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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廷敬从政53年间,数次立功,历经28次升迁,位居至大学士

作者:陈廷敬

 

陈廷敬上疏请求吏治改革建议凡保荐州府县官,必须考察他们有没有不法行为
为维护清廷的统治,陈廷敬又上疏说:“总督巡抚的职责在于考察和指导吏员,这样做才能使百姓长期安定下来,并不是让吏员只明察于理事,尽自己的职责就够了。孔子说过:上教之不行,罪不在民也。要使百姓不触犯条令,不如先行上之教。行上之教,就要首先师检查总督巡抚。这样巡抚可能会说:‘问题师是在于那些吏员。如果吏员清廉能干,不加派火耗税收,理事时就不会贪赃受贿,也不会搜括百姓,百姓也就不致于因触犯刑法而痛苦。’倘若官吏没有这样的能力,这就可以说是对上有罪。当然,也并不完全是官吏的罪过。上司清廉,则吏员自然不敢贪赃犯法,上司如贪赃不法,吏员虽然也想廉洁,然而却是不大容易办到的。凡是官吏加派火耗,贪赃受贿,搜刮百姓,他每天就忙碌于察言观色,逢迎上司,又哪里有工夫去行上之教呢?百姓看到吏员的所做所为,就会说:‘这样的人还能教导我吗?’管教不听,就用刑法。群吏这样做,是总督巡抚导致他们这样做的。所以,当今首要的是总督巡抚要人选合格。他们要不为利欲所动。自己身正,才能管好吏员,吏员也不必整日想着如何曲意逢迎、巴结上司,都留心为民办事。百姓就能够休养生息。”他还建议,应给督抚下一通令,凡保荐州府县官,必须考察他们有没有不法行为。对违犯者严加惩处,这就会起到以一儆百的作用。对于巡持总督的考察,则要看他是不是廉洁奉公,为群吏做出了榜样。
康熙在位61年,陈廷敬从政53年间,历经28次升迁,一直做到文源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清朝不设宰相,大学士就相当于宰相了。陈廷敬辅佐康熙长达半个多世纪,成为康熙朝的一代重臣。

 

陈廷敬大义推举廉洁而且刚强容易招祸的廉洁官吏陆陇其,邵嗣尧,不怕被其连累
圣祖在乾清门召见政府九个部门的大臣,让他们荐举廉洁的官吏,众大臣各有荐举,应答还没有完,圣祖特地问了陈廷敬,陈廷敬回奏:“知县陆陇其,邵嗣尧都是清官,虽然治理的状况不同,他们的廉洁都是一样的。”于是这两个人都升为御史。当初陈廷敬屡次称赞这两个人,有人对他说这两个人廉洁而且刚强,刚强容易招祸,而且会有很多怨恨的人,恐怕要累及您。”陈廷敬说:“果真德才兼备。即使招祸且被人怨恨有什么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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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陈廷敬(1639年―1712年),字子端,号说岩,晚号午亭,清代泽州府阳城(山西晋城市阳城县)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进士,后改为庶吉士。初名敬,因同科考取有同名者,故由朝廷给他加上“廷”字,改为廷敬。历任经筵讲官(康熙帝的老师),《康熙字典》的总裁官,工部尚书、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刑部尚书、吏部尚书,《康熙字典》总修官等职。陈廷敬工诗文,器识高远,文词渊雅,有五十卷《午亭文编》收入《四库全书》,其中诗歌二十卷,还有《午亭山人第二集》三卷等作品。陈廷敬在家乡所建的午亭山村保留至今。

中文名
陈廷敬
别    名
陈敬,陈子端,陈说岩
国    籍
中国清朝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泽州府阳城(今山西晋城市阳城县)
出生日期
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
逝世日期
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
职    业
文渊阁大学士、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刑部尚书、吏部尚书。
信    仰
佛教
主要成就
主编《康熙字典》
代表作品
《午亭文编》《河上集》
谥    号
文贞
配    偶
王氏(王国光之玄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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