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岁的幸福手语的作文》【第一篇】
12岁的幸福手语。
哭过,笑过,迷茫过。 人总是要长大。 没有谁留得住似水的年华。 不经意间,又一春秋。 ——滢·心情小记。 我快长到12岁时,竟然一下有了告别懵懂,而开始真正长大懂事的感觉。惊喜之余,我又不免对以往幼小岁月里说过的许多话、做过的许多事情感到好笑,甚至忏悔。这倒与我把童年时乱涂乱写的字画拿出来看一样,怎么看也觉得不顺眼,没信心。 比如,在我的记忆里,我是在妈妈的手掌里过日子的,我老是让妈妈领着,在乘公交车的站台上,在逛商店的扶梯上,只要一刻牵不到妈妈的手,我就像离群的小羔羊,惊愕、茫然的眼睛直往四下里寻找妈妈。如果在几秒钟里牵不到妈妈的手,就会哇哇地哭叫,惹得警察叔叔以为又有事干了。现在想想实在不像自己做出来的事。 今天可不一样啦——我史无前例地以主角的身份陪妈妈去大街上的一家时装店去买衣服,因为我近来老觉得妈妈穿得太土,太朴素了。就这样,我牵着妈妈的手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嘴里还不时地关照:“妈妈当心,绿灯亮了,汽车过来了。” 想不到,就是我这样一个一点也不伟大的举动,却令妈妈感动得无法形容。看,妈妈一脸甜蜜的笑容,真是把全身每一个细胞里的兴奋与幸福一齐凝聚到了脸神经上来。我也感动了,为妈妈那双粗糙的手而感动!我故意用纤嫩的手握紧妈妈的手,竟然第一次这样敏感而真切地触摸着了妈妈手心里让洗洁精泡裂的角质皮肤、让笔尖磨出的树皮一样的老茧…… 我湿润着眼眶,把妈妈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我长到了12岁时,突然感到自己的个头长高了,身体隆起了曲线,嘴唇间也长出了淡淡的绒毛。从此,我再也不是大人们习惯称做的“小孩”了。我因此洋洋得意,无比自豪,连走路的姿态也是步伐坚定,昂首挺胸。 星期天,我与爸爸一同出门散步。果然,几乎所有的熟人都用惊讶的口气对爸爸说:“喔,好久不见,看小滢都长这么高了。”于是,我故作深沉地嫣然浅笑,以示感谢。 走着,走着,爸爸突然遇见一位原单位里交情匪浅的“顶头上司”,双方暌违已久,一见面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各自伸出手来紧紧握住四只大手合成一团,早已分不清谁的手包住了谁的手,人间真情无价啊!一场深情的握手过后,我想不到紧接着冲她而来的是,猝不及防,压根儿感到陌生与别扭的一幕——那位“顶头上司”居然也彬彬有礼地向我伸出一只做着握手动作的手。天哪,我自出世起,从没有大人跟我握过手,也从没跟大人握过手!“顶头上司”尴尬地把手收了回去。这时,细心的爸爸已经发现了我的羞涩,但一定又是出于礼貌,用命令的眼神要我与“顶头上司”握手。 一时间,我只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烧,自己的头没敢抬起来,只顾按照“国际惯例”先把手伸向“顶头上司”。至于握手的感觉,除了滑稽、麻木,再没有其他的词语可形容了。 此后的一段日子里,我老是叩问自己:“我已经是大人了吗?” 生日的前一天,一个寂静的冬夜。 下了补习班后,我踏上那辆经常没气的22小自行车,晃晃悠悠往家骑。 骑出校门,大街上已空无人烟,肆虐的风向我袭来。顶风,使劲,无力,又再抗争。望着那红灯,仿佛还是那么一点儿亮。在骑到一半路程之后,倦怠了累乏了,只好将身俯在车上,吃力地朝家挪动。 突然,一辆银白色自行车倏地一下从我身边掠过,那醒目的颜色,立刻给我提了神,便使劲蹬起车来。那银色渐近,上面的男生居然减速了。为什么?我也说不清,只是闷头跟他骑,他像自行车比赛中的领骑一样,弓着身在我前面吃力地蹬着,寒风被他拨开一条空档,那闪亮的尾灯和车身引领着我在他后面骑行。 终于要到家了,我得拐弯了。领骑的男生回头看了看,天太黑,借着路灯的微光,我觉得他好像笑了。这是一个陌生的男生,向我投来友善的一笑。我第一次被男生带着走夜路,心里的不安和恐惧可想而知了。他为什么要带我?我只不过是个路人,为何呢?假如不带我,他也许早到达目的地了。 不安之余,我仿佛又悟到了那双被墨镜遮住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情意…… 12岁的开始,有这么多的第一次,都是这么难以忘却。 12岁,开始不一样的人生。 潘朵拉的盒子,收藏最美的回忆。跟随着似水流走的年华,静静的旋转着,飘荡着。 看着童年远去,闭上双眼,嘴角轻轻上扬了一下,手指交错,在胸前环绕一圈,12岁的呓语,这个手语的意思是幸福。 重复做着手语,我笑了。那样清浅,像我的豆蔻年华,不含杂质。
