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渊
李渊在经济上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
唐朝赋役制度主要是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均田制:丁男授田一顷,包括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对于贵族田地也有限制: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授田数从一百顷到五顷不等。在职的官员从一品到九品,授田数从三十顷到二顷不等。此外,各级的官员还有职分田,用地租补充,作为俸禄的一部分。均田制对土地的买卖也做了限制,官僚和贵族的永业田和赐田可以买卖,百姓在贫穷无法办理丧事时可以卖永业田,从人多地少的地方往人少地多的地方搬迁时也可以出卖永业田。
唐高祖李渊在实行均田制的基础上,又实行了租庸调制:受田的农民,每丁每年要交粟二石,这是租;每年交绢二丈、绵三两,或者交布二丈五尺,麻三斤,这是调;每丁每年服役20天,不服役可以折算为每天绢三尺,这是庸。假如官府额外加了役期,加够15天则免调,加30天免租调。每年的加役最多30天。唐朝的租庸调制与隋朝的相比,用庸代替服役的条件放宽了很多,更有利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
李渊在人才选拔上虽沿袭隋朝的制度,也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下诏修订各朝历史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
在文化教育方面,李渊推崇儒学,儒家的经书是教学的重要内容,如《周易》、《左传》、《礼记》、《尚书》。
在文化贡献方面,李渊下诏编撰了《艺文类聚》,这是一部类编图书,引用的古籍共有一千多种,为后人保存了很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李渊还下诏开始修订各朝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