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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一生治理国家井然有序,懂法度,有才能,为政者永恒之楷模

作者:子产

 

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公元前536年3月,郑国执政子产率先“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具有王权象征意义的大鼎上,并公布于众,令国民周知。这是中国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子产执政后剪除害群之马公孙黑,责其自裁,稳定国家,其品行值得后人瞻仰

子产(前582年?—前522年),名侨,字子产,又字子美,亦称公孙侨。

公元前554年任简公卿,次年执政。彼时,疆外封国林立,强国相互争霸,郑国受逼于楚晋之间;国内宗族错杂,争斗不休,讧乱相继。子产少即有卓识,其父率军征蔡凯旋,得意洋洋,子产不以为然,认为小国耀兵,祸事将随,其后正如所料。

 

执政后剪除害群之马公孙黑,责其自裁,稳定国家。用人所长,群策群力,共同辅政。整顿土地疆界,按亩收税,确立私人地权;接着又按丘征收军赋,于是产增而军强,人先怨而后赞。公元前536年,铸法律于鼎上,公布于众,使人知所行止,开我国法制之先河。尤可称道者为不毁“乡校”,广开言路,不杜民口,择善而行,知害而戒。再者,信德而不信邪,先有公宫火灾,又有“龙”斗深渊,拒绝向神鬼祈禳,主张修德免灾。在外交方面,审时度势,或陪简公朝晋,或随定公会盟,周旋应对,要求合理纳贡,平等相待,不失尊严,又不开罪强国,有胆、有节、有理、有利,不卑不亢,捍卫权益。最后病危交代薄葬,廉洁终生,并以为政宜宽猛相济为嘱。子产辅政二十余年,雄才大略,处置得宜,终其一生,国稳而民安。子产死,孔子流泪说:“子产,古之遗爱也。”郑民尽哀,三月不行乐,人争赙金银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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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子产简介

子产一般指姬侨、公孙侨(?—公元前522年),春秋时期郑国人,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姬姓,氏公孙,名侨,字子产,号成子。出身于郑国贵族,郑简公十二年(前554)为卿,二十三年执政,相郑简公、郑定公20余年,卒于郑定公八年。根据《史记·郑世家》:“声公五年,郑相子产卒,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子产者,郑成公少子也。”则,“声公五年”即前496年。子产执政,既维护公室的利益,又限制贵族的特权,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主要措施是整顿田制,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将农户按什伍加以编制,对私田按地亩课税;作丘赋,依土地人口数量交纳军赋;铸刑书,修订并公布了成文法;实行学而后入政、择能而使之的用人制度;不毁乡校,愿闻庶人议政,有控制地开放言路。子产的政治经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但并不彻底,对劳动人民的反抗则采取镇压措施。在世界观方面,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他认为天体运行的轨道与人事遵行的法则互不相干,否定占星术能预测人事。但子产仍保留灵魂不死观念,认为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仍能滋生淫厉。这是中国哲学史上对形神关系的初步探讨。他还提出了人性观念,认为夫小人之性,衅于勇,啬于祸,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这是中国哲学史上探讨人性问题的开端。

本    名
姬侨
别    称
公孙侨、郑子产
字    号
字子产,又字子美
所处时代
东周春秋后期
民族族群
华夏族
出生地
郑国国都(今河南郑州新郑)
出生时间
不详
去世时间
公元前522年
主要作品
孟子·万章上
主要成就
政治家、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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