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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奕轻视佛道,因杨谅起兵失败,被贬到扶风郡任职,任太令后,撰写《漏刻新法》,上奏朝廷,颁行于世

作者:傅奕

 

傅奕志轻视佛道,因杨谅起兵失败,被贬到扶风郡任职
傅奕从小博学,聪敏善辩,谈吐流畅。他素不信佛,轻视僧尼,别人崇拜佛像,他却不以为然,认为“石象为砖瓦之用”。隋文帝开皇年间(581年—600年),傅奕在汉王杨谅属下任仪曹。杨谅欲起兵反叛朝廷时,问傅奕:“今兹荧惑入井,是何祥也?”傅奕诡对曰:“天上东井,黄道经其中,正是荧惑行路所涉,不为怪异;若荧惑入地上井,是为灾也。”杨谅听后很不满意。不久杨谅果然兵败,傅奕虽然幸免死罪,但也被贬到扶风郡任职。

傅奕升任太令后,撰写《漏刻新法》,上奏朝廷,颁行于世
此时李渊任扶风太守,曾以礼相待傅奕。后李渊即帝位,遂召他入京师,拜为太史丞。时任太史令的庾俭因其父庾质曾谈论占候,违忤炀帝旨意死于狱中,他以此为鉴戒,并耻以数术进身,遂荐傅奕自代。傅奕迁升太史令后,却屡次排毁庾俭,而庾俭并不怀恨他,人们都赞扬庾俭仁厚而称赞傅奕率直。傅奕还赞助唐高祖设置参旗、井钺等十二军号,并修改漏刻,撰成《漏刻新法》,上奏朝廷,颁行于世。
唐初,国制草创,多因袭隋代旧制。傅奕在政治上不因循守旧,认为唐承乱世之后,应当有所变更,遂上《请革隋制疏》。疏中他首先叙述了历史不沿旧制的事例:“龙纪、火官,黄帝废之;《咸池》、《六英》,尧不相沿;禹弗行舜政,周弗袭汤礼。《易》称‘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故曰‘革之时大矣哉’。”他还认为,有隋之季,“违天害民,专峻刑法,杀戮贤俊,天下兆庶同心叛之”。如今已改朝换代,处于拨乱反正之时,官名、律令等仍用隋旧,这正如伤弓之鸟害怕曲木一样,天下百姓久苦隋政刻暴,“安得不新其耳目哉?”因此,他主张“改正朔,易服色,变律令,革官名,功极作乐,治定制礼,使民知盛德之隆,此其时也”。鉴于当时弊政,他还具体地提出两项改革方案:一是裁减官员。他在奏疏中说:“官贵简约,夏后百官,不如虞五十,周三百不如商之百。”他主张官多不如官少,精减官员,既可防止十羊九牧,又能减轻国家开支与人民负担。二是减轻刑罚。他在奏疏中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卫鞅为秦制法,增凿颠、抽胁、镬烹等六篇,始皇为挟书律,此失于烦,不可不鉴。”刑法越来越烦,隋朝更是“专峻刑法,杀戮贤俊”。因此他主张应引以为戒,减轻刑罚。他的这两项建议是符合实际和积极可取的。
当时,有太仆卿张道源也曾建议:“官曹文簿繁总易欺,请减之以钤吏奸。”文牍繁杂是历代封建官府的一大弊病。可是公卿都不想改变现状,反对这一建议,唯独傅奕积极赞成。最终由于“为众沮訾,不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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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傅奕简介

傅奕(555年~639年) 唐初学者。唐相州邺(今河南省安阳市)人。精于天文历数。生前多次表奏废除佛教,均未成功。

中文名
傅奕
国    籍
唐朝
民    族
出生地
相州邺(今河南安阳)
出生日期
555年
逝世日期
639年
职    业
学者
主要成就
精于天文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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