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喜欢的运动有很多:打篮球、打羽毛球、踢足球它们就像一个个小泡泡,闪着迷人的光彩,但它们毕竟只是泡泡,不一会儿就破灭了,可有一个兴趣爱好我相信它会陪着我一辈子,你们知道是哪个兴趣爱好让我如此着迷吗?告诉大家吧,它就是打乒乓球。
去年的暑假,爸爸给我买回来一台乒乓球桌,桌子刚一拼装好,他就和我老妈大战三百回合,看!他们你推我挡,打得不可开交。球像一颗黄色的子弹,在网两边的桌子上蹦来跳出,发出乒乒乓乓的声响;看!爸爸的脚一个后退又一个马步向前,他把球拍往后一拉,又往前一压,球便向妈妈的桌面上扣去。妈妈面不改色,轻轻一挡,球飞又过来了,真是太精彩了!我在一旁看得眼花缭乱,连声叫好。
就这样,我喜欢上了打乒乓球,但是并没有真正的迷它。直到有一天,妈妈给我报了一个乒乓球兴趣班。刚开始时,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菜鸟,常常被老师罚摆臂动作一百下。每当被老师惩罚时,我只好一边摆着一层不变的手臂,一边眼巴巴地看着其他同学坐在椅子上聊天、喝水,我的心里充满着不服气:老天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休息而我却只能在这里比那些该死的动作,他们休息好了可以上课了,而我还在这里望梅止渴这时,教练仿佛看穿我的心思,他走过来亲切地对我说:我现在让你练的是基本功,你看电视上播放的乒乓球世界冠军都是经过不停的训练得来的,你的潜力不错,但要先从练好基本功开起,不要泄气、不要放弃,坚持就是胜利。听了老师那意味深长的话,我郑重地点点头,刚才的疲劳一扫而空。
在后来的不断学习中,我真正迷上了打乒乓球。深深地感受到打球的乐趣。而我的球技也像一匹奔跑的野马,突飞猛进,我开心极了,对乒乓球更是爱不释手,走到哪里都带着它。
有一次,我要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正手对攻一百下,我和对手开始练习了,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三十分钟过去了,我们还是达不到目标。终于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努力,我们终于打到八十多下了,成功就在眼前,我们俩都兴奋极了,可是天公不做美,关键时刻,我的脚不小心被扭到了,脚火燎燎地痛,我多想停下来休息呀,但耳边想起了教练的话:不能放弃,坚持就是胜利。于是我咬紧牙关。忍着疼痛继续练习:九十五、九十六一百。终于,我完成了任务,我们心花怒放,开心地跑来跑去,我的脚好像也不痛了。全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几千多下的坚持、几小时的练习,换来一百下的成功,值了。在后来,学乒乓球的信念也影响了我的学习:当写作文不过关时;当我的优化写的一塌糊涂时,当我考试时遇到不会做的难题时,当我那次练球的经历总能助我一臂之力。
我迷上了打乒乓球,它带给我带来了快乐;它引导我克服困难走向成功;它就像我一辈子的良师益友!
五年级:彭雯贤
看书籍,是一种娱乐;看书籍,也是一种学习;书籍,更是在学习的海洋驾驶向成功的彼岸的一艘大船。在学校的五年学习中,我迷上了看书。我自从进入五年级后,我觉得电视剧千篇一律,我都能猜到主人公的台词。在万般无聊中,各种书籍引起了我的兴趣。
从新华书店里,我发现了一本名叫《少年特种兵》的书。特种兵?,那是我的偶像哦!我两眼放光,第一次求爸爸买书。书一到手,我马上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我阅读的速度很快,一个小时刚过去,我就已经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一本。我的眼睛被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吸引住了。我在产生谜团和搜寻答案中,不久就看完了这个小说系列。可是,我发现我已经对书籍入迷了,一天没看书比一天没喝水还难受。我现在开始看名着了,因为爸爸调侃说之所以成为名着是因为多数人爱看这本书,并且这本书耐看。我觉得看书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活动,它是一种放松,甚至是一种好玩的不得了的游戏,只要你想做。
我对看书已经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了,我真的无法把眼睛从书籍的字里行间拔出来。我次次看书,次次都对书的情节有不同的期待。吃完午饭后,我就抱着《哈利波特》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那一串串字符像一串串魔咒,把我的眼睛定格在书本前,无法离开。那一幅幅恐怖的画面仿佛是用一个个字符拼成的。我惊心动魄,吓的浑身冒冷汗,仿佛有一双隐形的大手紧紧地揪住了我的心。当主人公哈利波特又遇到伏地魔的魔抓时,我都在为他担心,想象着接下的情节。哈利,波特会死吗?他要怎么逃生呢?他会不会单枪匹马的和伏地魔决绝呢?啊不思邓不利多来救他?我正深深地陷入沉思在卧室外,奶奶在开着巨大的声音看电视剧,那刺耳噪音都无法打扰我。这时,妈妈下班回家了,她推门进来问我在学校的表现,可我的眼睛好像被抓住了似的,连瞧都没朝妈妈瞧一眼,只是盯书看。对于妈妈的疑问,我只是用还行吧不耐烦应付了一下。然后把她赶出去了。不一会儿,妈妈又进来了,文杰,快点写作业!妈妈有点生气了。我只好领命。可妈妈一走出门,我那看书的劲又回来了,又情不自禁地捧起《哈利波特》看了起来。可没多久,妈妈又来了。再看五分钟。