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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水工的作文

《关于送水工的作文》【第一篇】

  

  高中学校每个班里都有一个大饮水机,每天一大清早就有送水工来送水,傍晚还要来送一次,而且每回都是同一个人。

  我们学校三个年级大约有90多个班,分布在前后三栋楼,每栋楼都有五层是教室,平常人单单从第一个班走到最后一个班都会累得气喘吁吁的,更何况还要扛着那么重的水桶。

  送水工的相貌很平凡,又或许是一回生二回熟的缘故,总能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记着他是短头发,经过岁月的洗涤之后微微泛黄,脸上皱纹颇多,胡子还有些凌乱,似乎很久没有刮过了,反正给人一种不干净的感觉。不管怎样,他的眼睛倒是炯炯有神,不大不小正合适。

  他的衣服不多,起码送水时换过的衣服很少,那几件衣服的年龄明显不小了,而且每次送水时衣服上都会带着一层油渍,可能是洗不掉,也可能是每次送水时不小心染上的。这使我对他越发有兴趣了。

  我从没听过他说过一句话,下课时有许多次与他擦肩而过,有次看到他正拎着装满水的水桶往楼上去,一手一个,动作也还利索,一步一走,脚踏实地,可腰总会弯得很低,毕竟那两只水桶可不轻。

  我于心不忍,在他准备上最后几个台阶的时候帮他把桶一起提了上去,桶放下之后他的手哆嗦了一下,轻吁了一口气。我冲他喊了一声:辛苦啦!他只是笑笑,也没再说什么,我只好灰溜溜地走了。打那之后我就再也没理过他,我总觉得虽说可能没受过什么教育,但最起码的礼貌还是应该有的,别人帮忙付之一笑也太说不过去了。

  后来的一件事更加加重了我对他的反感。那天晚上晚自习我们班正在放英语听力,全班到处都静悄悄的,只有录音机的声音。他突然开门进来送水,把水桶换过之后便要离开,我特地留意了一下,他走路的步伐很疾速,声音自然不小,完全不顾正在做听力题的我们的感受,就连开门出去后关门也是啪的一声。这让我对他彻底失望了,甚至对他们这类人产生了厌恶之感。

  可这种厌恶很快又消散了。原因是我觉着凡是在此类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人都值得敬仰,他们为社会做出的巨大贡献不言而喻,而社会给他们的回报却是极其微薄的。他们中的大部分文化程度都偏低,甚至还有从没受过教育的,我渐渐觉得这不应该是他们的错。

  况且他们一直有着自己专属的闪光点。一次我正往教室走,就在拐角处再次与他相遇了。他是哼着歌从我身旁快速跑去的,我倒从没看过像他这个年龄还那么活泼的人,文化人就更不可能这样了,看起来他步伐也还稳健。打照面时我饶有兴趣的笑了笑,可他似乎一直都在笑。

  尽管我反感他的不懂礼貌,可我始终觉得那不能算是他们的错,而真正可以从他们身上体会到的,是他们的精气神。他们生活的艰难程度想想便知,可他们打心底里仍然是乐呵的。没有什么追求也好,哪怕他们只是为了老婆孩子。

  我深深地觉得,现今社会物质生活得到改善,那么在制度上,是否也应当给他们这些愿意成为现代人的人留下一条出路?

