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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在罗城为官的三年之间,采取了“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使罗城摆脱了混乱的局面

作者:于成龙

 

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委任到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
顺治十八年(1661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心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龙在罗城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在罗城为官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


康熙六年,于成龙主政合州,因政绩显著,被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在合州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1669年(清康熙八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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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冈的知州,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

中文名
于成龙
别    名
北冥,于山
国    籍
清朝
出生地
山西永宁州(今方山县)
出生日期
1617年9月26日
逝世日期
1684年5月31日
职    业
总督、兵部尚书、大学士
主要成就
天下廉吏第一
追    赠
太子太保
谥    号
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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