《关于13岁的女孩的作文》【第二篇】
13岁的女孩
13岁,在任何人的眼中都似乎是个另类的数字,似乎属于童年,但似乎又归于青春,我就是如此的一个女孩:一脚已跨入青春的门槛,一脚却在童年中停留,迟迟不愿迈步。
都说人的性格是多面的,13岁的我也拥有多重性格。我爱笑爱闹,玩起来比男孩都疯:下雨天,我依然抱着篮球直冲球场灌篮,任雨水打湿我的身体、弥漫我的眼睛。我仰头望着布满厚厚的云的天空,有些忧伤,但很美。我一个人在偌大的球场上乱跳乱叫,显得很渺小,是啊,13岁的我是渺小的。我特别爱笑,因为笑能掩盖我的哀伤、增添我的快乐。每天,我向每一个人头区我真心的微笑,也得到了别人送给我的微笑。别人的笑很美,尤其是我得到好成绩时,老师传递给我的、鼓励的微笑。
活泼的我同样能奈得住寂寞:在狂风暴雨的夜晚独自一人在家,打开小窗,聆听沙沙的雨声和呼呼的风声;在温暖柔和的灯下,静静地品味小说,为那紧张的情节紧张,为那忧伤的文字落泪,纵使明白那是假的,却又止不住泪水。
我喜欢冬季时在繁华的街上闲逛,并舔着雪糕;喜欢在炎炎的夏季披上自己心爱的大衣;喜欢在幽静的夜晚放风筝。从不理会别人怪异的目光,只觉得自己高兴就好。
都说13岁是个叛逆的世界,我就生活在这个叛逆的世界里。我不是别人想象中的好孩子。父母对我的训斥,即使清楚他们是对的,但口上还是一票否决的坚硬,不过我会暗中慢慢地改正。好孩子,太累了,我不做,我不想做,也做不到,我有我的个性,我不希望被人埋没,因为:有个性才会活得更精彩。
我小时候的理想是作一名医生,因为我喜欢医生那白色纯洁的工作服;现在长大了,我却梦想自己变成一株无名的小花,默默地扎根在自己的土地上,吸取阳光带给我的恩惠。
我给自己定了条座右铭:今天的书呆子,就是明天的老板。这算不了什么名言,我之所以把它定为座右铭是因为:我是一个在学习上颇懒的女孩,所以我希望以此来“监督”自己。
我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在13岁世界中的女孩,美好,纯洁,真诚,属于你,属于我属于13岁,在这鲜花盛开的季节,愿大家成为永远的朋友。
《关于15岁,我多了一份多愁善感的作文》【第三篇】
窗前的紫藤萝花又一次展现着她们那美丽的倩影,桌上的沙漏翻过来覆过去,鸟儿们又开始吟唱新的赞歌我看到生命从我的头顶飞过时投下那深邃的暗影,我知道又过了一年,我又长大了一岁。
总是喜欢雨夜,独自一人飞奔在球场上;总是喜欢面对朋友的帮助微笑着回答:谢谢,我能行!;总是喜欢一个人深夜仰望星空,回忆过去的酸甜苦辣;总是喜欢在心底里藏点小秘密。谁也不告诉。也许这就是属于我们年代的东西,这就是青春!
更多的,我喜欢上了静。
从前的下课,总是和同学嬉戏打闹。而现在,习惯了安静地坐在位子上,或是发呆,或是沉思,或是望着教室中欢笑着的同学们。周围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哄闹着,但我发现,自己不再和他们有任何关联,在我的脑子里,只有我的思想,我的意念。
在家的时候,总是喜欢躺在软软的床上。闭上眼睛,默默地回忆那曾经让我回味的往事,就像早晨忽起的大雾,走在路上,沿路看不清楚,却继续前行,远方一片朦胧,只能渐渐显形,记忆也随之慢慢恢复。我从十五岁朝着童年走去,最先看到了十五岁的生日蛋糕和蜡烛的微光,然后又看见十四岁那张倔强的脸没有声音,所有的记忆在沿路播放着无声的电影。
我喜欢这种感觉。
朋友们都说我的性格一半是明媚,一半是忧伤,对待生活消极却又充满希望,坚信努力便一定可以成功。也许我真的是这样的人,但我还是不详承认,只有十五岁的我,多了一份多愁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