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里芸芸终众生,各有各的景致和风光,各有各的美丽与丑陋。他们常常是学生习作的对象和作家倾情的情人。加夫列拉?米斯特拉尔的《玫瑰树根》写的是细流与树根的对话及感悟。作者笔触所至,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树根。浑身灰褐变了形,汲取汁液,长埋地底的丑陋树根几乎没有赞颂的地方。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有一种美的精致,美的神韵。你看树根扎下去的地方,一株玫瑰把土地装点得分外美丽,那花呢,在空气中散发出甜香和一种幽默的魅力。
好的作品总能帮助人们认识和感受生活中的美。川端康成在《花未眠》中写道:人感受美的能力是有限的。读完《玫瑰树根》,我们不是也对这看似冷清,沉寂和丑陋地树根产生一种喜爱之情了吗?
那么,这篇短小精悍的优美咏物散文是怎么把树根写得美好和富有魅力的。
独特的审美眼光
古人说:文章贵有识,文以识为主。陆游也说:文章之妙,在有自得处。(《渭南文集颐庵居士集序》)这里所谓的识和自得,也就是不同寻常的见识和发现。树根,既不同与争奇斗艳的鲜花,也不同与涓涓细流。作者处处着笔于他的宁静,悠闲与轻松,但更多得便是平凡,无私与默默无闻。这既是一种舒缓优雅的情调,又是一种亲切自然的氛围;这既是习惯与欣赏斑斓之后的休整与调节,又是新的火热之赞颂的前奏
淡雅的文字
文章并没有精彩的修辞,也没有华丽的辞藻。通篇用淡雅朴素的语言,触动人们的心弦。越是高明的作者,越是能用真打动人的心。这就容易与读者产生共鸣。身材比晚香玉高不了多少的土地神,满脸胡子,弯腰曲背。陡然来这么一句,似乎与整个行文不那么合拍,但谁又不发自内心的微笑呢?
感谢作者带来如此营养的精神盛宴。
我曾多少次回头望,看那似被淡淡雾气笼罩着的如梦幻一般过往,看那一个一个似犹豫又坚定的脚印,看那小小的逆着光的倔强身影。我不知如何书写它们,书写青春的梦想,但是现在我以心为笔、以希望为纸,为梦想而战。我仿佛听见,我笔尖的文字精灵在欢唱着一支歌,歌名叫《在路上》。
为了梦想,我在路上,我在成长。
路初始
那个夏夜,小小的我如往常一样漫游在无边的书海里。恍惚中,似乎有什么在召唤我,我捧着书走到窗前,身体微微前倾,嗅到了空气中的泥土和花草的香气。无边的黑暗中,似有一点蓝萤火如流星向我飘来,在我胸前稍作停留,又如花瓣般飘去。我小小的心似被萤火吻过,微微地烫,隐隐地痒。一颗小小的青梅啪地落在了我心里,化作梦想的种子,从此生根发芽。
从那夜起,我踏上了追梦之路。
路初果
翻开小时候的日记本,上面用铅笔写的字迹已模糊了,但是我仍清晰地记得,最初尝试写作的我,常用铅笔在这小小的日记本里勾勒出一个又一个梦的形状。写作课上,语文老师面带笑容地将我的梦念给同学们听,读罢还会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孩子,你真棒!那时的我仿佛听到了心底那一棵青梅成长的声音。
路挫折
挫折是路畔带刺的玫瑰花,它可以给你最华丽的梦,也可以刺破你最珍贵的东西。
随着多篇作文的获奖,我的自信逐渐膨胀,最后演变成了骄傲。我扬扬自得,开始四处投稿,却总是石沉大海,没有下文。挫折的刺扎在我胸口。我自视甚高,却不得不低头。焦躁和急功近利的心情灼烧着我,伤口久不得痊愈。
路的尽头在哪里呢?我忽然迷失了方向。
路未来
我背起梦想的行囊,重新出发。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沉溺在书的海洋里,在文学的熏陶中将自己的心灵洗涤得谦虚、平静。
