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鸿志
梁鸿志被捕后,经几次庭审后,于同年6月25日被判处死刑
梁鸿志被捕后,最初关押于上海福履里路(今建国西路)楚园。这里原是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长卢英(1951年7月被上海市军管会以及汉奸罪执行枪决)的家,卢英号楚僧,其住宅就雅称为楚园。1946年4月梁逆移押提篮桥监狱“忠”字监,经几次庭审后,于同年6月25日被判处死刑。
知名度极高的,始建于1901年、启用于1903年的上海提篮桥监狱虽然号称远东第一监狱,但是狱内原无刑场。华籍犯人执行枪决,历来都由警方提押出狱,在上海荒野之处行刑。1946年10月底,毕业于湖北法政学校的典狱长徐崇文突然接到上级密令,须在监狱内布置刑场,有要犯在此枪决。这在提篮桥监狱史上尚属首次。他想起监狱围墙东边原有一块土地,属监狱所有,在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时为西籍警官的网球场,后改为菜园,因无人照看,业已荒芜。该处场地南北长三四百米,东西宽不足百米。典狱长乃下令对此场地作了突击整修布置。1946年11月6日《新闻报》还以显著版面分别以《梁鸿志仍处死刑,上海监狱刑场布置就绪》、《奸逆归宿地,新刑场一瞥》为题作了报道,并配发照片。
上海高等法院接到梁鸿志的终审判决和对梁逆执行死刑的密令后,于1946年11月9日中午11点钟左右,派主办检察官戴荣铎去提篮桥监狱负责行刑。当法警进入“忠”字监,通知梁鸿志外出时,梁误认为可能是家属接见。于是他把衣裤换得整整齐齐,外穿黑条哔叽夹袍,灰绸扎里长裤,脚穿浅色麻纱丝袜,外登黑布缎鞋。梁逆经过走廊时,还向熟人点头招呼,他走“忠”字监,在法警的押解下来到刑场,时间为中午11点50分左右。(从“忠”字监到刑场约三四分钟路程)检察官戴荣铎坐于审判席正中,左席为典狱长徐崇文,右席为书记官长王容海。梁逆慢慢步入刑场内的临时法坛,庭上问明姓名、年岁、籍贯等项目,遂将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交给梁,并告即日执行,梁鸿志匆匆翻阅了一下,即在上面签了字,同时提出抗辩,说依法收到复判书后,被告可有最后之抗告,庭上回答十分干脆:是奉令执行。梁逆又提出要求让他回牢房整理遗物,庭上仍不批准,但是戴检察官表示,可以当庭书写遗言,于是梁鸿志走到公案右侧前布置的书桌旁,在身边摸出精美的“茂娜”挂表一只,置于桌上,戴上老花眼镜,磨墨凝神,提笔疾书,写下遗书共计10行纸3张,并标出每页页数次第。遗书写毕,梁逆又给蒋介石写信,两者共花去时间1小时15分才收笔,梁把所写之信交送戴检察官过目,并作最后挣扎:“我是懂法律的,执行时间未免太快。”他苦笑一下,想仿效陈公博在苏州狮子口监狱行刑前同检察官握握手,但遭到了拒绝。
提篮桥监狱照惯例为临刑囚犯准备了酒菜,梁逆哪有心思饮酒,就把手表一只、眼镜一副、法币1600万元、小女儿的照片和一本袖珍弥陀经等物品交给看守长柏其林保管,另于袋中取出饼干一包放在桌上,进入执行区, 慢慢坐入行刑椅上,他面南背北,仰天闭目。上海高等法院检察处警长李洪英、胡庭华立于梁逆的行刑椅两旁,法警王骏骅用驳壳枪对准梁的后脑,“叭”的一枪,梁应声倒于行刑椅之左侧,时间为下午1时20分。约一分钟后,法警将梁的尸体翻转仰上,由检察官检验气已绝。尸体于下午送往沪西胶州路上海验尸所检验后,发还梁鸿志的家属。汉奸卖国贼得到了应有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