妈妈还没开口,我就哀求了。好吧。简直不敢相信,妈妈居然又答应了。又五分钟后,妈妈又再一次进来了。让我再,我不管了!妈妈打断了我,你想怎么看,什么时候做作业你自己定,我不管了。话音刚落,妈妈就转身走了。最后五分钟。我给自己发誓。盘算着,我又开始看书了。可是,我连时钟都没抬头看过,根本不知道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已经在不经意间流逝。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五分钟,这时,闹钟响了。文杰,快点走了,上学。妈妈推门进来,看见我在看书,疑惑的说:你做完作业了?没呢。那还不快去做作业,还在这看书,快要上学了!我的书被妈妈抢走了,我才抬头看钟,要到时间了!我惊慌道。我还没做作业呢!我想,开始慌张,才手忙脚乱地写作业。
变得这样爱读书以后,我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我对书保护得越来越好,在周末,我会拎起干布巾,擦一擦那些没看的书。我也变得比以前安静了一些了,不在喜欢吵吵闹闹的,可能是看书变得走火入魔的缘故。我吃饭时边吃看,睡觉前先斜靠着看一会儿,上厕所也看,甚至在洗澡时,还叫爸爸站在门外念给我听。现在我考试时阅读题的扣分也越来越少了,从以前扣五分一直到现在扣两分。连妈妈都觉得这变化太不可思议了。
五年级:彭雯贤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老师宣布要去春游了,让我们把昨天准备的食物带好,还板着脸叽里呱啦的讲了一大堆关于安全的问题,我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因为那时,我正美滋滋的想着中午一定要好好美餐一顿呢!
出发了。我根本没有心思去欣赏那些美丽的风景,而是一个劲儿的在心里埋怨:这条路怎么这么长呀!突然,我的肚子歌性大发唱起了举世闻名的咕咕歌。无奈,我只好拖着沉重的步子,艰难地向前走去。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达了目的地。老师先让我们活动了一会儿后,便让我们吃带来的食物。吃东西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我赶紧把食物从包里抢救出来,让它们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便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不一会儿,可怜的食物便被我吃了个精光。呃--我打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嗝,摸着吃得圆鼓鼓的肚子,靠在书悲伤,翘着二郎腿,懒洋洋地晒起太阳来。不久,我起身一看,发现包最角落的地方还藏有一块面包。看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我只好拼命忍住口水,对它说:小面包呀,不是我不吃你,是因为我太饱了,吃了你还不把肚皮撑破才怪呢!说完这话后,我思来想去,还是没相处了法子处理这块面包。最后,我想出了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鬼点子:把面包丢掉!于是,我伸出手去拿那块面包,可还没动到,便又缩了回来。如果把面包丢掉了,还不给妈妈骂死,可是,我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的呀!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把心一横,决定把面包丢掉。于是,我轻轻拿起面包,向个没有人的地方走去,走到中途又回过头来张望了一下,见老师和同学都已沉沉睡去,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走的步子也渐渐轻快起来。不知不觉,就到了那个丢掉面包的地方。我随手一丢,面包就不知被丢到哪个天涯海角去了。丢完面包之后,我回到我原来所在的地方,也像同学们那样躺在草地上呼呼大睡起来。
傍晚,要回家了。在路上,我一直很开心。一会儿学胖男人走鸭子步;一会儿学漂亮女郎走猫步;一会儿倒着走;一会儿到处乱走,似乎已经忘了丢掉面包这件事的存在。
到家了,我使劲推开门,进门之后便大声高呼:我--回--来--啦--妈妈听到声音后从房间里出来,走到我的面前。我知道妈妈又要检查包了,便十分麻利的把包从背上取下来,递给妈妈。妈妈看了一会儿便觉得不对劲了。她把脸转过来,盯着我,看得我毛骨悚然。过了好久,妈妈终于开口说话了:女儿,你真吃完了这包里所有的食物?听了妈妈的话后,我马上回想起了丢掉面包的事,因为想蒙混过眼前这一关,从没撒过谎的我撒了第一个谎:是的妈妈听我回答得这么慢,断定我心中有鬼,便继续问道:能不能把吃东西的经过给妈妈复述一遍?我果然上钩,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妈妈说了一遍,妈妈听后暴跳如雷: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你怎么开始浪费粮食了?你知道那一点点面包就要农民伯伯撒下多少汗水吗?以后如果你再这样,我就让你去种地,体会一下农民伯伯的辛苦。听了妈妈的批评和教育后,我惭愧的低下了头,保证以后再也不浪费粮食了。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浪费粮食。
五年级:林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