高一:岳强

《关于颂青春的作文》【第二篇】

  想想开学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没想到时间还是过的那么快。感觉青春来过,只是一场泡影罢了。   对于我来说,青春的标记是最美的,那是一种无形的活力,是洋溢在脸上的笑容,是这个时代最独特的。青春会给人一种新的希望。17岁的我正处青春年华,哭过、笑过、也叛逆过。懵懂的我们也从未了解过青春的魅力。   曾经的初中毕业典礼上,我们挥洒泪水与老师同学道再见;踏上高中的旅途时,我们与父母拥抱分别;走进班级坐在座位上,一张张陌生的脸会令我畏惧。但是,在青春里,笑声总能大过哭声。面对我们的中考分数时,父母满意,老师欣慰,自己骄傲。也许只是很简单的知识,却被我运用的很好,那时的我是发自内心的开心。这或许是青春的律动吧。在我看来,青春是一条长长的跑道,我们是长跑比赛中的运动健将,挥洒汗水、奋力追赶,有人输过,有人赢过,但都不是最终的胜利者。   也许青春里我们需要叛逆。与父母争吵、与同学斗殴。因为每次的打架、争吵赢了对方,所以心中总会产生一种自豪感。也可能因为换上了成熟的装扮,所以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回头率可以高达99.9%,不过那是美女们的想法。而帅哥们会扎成堆,嘴里叼着烟,还时不时的向空中吐出一团团的雾气。或是搂着位美女像兄弟介绍:嘿,这是我老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青春里最独特的风景线!或许是听烦了他们的长篇大论,或许是反对他们的种种观念,总之我们处在青春期,我们需要叛逆。   我总感慨:青春似水,流过只是眨眼的瞬间。轻轻的风带着轻轻的梦吹向了轻轻的年年岁岁;流逝的风伴着流逝的梦逃回了流逝的晨晨昏昏。17岁的花季、17岁的雨季,转眼我将成年,青春会像沙子从我手心流走,一颗不剩。希望在仅有的时间里,青春不再成为泡影,青春不再被我虚度

《关于颂我最至爱的人的作文》【第三篇】

  夜还是秋风兮兮,窗内还是这张桌子,桌前还是这个人,双手交叉得撑着无力的脑袋,寂寞和思念一迸而发。一阵寒风顺窗隙而入,直扑我怀,不仅一寒颤,侵扰里我的心思。举头仰望,月还是那么凄凉和孤独。湛蓝的天空中浮出那张脸,永远都不变的脸,永远最熟悉的脸,永远印在我心内的脸。

  有人曾经问起我:你还记得他吗?还知道他是什么模样的么?那刻,我只感觉到心微微的颤动。不记得那时候是如何回答的。只知道那晚,我找到他的相框,锁着房间,目视着他,直到深夜。那晚,就是今天这样的夜,凄凉,残月和秋风。

  在他的面庞前,浮现出他的曾经,那些在幼小时认为微不足道的事情。那些快遗忘的东西,一瞬间冲向我的大脑深处。我想那时,他每次和我在一起时,总是慈祥的微笑;我想那时,坐在他怀里,我难忘他用胡腮很多次地磨着我的脸;我想那时,在让我两车的棋盘上,我还是局局皆输的画面;我想那时,他每次骑那辆现已无存的旧式摩托出去办事时,我都跟在他身边;我还想那个专为我特制的架在摩托座位缝隙前的木质儿童坐架。我想,我想,我想我跟他的所有故事,想我们的曾经。

  更要说,我崇拜他。崇拜他的责任感,崇拜他的正义感,更崇拜他的品质。那些他的秘密致死他都保守着。他干着百姓的活,在别人眼里,是羡慕和向往的工作。而在他眼里,这份工作却是十分沉重。他的正义和责任感我认为是夺走他生命那病魔的无形之根。比如就像在官场之中,自古以来,清官往往穷困潦倒,因不受贿,不给人办外快之事,时常遭受算计,从古至今要做清官都是难上加难。我想他就是因为工作之事心事很重,但却为了家庭温暖的气氛一直埋藏心底。他是无私的,伟大的。我因他而自豪。

  我得反省,反省我的品质,我的责任感和我的正义感。幼年的我无知与幼稚,在娇惯和纵容下,我显得十足懦弱。连照顾自身的基本生活都是那么的陌生。我唾弃曾经那我,我得弥补那曾经的过错,我得学习他,得活出个样来,我要成为他的骄傲!我必须和他约定,我一定会实现他的愿望。

  当二叔那天来我学校接我,他袖子上绕着黑色布带。我知道意味着什么。我也知道,他给了我力量让我那刻变得很坚强,泪花在框中打转,我克制自己始终没有掉落。因为我不相信就是那一回事。

  当我亲眼见到灵堂内那黑色的棺材时,泪终于无可抗拒地翻滚。我明白这是事实,这是真相。棺材里面就是他,他就在棺材里平躺着,静默着。那些欢笑,那慈祥的脸,那让我双车的棋盘,那木制摩托坐架都已经成为过去。

  夜已经很深了,月却想的格外精神,我感觉到他仿佛就在我身边,感觉到他那慈祥的笑容。感觉到他时时刻刻都在支撑着我。

  他就是我爸爸的父亲,我最伟大的爷爷。

  我最至爱的人。

  陕西省韩城市象山中学高一 徐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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