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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敞审理女鬼之冤,原本一人犯罪本不累及家人,但其家人却帮其隐瞒罪行,故一并重罚

作者:何敞

 

何敞留宿鸪奔亭夜深人静时听一女鬼哭诉自己的冤屈

汉朝九江郡人氏何敞任交州刺史时,有一次视察部属来到苍梧郡高要县,夜里留宿在鹄奔亭。还没有到半夜,便有一个女子从楼下走出来,呼冤叫屈地对他说:“我姓苏,名娥,字始珠,本来居住在广信县,是修里人氏。我很早就失去了父母,又没有哥哥弟弟,嫁给了本县的施家,也是我的命薄,丈夫又死了,但还有各种各样的丝织品一百二十匹,以及一名叫致富的婢女。我孤苦零丁,无依无靠,身体又瘦弱,不能自谋生计,所以想到邻县去卖掉这些丝织品。于是从本县的一个男人王伯那里租了一辆牛车,那牛车值一万二千文钱,载了我和丝织品,叫致富牵了缰绳驾车,就在前年四月十日,来到这鹄奔亭外面。当时太阳已快下山,路上都没人了,我不敢再前进,便到这里留宿。致富突然腹痛,我便到亭长的住处去讨一点茶水和火种。那亭长龚寿,却手拿戈戟,来到车边,问我说:‘夫人从什么地方来?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丈夫在哪里?为什么单独一个人赶路?’我回答说:‘何必劳驾你问这些事情?’龚寿竟抓住我的胳膊说:‘小伙子喜欢漂亮的姑娘,希望你能让我乐一下。’我十分害怕,不肯依从他。龚寿便拿起刀刺我的肋下,一刀刺进来我就马上死了。他又刺致富,致富也死了。龚寿在楼下挖了坑,把我们合埋在里边,我在底下,我的婢女致富在上面。他取走了财物,杀了牛,烧了车,车轴上的铁和牛骨,都藏在这亭楼东边的空井里。我虽然冤屈而死,但痛切地感到天高皇帝远,实在没有地方去控告申诉,所以便亲自来投诉给您这贤明的刺史。”何敞说:“我现在想挖出你的尸体,用什么来证明那是你的尸体呢?”那女子说:“我上下身都穿着白色的衣服,脚上穿着青丝鞋,还没有腐烂。希望您以后能询问一下我的乡邻,把我的尸骨归葬到我死去的丈夫那里。”何敞叫人把尸体挖了出来,果然是这样。

 

何敞严格审问犯人,因其杀人手段残忍予以重罚
何敞于是赶着马回到自己的官府,派遣差役逮捕犯人,拷问审讯以后,犯人们都服了罪。他又到广信县查问,也和苏娥说的话相合。龚寿的父母兄弟,全部被逮捕入狱。何敞给朝廷所写有关龚寿案的表文说:“按照通常的法律,杀人不致于全家被处死。但龚寿做了罪大恶极的事,家里人却隐瞒了好几年,王法自然不能让他们免受惩罚。而且,让鬼神来申诉的事,千年也碰不上一次。所以我请求把他们都杀了,用来显扬鬼魂的神灵,用来赞助鬼魂对恶人的惩罚。”皇帝批复同意何敞的意见。
原文:
汉,九江何敞,为交州刺史,行部到苍梧郡高安县,暮宿鹄奔亭,夜犹未半,有一女从楼下出,呼曰:“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居广信县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嫁与同县施氏,薄命夫死,有杂缯帛百二十疋,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之傍县卖缯,从同县男子王伯赁牛车一乘,直钱万二千,载妾幷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于时日已向暮,行人断绝,不敢复进,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戈持戟,来至车旁,问妾曰:‘夫人从何所来车上所载何物?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劳问之?’寿因持妾臂曰:‘少年爱有色,冀可乐也。’妾惧怖不从,寿即持刀刺胁下一创,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寿掘楼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财物去。杀牛,烧车,车缸及牛骨,贮亭东空井中。妾既冤死,痛感皇天,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出汝尸,以何为验?”女曰:“妾上下着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愿访乡里,以骸骨归死夫。”掘之,果然。敞乃驰还,遣吏捕捉,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合。寿父母兄弟,悉捕系狱。敞表寿,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寿为恶首,隐密数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明鬼神,以助阴诛。上报听之。《搜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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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何敞简介

何敞(?-约105),字文高,扶风平陵人也。其先家于汝阴。六世祖比干,学《尚书》于朝错,武帝时为廷尉正,与张汤同时。汤持法深而比干务仁恕,数与汤争,虽不能尽得,然所济活者以千数。后迁丹阳都尉,因徙居平陵。敞父宠,建武中为千乘都尉,以病免,遂隐居不仕。

本    名
何敞
字    号
文高
所处时代
汉代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扶风平陵
去世时间
约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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