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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舒翘为河南王树汶平反,为官清廉,严拒贿赂,不惧诽谤

作者:赵舒翘

 

赵舒翘为河南王平反,升员外郎,参与处理崇厚时,严拒贿赂
德宗光绪八年(1882)以办事干练、平反河南王树汶冤狱,升员外郎。他还承其舅父薛允升钻研刑律,著成《提牢备考》二卷。在参与处理崇厚擅自与俄国签订丧失主权与领土的《里瓦几亚条约》等案时,严拒贿赂,并对行贿者痛加斥责。
1884年补湖广司郎中。光绪十二年(1886),以郎中出任安徽凤阳府(府治今凤阳县城,位于蚌埠市东南20公里,辖区相当安徽省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宿州市及附近部分市县)知府。在任四年,“清理积案,剖断如流,人皆惊服”,并竭力廓清吏治,惩处不法胥吏衙役;积极设法防御自然灾害,捐俸助赈,办理赈济,给灾民发放棉衣,并令妻婢给灾民缝制寒衣。凤阳府一带贫苦百姓为生活所迫,生女婴多溺死,育婴堂又因资金缺乏而收婴甚少。赵自捐薪俸创设保婴自乳法,给生女婴的家长以经济补贴,令其自养。

赵舒翘任浙江温处道道员,不惧诽谤,上书分析时政
十六年(1890)升任浙江温处道道员(今丽水县和温州地区)。不惧诽谤刁难,整饬盐务,著有《温处盐务纪略》。十九年(1893)授浙江按察使,同年冬补授浙江布政使。面对日本侵略朝鲜、图谋中国的严酷现实,他上书巡抚廖寿丰,分析鸦片战争清军失利的原因,对浙江圉山、乍浦、温州等地的防卫、将领任用及军队训练诸事,均有建议。二十年(1894)升任江苏巡抚。翌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江苏省辖的苏州也被列入通商口岸。他上书朝廷,力主保全厘金,挽回权利;又奏请对江苏盐务、厘金、太湖水师等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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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赵舒翘 (1847~1901),男,清朝末年大臣。字展如,号琴舫,晚年号慎斋。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 清穆宗同治九年(1870)科试一等补廪生,十二年(1873)中举,翌年又中进士,授刑部主事。此后十年间,先后在刑部任提牢厅主事、直隶司主事等职,官至刑部尚书。1899年,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继任军机大臣,兼管顺天府(今北京市)府尹。他刚直不阿,不畏权贵,多次平反冤案,“直声震天下”。

中文名
赵舒翘
别    名
字展如,号琴舫、慎斋
国    籍
大清
出生地
陕西长安(今西安市)
出生日期
1847年
逝世日期
1901年
职    业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
主要成就
清廉爱民、平反冤案,声震天下
代表作品
《提牢备考》《慎斋文集》《慎斋别集》《温处盐务记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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