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在 我 心 中
临泽县鸭暖中学七年级3班 李天柱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 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指导教师 盛彩萍
法制是什么?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月23日,新疆喀什巴楚发生了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恐怖分子对从事日常工作的执法人员和手无寸铁的社区服务人员发动了突然袭击,造成了15人死亡、2人受伤。这个案件中的恐怖分子残杀执法人员、残害无辜群众,充分暴露了他们反人类、反社会的真面目。
4月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通报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情况,研判近期维稳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维护稳定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xx等作出重要批示,对案件处置、善后、维护全疆稳定等作出指示、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及全疆各级各部门迅速处置,措施得当。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疆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而犯罪的恐怖分子,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由此可见,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是我国的既定方针。没有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可以容忍恐怖活动。我国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你合法权益的重要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是我们如今幸福、安定生活的保障。法律正义的化身,是公正、权威的代表,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象征。它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譬喻,道出了法规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为祖国的明天绘下美好的蓝图!
初三:王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