我反复思考,终于明白了自己失败的原因,是我过于急躁了。追求梦想的路注定艰难,必须坚持不懈地攀登,才能达到它要的高度,才会有回报。我相信,只要在路上,并且执着地向前走,无论周围多么荒凉、多么冷清,怀揣梦想,心里就会充满平静喜乐。因此,我坚持写作,这渐渐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一天,坐在书桌前,书写自己的经历与心情,或是将自己构思已久的故事写成一篇篇感人的美文,就是我最快乐的事情。
梦想,它赐我未来,我献它成长。
在追梦的路上,我渐渐明白了,这条路是没有终点的。我一次次出发,却不再执着于唯一的终点。每一次,只要我开始,我就会变成更好一点的自己,现在,我又开始了下一阶段旅程。
这一生,我将永远在路上,去追寻梦的终点。
只要在路上,便永不会失去希望。
只要在路上,我便会收获无怨无悔的成长。
高一:高子新
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题记
深深感动于胡杨,枯死的胡杨木仍会无言地呐喊,与生存同惊心动魄的死亡召示着它生前曾何等艰难而固执地尝试,尝试着在沙漠里扎根深深感动于雏鹰,并非每只雏鹰初次展翅时都能成功飞翔,迎接失败者的永远是深渊,但雏鹰只会选择在峰顶上高傲而无悔地尝试,尝试着在高空中振翼勇于尝试的生命,总洋溢着让人震颤的美丽。
日之曦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曦,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
汉武帝刘彻初即位,即着手布置旨在摆脱东宫干政,加强中央集权的建元新政,无奈这次尝试因实力悬殊过大而胎死腹中。
学会韬光养晦,学会掩饰锋芒,学不会放弃尝试。出榜征召使者出使西域,孕育着一个伟大的梦:联合大月氏抗击匈奴!建元三年,张骞持汉节意气风发地出长安城门时,刘彻的目光停留在云和山的彼端,出长安,过疏勒,绝弱水,越葱岭,经康居,至大宛这个尝试过于冒险,连刘彻自己也不知道,张骞此去,还能不能,再回来。
日之午
大风起兮,云飞扬!
自高皇帝白登山惨败后,汉屈服于匈奴铁蹄之下。吕后也只能以卑谦之辞婉拒匈奴单于恶急侮辱之函。一支支车队满载丝帛金银,一个个公主和亲出塞。换不回片刻和平,倒换回一次次贪婪勒索,一次次血洗边邑,火烧城郡元朔五年,刘彻力排众议,破天荒决定主动出击匈奴。寇可往,我亦可往!此次尝试震动了整个大汉与草原,攻守之势易形矣!且另一精彩之处在于一个出身骑奴,无尺寸之功的人竟被任命为四路大将之一。刘彻绝不会后悔于起个惊世骇俗的尝试,这个人日后为抗击匈奴的中流砥柱――大将军卫青。
雄才大略汉武帝,召贤良,推恩诸候,重用新锐,征漠北,一次次大胆的尝试中,空前强大的汉帝国悄然崛起
日之暮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刘彻晚年嗜战,多疑。弃贤良,重奸庸,酷刑重赋,长期征伐,政治黑暗,民不堪命。甚于巫蛊之祸至惨至烈,一夜血洗长安。颠危之刻,刘彻颁轮台罪己诏诏告天下朕之罪过,以谢天下之民这空前绝后的惊世尝试,挽狂澜于即倒,使汉避免重蹈亡秦之覆辙。
刘彻是个勇于尝试的人,他的尝试促使100年后,东汉最终解除了匈奴的危胁。被击溃的匈奴西迁中亚,又迫使日耳曼人西迁。而溃逃的日耳曼人轻易地灭亡了东罗马帝国!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亚欧民族大迁移。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汉帝国称雄于世的同时,汉民族从此形成,一个朝代的骄傲烙印在一个民族的血液里,代代相继,生生不息。
勇于挑战未知,尝试不可能的人,因蔑视世俗而超然脱俗,因敢于逆风飞扬而卓尔不群。他们不一定是命运的宠儿,但一定是历史的骄傲。他们的生命如此瑰丽拒绝衰老,跋涉于时间而不止步。就像杰克o;克鲁亚克在《达摩流浪者》一书中对永远在路上的人们的描绘――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