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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好人?坏人?的作文

《关于好人?坏人?的作文》【第一篇】

  我以惯有的姿态站在公共汽车站点,耳边还充斥着来来往往汽车刺耳的喧嚣声,呆呆的仰头疑望着天空,蓝幕布中镶嵌饱满丰润的白云,视线定格在天空的一角。

  公共汽车如一位安详的老人缓缓驶来,车近了,我习惯性的起身,用手轻轻拭去身上的灰尘,目视汽车的驶来,车门机械的打开了,我如以往一样投币上车,抬头环视了一下,只看见对面女乘客狐媚浓重的眼妆,令人疑窦是蒲松龄笔下的狐仙转世投胎?那长的想狐仙样的青年女子的目光偏向车门看着我,吓得我心惊胆颤的,以为她要扑过来吃了我。运气不佳,车内只有一个位置了,恰好又是在那女子后面,无奈,我只好带着百般不愿坐下。

  车窗外的阳光温柔的照射进来,我眯起眼睛,仿佛看见了彩虹般的光圈,我带上耳机,公车里的喧嚣声被替换成优美的歌声,我静静的坐在座位上,享受着免费的网阳光浴,真的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这时,我看见又一位年轻人上来了,他长的一般,至少不是特别好看的那种,但长的很干净,短发下有着一张有些痘印的脸,嘴角有着一丝不轻易被察觉的微笑,他径直向我走来,站在我身边,望着车窗外,静静的站着。

  不知过了多久,我猛然苏醒过来,原来是公车急杀车,打断了我与周公的约会,我心里不悦,正想埋怨时一声清脆的男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请问,这个钱包是的吗?男子很有礼貌的问我前面那女子。女子回过头,莞尔一笑,绕了一下头发说道:嗯,是我的,谢谢你,女子伸手去要钱包,男子手一缩,故作神秘的说:那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女子有些不悦,但还是答道:有200元钱,一部手机,一张身份证,男子打开钱包说:嗯,说的没错女子满脸不高兴的说:既然是我的,那就还给我吧。那可不行,现在是经济社会,我既然拾到了你的钱包,那就分些给我。男子说完便把手伸得更近了,我坐在旁边,惊讶地看着他,刚开始对他的评价一下灰飞烟灭,金钱已吞噬了他的灵魂,也吞噬了他的尊严,我眼前的这位年轻人露出了人性的丑陋,也露出了人性的贪婪。这时,女子气愤的站了起来,怒视这他,你要多少?男子扬了扬钱包,露出阴险的笑,给我20元,我就给你。女子前面的老大爷看不下去了,握住拐杖站了起来,说:年轻人,做人要讲良心啊,还是把钱还给人家吧。男子扬了扬头,不屑的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是拿回属于我自己的。女子听后气愤的从口袋里拿出20元甩在地上,给你男子恭敬的拾起地上的钱,双手把钱包递给女子,女子黑着脸夺过钱包,把头扭向一边,老大爷也无奈的摇了摇头,全车人向年轻人投来了鄙视的目光。

  一会儿,女子下车了,男子慢慢的走向老大爷的旁边,说道:大爷,这是您的20元,大爷有些迷糊了,我的?大爷随即又摸了摸口袋,年轻人,谢谢你了,大爷错怪你了,怎么回事?我心想,年轻人说:刚才急刹车时,您的20元钱掉在地上,那位女子趁大家没看到拾起了您的20元,但没想到在拾钱时自己的钱包也掉了,我为了上她拿出20元钱,才出此下策。原来如此,这时,我又感觉到了年轻人身上散发的人性的智慧与勇敢,这时,全车人又投来了赞许的目光。

  坏人?不,他是好人!

