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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藻

李鸿藻

朝代:清朝
 

李鸿藻(1820—1897年),字兰荪,号石孙、砚斋,河北保定人。同光年间的“清流领袖”,晚清主战派重臣之一。咸丰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督河南学政。同治元年,擢侍讲,深受西太后信任,累迁内阁学士,署户部左侍郎。四年,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光绪二年,命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反对崇厚擅订《里瓦几亚条约》。历任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调吏部尚书。光绪二十三年以病乞假,旋卒,年七十八岁,予谥文正,赠太子太傅,入祀贤良祠。

本    名
李鸿藻
别    称
高阳相国
字    号
字兰荪、寄云 
号石荪,砚斋
所处时代
清朝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直隶高阳县
出生时间
1820年2月14日
去世时间
1897年7月24日
主要成就
晚清主战派和清流领袖
追    赠
太傅
谥    号
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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