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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膺上表惩治贪官反遭奸人诬陷,但他不畏权贵,秉公执法

作者:李膺

 

李膺为河南尹,因上表要求审查宛陵郡的豪强羊元群而被发配,且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均被牵连。

遭诬免职
延熹二年(159年),李膺被征召为河南尹。当时宛陵郡的豪强羊元群从北海郡被罢官回来,贪污罪行严重,四处搜刮珍宝,连郡舍厕所中的奇巧之物,也用车子拉了回家。李膺上表要审查他的罪行,因为羊元群贿赂宦官,导致李膺被判为诬告,反而被发配到左校服役。
之前,李膺与廷尉冯绲、大司农刘祐等同心同德,检举惩处那些奸邪得宠的人,冯绲、刘祐这时也遭诬陷被发配到左校劳作。司隶校尉应奉向桓帝上书替李膺等人申诉,才使他们得到赦免。

 

 

宦官张让的弟弟张朔草菅人命,李膺将其捉拿归案并绳之于法。

刚正不阿
李膺后来再次升官,被任命为司隶校尉。当时宦官张让的弟弟张朔担任野王县长,贪婪残暴,无法无天,竟然杀害孕妇,他听说李膺的威严,于是畏罪逃回京师,躲在张让家的夹柱中。李膺知道后,率领吏卒拆破夹柱捉拿了张朔,将其交付洛阳县的监狱。录供完后,便将其正法。
张让因而向桓帝诉冤,桓帝下诏召李膺入殿,并亲自到廊上责问李膺为什么先斩后奏。李膺回答说:“从前晋文公捉拿卫成公回到京城,《春秋》肯定他是对的。《礼记》上说:‘官宦子弟犯了罪,国君即使说宽赦他,官吏也严守法律不听从。’从前孔子做鲁国的司寇七天就杀掉了少正卯。如今我到职已满十天,私心害怕因办事迟滞而造成过失,没有想到却获了办案过速的罪。臣的确知道自己的罪责,死期就要到了。特请求宽留我五天,限期灭尽大恶,回来受烹煮之刑,这是我生的本愿啊!”桓帝没有再说什么,回过头来对张让说:“这是你弟弟的罪过,司隶(指李膺)有什么过失?”便打发李膺出去。从此各个黄门、常侍都屈身敛迹不敢出声气,休假时也不敢再出宫。桓帝诧异地问是什么原因,他们都叩头流泪说:“怕李校尉。”当时,朝廷一天比一天紊乱,纲纪败坏,只有李膺独自保持风采,凭借声名自我清高。士人有被他接待的,当时叫做登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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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李膺简介

李膺(lǐ yīng,110年—169年),字元礼,颍川郡襄城县(今属河南襄城县)人。东汉时期名士、官员。太尉李修之孙、赵国相李益之子。李膺最初被举为孝廉,又被司徒胡广征辟,举高第。后升任青州刺史,青州的郡守县长害怕他的严明,大多弃官而去。历任渔阳、蜀郡太守。又转护乌桓校尉,屡次击破犯境的鲜卑,因公事免职。永寿二年(156年),鲜卑犯境,桓帝起用李膺为度辽将军,羌人闻讯,都感到畏服,李膺因而声威远播。后入朝为河南尹,因检举不法,被诬陷免官,得应奉上疏援救被赦免。又升任司隶校尉,使众宦官感到畏惧。“党锢之祸”时,李膺遭到迫害下狱,后被赦免回乡。陈蕃、窦武图谋诛杀宦官时,起用李膺为永乐少府,二人遇害后,再被免职。建宁二年(169年),“第二次党锢之祸”,李膺主动自首,被拷打而死,终年六十岁。

中文名
李膺
别    名
李元礼
国    籍
东汉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颍川襄城(今河南襄城)
出生日期
公元110年(东汉永初四年)
逝世日期
公元169年(东汉建宁二年)
职    业
名士、官员
主要成就
屡破鲜卑,声振远域
官    职
长乐少府
地    位
“八俊”之首
典    故
李郭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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