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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描写老人的作文
我的姥姥已经60多岁了,姥姥她的身材不算太高,有点驼背,她饱经风霜的脸上爬满了皱纹,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她的头发已经有些花白。姥姥对我们说话时总是那么各和蔼可亲、清脆婉转。一双受劳动的手长满了老茧。姥姥很朴素,总是穿着她那件已经洗的退褪了色的衣服。
这就是我的姥姥,我非常喜欢她。
(2006年)
《关于描写马的文章的作文》【第二篇】
描写马的文章
马说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马说》译文 世上有了伯乐,然后才能发现千里马。千里马常有,可是伯乐却不常有。所以即使有马,却只能屈辱于低贱人的手中,(和其他的马)一块死在马厩里,不被人称为千里马。 能够跑千里的马,有时一顿能吃完一石谷类,喂马的人却不懂得以千里马(的食量)而去喂它。这马即使有日行千里的本领,却吃不饱,力气不足,它特殊的本领和英武的体态都无法显露出来,想和普通的马一样尚且都做不到,又怎么能让它日行千里呢? 驱使它不能按照(驱使千里马的)方法,喂养它又不能使它日行千里的才能充分发挥出来,马叫了,也不能通晓它的意思,还拿着鞭子对着它说:“天下没有好马!”唉!是真的没有好马吗?是真不识好马啊。
巩乃斯的马(周涛散文)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龀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桔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一九七零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息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仰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跪,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秦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看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关于描写朋友的作文》【第三篇】
描写朋友的作文
描写朋友的作文
我的朋友
昆明市中华小学五·(一)班洪恩格
朋友,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他可以在你有困难时帮助你,在你忧伤时安慰你,在你孤独时陪伴你……
我就有这么一个朋友——徐寒.
他有一双蝌蚪似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在他的脸上特神气,一双会动的耳朵和一张常噘起来的小嘴.
我们班组织了一个国际象棋联盟会,我担任骑士(高级教师),徐寒担任城堡(科研部主任),他的职位可比我的职位高多了.
有一次,我去向他挑战国际象棋,他答应之后,便从书包里抽出一盘棋来.
他平时最喜欢用白棋,但是我也喜欢用白棋(因为白棋先走),他并没有和我争论,而是把白棋让给了我.
双方摆好棋后,比赛开始了.
我知道他厉害,就用了全封闭的阵式,这一招他早就知道我会用,便早早布好了双马双车斜象的阵式,他先用相破了我的阵,再把兵拱到了我的后可以吃的地方,我便用后把他的兵给吃了,没料到他的马一跳上前来将军抽后可见他是一个会抛砖引玉的人.他见我丢了后非常生气,就让我悔一步棋,可见他是一个非常大度的人.
比赛结果,当然是我输.可徐寒并没有嘲笑我,而是教我了一些应对的技巧.
啊徐寒,你不仅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老师,我真要像你好好学习.
两分之差
洪恩格
哇!又可以打我喜爱的乒乓球比赛了.我在床上自言自语着,不一会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哼着小曲来到学校,一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亲手写的请假条交给老师,老师看过以后说:唔,你赶快把作业抄掉.
Yes!
老师显然同意了.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一会儿,下午到了,爸爸开车把我送到比赛地点.哇!那里的人可真多呀,有老有小可真热闹啊!
该我上场了,我站在台上,开始专心地打球.打了一会我才发现第一个对手非常弱小,只会推推球,于是我嘻嘻冷笑一声后,开始猛烈攻击,才一会功夫他就输了.
该打第二个对手了,我看他又壮又黑不时还用凶猛的眼光看我,于是我加强了防备.没想到,他比第一个还弱,我三下两下就把他打得落花流水.
第三个对手上场了,啊!我一看见他两腿就发抖,因为他是莲花小学的种子队员,不到五分钟我就被打下了场.
打第四个人时,看见对手很矮小,于是我放松了警惕.可是,没想到他非常厉害,第一局被他11:6打败了,第二局我又把他赢了回来,第三局我用发球抢攻的战术又赢了一局,谁知道第四局又被他扳了回去.第五局是我俩的决胜局,比赛很激烈,最后打到9:9,可是我一时大意失误了两个球,结果被淘汰了.
如果我能打败他就可进入复赛了,那该多好啊!可就因这两分,我失败了.
但是,我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我要总结经验,更加努力,总有一天能站在领奖台上.
感动
——我的朋友
人世间最可贵的感情无疑是亲情,但除亲情之外,那就是友情.世界上没有比友谊更美好,更令人愉快的东西了;没有友谊,世界仿佛失去了太阳.
小学六年,她带给我朋友的温暖;她让我明白友谊是什么;她和我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失败的难过;又是她和我一起笑,一起哭……她,和我一般高的个子,梳着俩辫子,看上去还是那么稚气;她文武双全,不但学习成绩优秀,还是校田径队的佼佼者;她做事认真,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们的好伙伴;她性格直爽,喜欢给同学们指出错误的地方,所以免不了会得罪一些同学,但她丝毫不介意,她稳重中又带点泼辣,但有时胆子却很小.她能成为我最最好的朋友,不光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她对待朋友的那种真诚,纯洁,不带一点杂质,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记得那个冬天的晚上,已经将近10点了,我们正在熟睡,突然砰地一声,一个不明物体掉在我们寝室的地毯上,正掉在她的床边,全寝室的人都被吓醒了,可大冷天没有一个人敢跑出去开灯.这时,有一个身影跑了出去,她打开了灯,寝室里一下子亮了,我们也终于看见了掉在地毯上的是上床同学晚上暖被窝用的玻璃瓶.这玻璃碎片摔得到处都是,一不小心就会戳到手.她拿着扫把和畚箕跑进来,她先把大块的玻璃碎片扫进畚箕,那些小的碎片扫不进去,她就不顾自己的危险,索性用手捡.同学们都劝她不要捡了,可她二话不说继续捡,那么冷的天,她只穿了一套单薄的棉毛衫,冻得瑟瑟发抖.我仰起身,仔细地一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的手上已经有好几条被玻璃划起的伤痕了,还在流血.终于,老师来了,清理完现场,她用清水消了消毒,就连忙跑进已经冰冷的被窝.她躺进被窝的时候,我还能听见她嘶嘶地在发抖.
