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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秉章防止贪官剥削百姓,自身廉洁奉公,没有贪污一分钱

作者:骆秉章

 

骆秉章防止贪官剥削百姓,稳定财政,稳定湖南金融形势
骆秉章在四川时期,发现税目繁多、税费过重,于是命人详细考察各地的税收,防止贪官污吏私自增设税种盘剥百姓。看到民众因为连年遭遇战乱和起义暴动而十分清贫,压力巨大,骆秉章便奏请朝廷减轻四川赋税。他对贫穷落后的城口、松潘、理番等23个州县免于捐输,而对田产丰厚的地主富农,则要求其多捐银并给以封赏。
咸丰三年(1853年),清政府为了解决财政紧张问题,大量印刷大数额纸币,导致通货膨胀,金融混乱。面对失控的局势,骆秉章当机立断,果断终止执行朝廷错误的政策,坚决停止铸造发行大钱,以八成制钱收缴大钱一千的比例回收已经发行的大钱,以此稳定了湖南的金融形势。

骆秉章担任封疆大吏,廉洁奉公,乐善好施,是真正的清官
骆秉章身为封疆大吏、湘军统帅,为官领军数十年,虽然军功卓越,地位崇高,权倾一时,却是一名两袖清风、廉洁奉公的官员,加上他平日慷慨大方,乐善好施,经常接济同僚和穷人,其清贫令人难以置信。在他死后,成都将军崇实问骆之侄治丧情形。其侄拿出骆秉章所有的家当,仅箱笥五六具。里面除官服外,其余衣服全是旧衣,其中还有粗布缝制的。余有银子八百两,每封都有藩司印花,证明全是官俸银。崇实大为感动,最后奉旨赏银五千两治丧,其侄方才有能力扶柩回乡。这在晚清政坛极为罕见,左宗棠也被称为清官,还留下了二万五千两存款,李鸿章的遗产更达到了四千万两白银的天文数字,而骆秉章只有八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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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骆秉章(1793年—1866年),原名俊,以字行,改字籥门,号儒斋,广东花县人。晚清湘军重要将领。骆秉章自少勤学,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选庶吉士,后被授为编修,迁移为江南道、四川道监察御史等职。因办事清正,深得朝廷信任。外官任湖北、云南藩司。道光三十年(1850年),任湖南巡抚,入湘十载,位居封疆,治军平乱,功绩卓著。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入湖南,骆秉章以防守不力,被革职留任。后以守长沙有功而复职,并为清廷所倚重。旋署湖北巡抚。咸丰三年(1853年),实授湖南巡抚,任上支持曾国藩办团练,又聘左宗棠为幕僚,事无巨细,皆听之。咸丰十年(1860年),奉命督办四川军务,率军入川。咸丰十一年(1861年)任四川总督。同治元年(1862年),骆秉章派重兵防守大渡河,断石达开后路,石达开被围于安顺场,之后石达开请求和谈,骆秉章佯称答应,后将石达开俘虏,解至成都凌迟处死。清廷授以太子太保衔。同治六年(1866年)病逝,赠太子太傅,入祀贤良祠,谥号文忠。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胡林翼、彭玉麟、曾国荃、沈葆桢并称“晚清八大名臣”。

本    名
骆秉章
别    称
骆俊,骆籥门,骆儒斋
字    号
字籥门 
号儒斋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广东花县
出生时间
1793年
去世时间
1867年
主要作品
《骆文忠公奏稿》、《骆秉章自撰年谱》
主要成就
在大渡河俘虏石达开
封    爵
一等轻车都尉、太子太保
官    职
四川总督
追    赠
太子太傅
谥    号
文忠
地    位
晚清八大名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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