以少胜多,战功卓越
孙传庭自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中进士至崇祯十六年(1643年)兵败身亡的25年间,他由永城知县,逐步升至兵部尚书,统领七省军务,先后参与并主持了数十次对明末民军的镇压活动,深得明廷赏识。不论是在“四正六隅”的联合围剿中,还是在“汛守要隘”的单独行动中,他都以其独有的狡黠、多谋、果断,使农民起义军多次处境艰险,成为明廷手中一张不可多得的王牌。故此,《明史》有“传庭死而明亡矣”的说法。

史书评价孙传庭具有治国之才却未能被重用,《明史》记载
传庭死,关以内无坚城矣。
流贼蔓延中原,所恃以御贼者独秦兵耳。傅宗龙、孙传庭远近相望,倚以办贼。汪乔年、杨文岳奋力以当贼锋,而终于溃偾。此殆有天焉,非其才之不任也。传庭败死,贼遂入关,势以愈炽。存亡之际,所系岂不重哉!
吴伟业《雁门尚书行》
雁门尚书受专征,登坛盼顾三军惊。身长八尺左右射,坐上咄叱风云生。
急传使者上都来,夜半星侈马流汗。覆辙宁堪似往年,催军还用松山箭。尚书得诏初呻吟,撅起长刀忽长叹。我今不死非英雄,古来得失由谁算?

免责声明:本文(含所附图片)由热心网友 “一秒一幕” 上传发布,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崇祯十五年(1642年)任兵部侍郎,总督陕西。次年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带兵镇压李自成、张献忠民变。由于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弹药缺少,朝廷催战,无奈草率出战,后兵败,在陕西潼关战死,马革裹尸,年约51岁。《明史》称“传庭死,而明亡矣”。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清廷追谥“忠靖”。

本    名
孙传庭
字    号
字伯雅,又字白谷
所处时代
明末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代州镇武卫(今山西代县)
出生时间
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
去世时间
1643年(崇祯十六年)
主要作品
《白谷集》、《鉴劳录》
主要成就
击败高迎祥、李自成,斩陈可新、谢君友
历经战役
黑水峪之战、柿园之战、郏县之战
评    价
传庭死,而明亡矣
谥    号
忠靖(清廷谥)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