达尔文曾经说过谈到名声,荣誉,快乐,财富这些东西,如果同友情相比,它们都是尘土.冰心奶奶也说过友谊是宁神药,是兴奋剂;友谊上是大海中的灯塔,沙漠里的绿洲.是啊,有了朋友,才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的另一种温暖,才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这个社会.我要感谢她,她就像一盏明灯,在黑暗中为我带路,在迷茫中为我指引;我要向她学习,学习她那种对朋友的真诚,纯洁,丝毫没有一点杂质……
王越阳——我的朋友——一个让我感谢,让我感动的好朋友!
绍兴市
鲁迅小学人民路校区
六(7)班秦楠
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有很多,不过你也知道,我最最最要好的朋友就是粉可爱的陈云慈
了.
她长得很可爱,两个脸蛋儿都红通通的,常常绑著两个小辫子,笑得时候
也满迷人的.下课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会牵著对方的小手,一起在走廊上
一边散一边聊天,把自己的心事告诉她,她也会告诉我,就这样说说笑笑的
,把自己不愉快的事都忘掉,非常开心.不过,她有时候很爱生气,没怎麼
就生气,那个时候,我真不想理她,可是下课的时候,没有她和我聊天,我
就会觉得好无聊,好寂寞喔!所以我们又合好了.
有她这样的朋友,让我每天都很快乐,我很喜欢她,希望以后我们都能做
最要好的朋友,永远不吵架,不分开.
我的朋友
三(3)张吕源
我和陆宇顺从幼儿园起就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非常熟悉他:他瓜子脸,像一座倒挂的小山,大大的眼睛,一笑起来他那洁白的牙齿就会露出来,但他的发音不是非常清楚.他的视力很好,饭量非常大,一天可以吃六碗饭,他非常强壮,跑步的速度很快,连我有时也跑不过他.他喜欢咖啡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裤子.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看书,写字,打乒乓球……其中他最喜欢打乒乓球,一,初三时,我,王飞和他吃好饭,做好作业,就兴高采烈地去打乒乓球,他每次都不知天高地厚的打快球,每次都要打了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然后化敌为友后才回教室.
他数学非常好.口算一分钟能做四十到五十题,小考卷三,四分钟就能做完,大考卷只要十几分钟,而且每次都全对,真了不起呀!我要向他学习.他说过:时间是宝贵的.认真加细心等于成功.我想帮他取个外号叫快百陆,快表示他考试考得非常快,百表示每次都全对,陆表示他是姓陆的.你们说我给他取得的外号好吗?
书,我的朋友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喜欢拿起书静静地坐在我的小台灯前,伴着一阵阵扑鼻的油墨香,徜徉在书的海洋中……
还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总在我睡觉之前讲一篇故事给我听.我问妈妈:妈妈,您怎么知道那么多故事妈妈说:我是从书上看来的.等我稍微大一点读大班时,老师常常教我们读儿歌,我又问老师:老师,您怎么知道那么多儿歌老师说:我是从书上看来的.
从此,我对神奇的书充满了向往.
当我背着崭新的书包走进校园时,摸着第一次接触到的书本,心里高兴极了!我从语文书里学会了拼音,认识了汉字;在数学书里,我懂得了如何计算.
从此,我爱上了这好看的书.
书,它带我潜入了文学的海洋.《美人鱼》,《丑小鸭》,《白雪公主》,《青蛙王子》……一篇篇童话带我走进神奇的宫殿.书,它带我周游世界,让我认识了北京和长城,带我到长江,黄河去游玩,还带我去邀游太空.
书,是我一生的朋友.
我的朋友
每个人都有自己一位最好的朋友,朋友的友情是浓厚的,俗话说:心有灵犀一点通.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张亚南,小名亚南,她长着一双浓眉大眼,一个小鼻子,樱桃小嘴,能说会道,圆圆的脸蛋上时而露出灿烂的微笑,她不仅长得漂亮,还很乐于助人呢.亚南的同桌是全班最差的,每次考试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数第二,而且他还很不爱卫生,同学们都不理睬他,可张亚南却不这样想.有一次,数学老师在讲课时,张亚南的同桌却拿着钢笔在手上乱涂,乱画,张亚南看见了碰了碰他,做一个小小的手示,她那小小的手示却被数学老师看见了,当堂课数学老师就表扬了,同学都不服气.课后,我问她,你为什么要帮助你的同桌这样同学们会讨厌你的,她和蔼地说道:我的同桌之所以每次考试都落在最后,就是因为他上课不认真听讲,我提醒他也是为了这次考试考好,让班上平均分初三点嘛!再说了他是我的同桌,我有责任去关心他,他再怎么差,也是我们的同学,我们都有责任去关心他,张亚南的话语重心长,我听了真是另眼相看.张亚南是我的好朋友,更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张亚南永远都是我真诚的朋友,我会永远珍惜这样的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