湖南省邵阳县第一中学高一:qq623130810

《关于好书·亦友的作文》【第二篇】

  我爱书,更爱读书。

  喜欢在书本中翱翔世界,十七岁的天空,充满着春天的柔情与夏天的豪情;十七岁的天空,是一串串花朵与阳光的组合排列;十七岁的天空,我愿与文会友与书为伴;十七岁的天空,我愿用书窗打开自己的世界,诠释自己无悔的青春!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乡村女孩,却从小喜欢与书打交道,可能限于农村条件的落后,我的童年既没有蓝精灵,也没有花仙子的陪伴,有的只是那有限的几本教科书,所以,在那时,我视它如珍宝!

  第一次看全一本课外书是在六年级的时候,父亲送我的第一本书《海伦凯勒》,那本书,直到现在依然放在我的书架上,偶尔闲暇,也会翻翻看看,重温那时的喜悦。后来,父亲经常带我到市里的书店去买书,我喜欢看名着,两年的时间,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懂得了黑暗世界的悲惨、懂得了那时生活的辛酸苦辣!读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孙不愿过那种平庸的生活,而是喜欢冒险,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用自己的意志与困难斗争,战胜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

  当我读完越来越多的书目,我发现我的思想有很大程度与书中人物的思想出现了共鸣!当我迈入初中的第一步,我就暗暗立志,三年的青春,决不能荒废在死读书上,当然,成绩是王牌,在提高成绩的基础上要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并不认为考取年级第一就是成功,而是认为,尽最大的努力实现自我真正的价值便是成功!三年的时间,真的实现了,我成功了,真的是好书如友!

  古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今有细节决定成败。时代有变,但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的道理古今传承,从未改变。书中提到:今后的竞争将是细节的竞争、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是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而正是汪中求先生的《细节决定成败》帮我给掉了浅尝辄止的毛病,正是在思索中读书,读书中进步!

  步入八年级后,我开始发挥我的写作专长,俗话说书到用时方恨少,虽然在校刊上有婉青专栏一职,不过,从那时开始才真正地感觉到自己懂得太少了,需要接触更多的书,更多的知识!

  后来,在指导教师宋恩君老师的建议下,我在丰南图书馆办理了读者借阅证,开始了我的读书淘金生涯!普希金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的确如此,当博览群书后,自己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傻丫头,自身的价值与素质在不断地提高,同时,写作能力也在不断提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渐渐的以书为伴,乐在其中!

  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而书,正是我们学习知识的一条捷径,了解世界的一扇窗。喜欢读书,不仅仅是喜欢它带给我的提升与进步。更爱它独有的香气和淡雅!一盏香茗,一本好书,共邂逅在初夏的午后,这是何等的精神盛宴?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每每此时,心便能平静下来,随书旅行!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我说,它能带我周游世界,翱翔天空!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未来的路还很长,可能人生只有五彩缤纷才会更加美丽,我还年轻,可能未来的暴风雨还会更加激烈,但我始终相信:当人生经过暴风雨的洗礼就会变得更加美丽,书却是我永远的寄托,未来的日子,我会继续读书,不断丰富自己的人生,我记得余秋雨曾经说过,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书,是我每天的朋友!

  我相信,好书会伴我左右,好书亦友!

河北唐山丰润区车轴山中学高一:宋婉青

《关于好想出去走的作文》【第三篇】

  好想出去走走,登登高山,散散心情,冲着鲜花,倾诉一下心里话。望望小草,欣赏一下它的笑容,让春风吹走我的烦恼,让白云载我离开界愁,去聆听一下,歌唱的百鸟,去见一见林中,流淌的溪流,捡起一块溪石,对向太阳,观赏一下它的光泽,是那样的玲珑,那样的剔透!

  踏起脚步,随着溪流,继续像林中走,望,一座彩桥,立于天边,观,让人心动却不已,重起行程,向林中走,忽有松鼠随旁伴行,小兔在前引行,此时心情,欢呼不止,猛然发现,此时缠人心愁,以失无影无踪,好像出去走走,去认识一下这个世界,去观赏一下景色!好像出去走走!!

高一:侯旭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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