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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与郗道茂离婚,与新安公主结婚备受历史的争议,以及在现代戏剧、影视作品中的艺术形象

作者:王献之

 

王献之与郗道茂离婚,与新安公主结婚的爱恨情仇备受历史的争议
关于王献之和郗道茂离婚,与新安公主结婚,人们争议较大。有人认为王献之因为郗家没落失势,为门户计才和新安公主成亲。也有人认为王献之是被逼无奈才和公主成亲,为了抗诏而灸足。


《世说新语笺疏》引程炎震说称:“新安公主,简文帝女也。见晋书孝武文李太后传,母徐贵人。初学记十引王隐晋书曰:‘安禧皇后王氏,字神受,王献之女,新安公主生,即安帝姑也。’《御览·一百五十二》引《中兴书》曰:‘新安愍公主道福,简文第三女,徐淑媛所生,适桓济,重适王献之。’献之以选尚主,必是简文即位之后,此咸宁当作咸安。郗昙已前卒十余年,其离婚之故不可知。或者守道不笃,如黄子艾耶?宜其饮恨至死矣。”
王献之在现代戏剧、影视儿品中的艺术形象
戏剧形象
大型歌舞剧《曲水流觞兰亭会》:马小倩饰演王献之(反串)。
影视形象
电视剧《东方小故事之羲之墨池》:饰演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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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王献之(344年-386年),字子敬,小名官奴,汉族,祖籍琅玡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生于会稽山阴(今浙江绍兴)。东晋著名书法家、诗人、画家,为书圣王羲之第七子、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官至中书令,为与族弟王珉区分,人称“大令”,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二王”。并有“小圣”之称。还与张芝、钟繇、王羲之并称“书中四贤”。历任州主簿、秘书郎、司徒长史、吴兴太守、中书令等职,先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为妻。太元十一年(386年),王献之病逝,年仅四十三岁。隆安元年(397年),追赠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谥号“宪”。王献之自幼聪明好学,在书法上专攻草书、隶书,也擅长绘画。他自幼随父练习书法,后期兼取张芝,自创新体。他以行书和草书闻名,但是楷书和隶书亦有深厚功底。张怀瓘在《书估》中评其书法为第一等。王献之亦善画,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目其画为“中品下”。

本    名
王献之
别    称
官奴、大令、小圣
字    号
字子敬
所处时代
东晋
民族族群
晋人(汉族)
出生地
会稽山阴
出生时间
344年
去世时间
386年
主要作品
《鸭头丸帖》《淳化阁帖》《中秋帖》
主要成就
擅书法多体,与其父并称“二王”
籍    贯
琅玡临沂
信    仰
五斗米道
官    职
中书令
谥    号
追    赠
侍中、特进、光禄大夫、太宰
配    偶
郗道茂、新安公主司马道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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