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360

当前:首页 > 资料

沈钧儒是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领头人,建国后历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等职务

作者:沈钧儒

 

沈钧儒清光绪时进士,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领头人

沈钧儒,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苏州,1963年6月11日卒于北京,清光绪时进士。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领头人。

1909年夏,沈钧儒先生任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杭州师范大学前身)监督(校长)。
1926年任浙江省临时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
1928年后任上海法科大学(后改为上海法学院,1950年并入上海财经大学)[1] 教务长,并执行律师业务。
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
1935年12月领导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发表宣言支持“一二·九”学生运动。
1936年救国会又发表救国宣言,同年5月参与宋庆龄、马相伯等领导成立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11月与邹韬奋、李公朴等七人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入狱,坚贞不屈,8个月后即1937年7月才获释。
1938年代表救国会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抗日战争时期,曾组织平民法律扶助会,为被迫害的人民、抗日军人家属及进步图书杂志义务辩护。还在汉口筹组抗日救亡总会。
1941年倡议组织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后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抗战胜利后,任中国人民救国会主席。

沈钧儒建国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
1946年1月代表民盟参加旧政治协商会议,为争取全国的和平民主而斗争。当国民党反动派撕毁旧政协决议,下令召开伪国民大会时,曾代表民盟发表声明,坚决反对伪国大。
1947年民盟被国民党反动派非法解散。
1948年初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发表紧急声明,坚决与合作,终于促使民盟走上革命道路。同年5月响应中共五一宣言,9月赴东北解放区。
1949年春到北京,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工作。
建国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
 

免责声明:本文(含所附图片)由热心网友 “一个白痴型的人类。” 上传发布,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参考资料

沈钧儒(1875-1963),浙江嘉兴人,字秉甫,号衡山。清末进士。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参加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中国同盟会。五四运动期间,撰文提倡新道德、新文化。曾任国会议员、广东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上海法科大学教务长。

中文名
沈钧儒
别    名
字秉甫,号衡山
国    籍
中国
出生地
苏州
出生日期
1875年1月2日
逝世日期
1963年6月11日
毕业院校
日本法政大学
主要成就
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
名    言
堂上一笔朱,阶下千滴泪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