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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辅晚年生活跌宕起伏,多次被革职又多次担任临时性任务,在作为河总人选靳辅被重新起用,虽然已经年老体衰,但仍旧决心为治河贡献自己一切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靳辅

 

靳辅第二次被革职在家闲居三年,这个时期三次担任临时任务,每次都发挥出治河专家的作用

靳辅第二次被革职以后,连续在家闲居三年。其间曾三次担负临时性的任务。第一次是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十一月,同工部尚书苏赫等查看通州运河,提出在沙河建闸蓄水,通州下流筑堤束水,都被采纳了。第二次是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扈从康熙帝南巡阅河。第三次是康熙三十年(1691年)九月,奉命同户部侍郎博际、兵部侍郎李光地等阅视黄河险工,行前康熙帝特别提到靳辅“于河务最为谙练”。第二年正月还奏,报告了黄河南北两岸无冲损的减水坝及应加培的单薄处,并绘图呈览,下九卿会议,令如靳辅所议实行。还有一次,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三月,漕运总督董讷以北运河水浅,拟尽引南旺河水北流,仓场侍郎凯音布也请浚北运河,康熙帝召靳辅咨询,靳辅提出从北运河两旁下埽束水,不必引南河北流。这时靳辅以治河专家发挥了作用。

 

康熙帝非常重视选择河总人选,靳辅被重新起用,虽然已经年老体衰,但仍旧决心为治河贡献自己一切的智慧和力量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运河同知陈良谟告发河道总督王新命勒取库银六万零七百两,康熙帝更加重视选择河总人选。他说:“倘河务不得其人,一时漕运有误,关系非轻。”他比较了几个可供任命的人选,还是决定罢免王新命,重新起用“熟练河务及其未甚老迈”的靳辅为河道总督。康熙帝说这可以解除他“数载之虑”。靳辅以体衰多病推辞,不许,命顺天府丞徐廷玺作为协理,帮助他,也就走马上任了。
靳辅这一次东山再起,尽管已年老体衰,却仍决心为治河贡献一切智慧和力量。他上任不久,陕西西安、凤翔地区遭灾,康熙帝下令截留江北二十万石漕粮,命从黄河运到山西蒲州(今山西永济县北)。靳辅接受这项任务以后,亲自督运,水路只能运至孟津(今河南孟津县东北),然后陆路运到蒲州。因做得出色,得到康熙帝嘉奖。但是他的病日益严重,就在这时他还连连上疏,复陈两河善后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对如何继续修治黄河、淮河及运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他还上一疏,要求恢复已故陈潢的职衔及过去因讨论河工而受处分的尚书熊一潇等名誉。七月二十六日以后,因发烧不止,靳辅请求退休,被批准。十一月,这位为治河而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专家逝世于任所,终年六十岁。清廷按例给予祭葬。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廷批准江南人民的请求,在黄河岸边为靳辅建祠。靳辅死后,被追赠为工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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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靳辅简介

靳辅(1633—1692年),字紫垣,辽阳人,隶汉军镶黄旗。祖籍辽阳(今属辽宁)。清顺治时为内中书,康煕初自郎中迁内阁学士,康熙十年(1671年)授安徽巡抚,康熙十六年(1677年)调任河道总督。清康熙时治河名臣,曾参与平定三藩。靳辅治河继承明朝潘季驯方法,对黄河水患进行了全面勘察,提出了对三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的详细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终使堤坝坚固,漕运无阻。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史郭琇诬告靳辅治河九年无功,被免职。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十一月逝世,赐祭葬,谥文襄。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政府允江南士民所请,在黄河岸边为其建祠。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追赠太子太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雍正五年(1727年),复加工部尚书,入祀贤良祠。生前著有《治河方略》一书,为后世治河的重要参考文献。

本    名
靳辅
字    号
字紫垣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汉军镶黄旗
出生地
辽阳
出生时间
1633年
去世时间
1692年
主要成就
从平三藩、治理黄河
谥    号
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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