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老师布置了周作,名曰:天平。
我先从韩瀚的一首小诗说起:她把带血的头颅/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让所有的苟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这是写给为大义而死的志士张志新的。我相信也说是写给谭嗣同的应该不为过。在这里,大家以为我必欲以忠奸,善恶对立,再演一次千把人演过万把遍的滥戏。但我开门见山的告诉各位,我欲以忠士比智士,看看在历史的天平上,到底哪头更重?
谭嗣同,腐乳皆知的忠士。我自横刀向天啸,去留肝胆两昆仑,纵使站在死神面前,阎王殿外,十指所指,十目所视,他亦大义凛然,谈笑自若,哪有半点将死之状,倒是显现出几分王者之像来。他认为各国变法皆历经流血,吾国尚未有之。于是他浑然不惧,怀着自吾始的决绝,含笑就义。
我自横刀向天啸,去留肝胆两昆仑至此成为流传千古的名句,谭嗣同,这个名字从此幻化成一对灼热忠贞的双目被供奉在历史的明月之上,供后来者仰望。
在这个一味顶礼膜拜的时代,谭嗣同过多的成为了一个标志,他其实就像忠贞二字一样,只代表了忠贞。在人们的印象中除此之外,空空如也。鲜有人能窥探其忠贞背后,属于谭嗣同个人化,真实化的东西。在这里,我很是狂妄地欲发人所未发来浅谈几句。
人常说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对吕布来说这也许就其相貌而论。然而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有人说他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那是因为他杀丁原。仅仅只为了一匹赤兔马和一些金银珠宝。也有人说他很有眼光,能弃丁原而投董卓。这也就应了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这句话。也许这两种说法都是正确的。
但我认为他是一个目光短浅,不分轻重的人。不说别的,就单说吕布杀董卓这一事吧。
董卓是东汉末年的宦官。他趁献帝年少,篡夺权位,挟天子以令诸侯。所以董卓无异于袁绍,曹操这些人。但论实力他又远远超过这些人。因为他拥有朝廷的军队,财产,在人力物力上都胜他人一筹。单从这方面看,他成功的可能性最大。
但他是名符其实的汉贼,这自然使他被那些汉朝忠臣视为仇敌。他们时时想着怎样除去董卓。司徙王允就是这其中的一人。他深知不能力敌,便巧设美人计。让貂蝉夹在董卓和吕布中间,离间他们的关系。果不其然,他们中计了。吕布为了得到貂蝉而杀了董卓他的上司,他的义父,他的未来。
也许吕布是被爱情充混了头脑,他轻而易举地杀了董卓。但他未曾想到其实他这一步走错了如果他不杀董卓,凭董卓雄厚的实力,再加上他那天下无敌的武功,还愁打天下不成。到那时董卓自然是皇帝,他至少也是个王侯,要什么有什么。就说要杀董卓,那时才是时候。
因为那时他杀董卓后自己就可以作皇帝。万里中原皆属自己,何乐而不为呢?然而这一切已为时已晚。
人常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吕布就因为那一步走错而节节败退。最后被曹操所杀,可怜他那盖世英才,竟落得如此下场。
古往今来,多少人只因一步走错而遗憾终身。多少人才因不能适当取舍而被埋没,纵有满复经伦,只能被岁月遗忘。特别是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有许多事困扰着我们,就等待着我们选择。所以我们不能舍熊掌而取鱼。
天平的两端,孰轻孰重?
四周是鳞次栉比的水泥建筑,脚下是夹着黑尾巴的逃窜的汽车,这里是天桥,形形色色的人物在上面穿梭,与之极不协调是那群衣衫褴褛的乞讨者。
有一对老头子老婆子,每当夜幕降临时,霓虹灯下,两个老人一个拉着五音不全的二胡,一个披着破烂的戏衣叽哩呱啦地唱。常听邻居说要带儿子去看小丑,也常见邻居的儿子在父母的陪伴下,在那两个老人面前捧腹大笑,手舞足蹈,末了,扔下一枚硬币,扬长而去。这不是同情怜悯的施舍,这是观看把戏给的赏钱!而那两双浑浊悲凉的眼睛,会感激不尽的放出一丝光亮
有一个男孩,才八、九岁的模样,本应是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拿着书本读书的,却跪在这冰冷的钢铁桥上,不停地磕头,身旁一床脏兮兮黑乎乎的棉被里裹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婴儿,一块平摊在地上的白布上的黑字叙述这他的遭遇:他们的父亲被永远埋在了漆黑的煤矿中,他们的母亲难产,大人与小孩之间,母亲让医生选择了后者,如今,只能露宿街头靠乞讨为生俊秀的字迹叙述着可怜的身世。没有人真正人关心他们,有的只是不屑、麻木与骗子的称呼!蓦地,那双幼稚而凄惨的眼睛与我眼神相遇,我摸摸空空的衣袋,埋下头,落荒而逃
一座小小的天桥,有人在天堂,有人却如在地狱了。天堂里的人在冷漠着,无情着,麻木不仁着,只是一些远观地狱的看客。不知什么时候,这些天堂看客也会不会遭遇危难,有没有可能成为人群中弱者?如果人与人没有了关爱,天堂与地狱为谁而设呢?
一个城市的乞丐人数多少也许是一个城市经济发达的衡量标准,而这些乞丐有没有得到关心,也放是这个城市人口素质的衡量标准,还可以衡量我们的爱心指数,我们的冷漠指数。有民谣唱到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沾襟,满车站立者,多是老病残,其城市冷漠程度可见一斑。
一个穿制服的胖子挥舞一支电棒冲上天桥,那一群形形色色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