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庄稼地里,风呼呼地吹着,雨哗哗地下着,农夫们都笑开了颜。
这时,风对着雨得意地说:如果没有我 ,雨你就不会下了,功劳应该全归我。雨一听,不服气地说:等着瞧吧,下次我会让你后悔。
又一天,庄稼地里,只见风呼呼地吹着,没见一滴雨,风高兴极了且越吹越大,把庄稼吹的七倒八下,泥土吹干了。农夫们大骂:风好大啊,瞧瞧,把我们的庄稼都破坏了。这时,雨听到了,干笑地说:嘿嘿,没有我,行吗?接着就下起了雨,农夫们个个称赞:真是一场及时雨。
风一气,走了好几天,雨得意至极,一会儿蒙蒙细雨,一会儿倾盆大雨,好不尽兴,也下了好几天,把农夫们的家到处弄的湿乎乎,粮食发霉了,农夫们都在抱怨这场雨。于是,雨就去找风。惭愧地对雨说:风大哥,我错了,我们俩谁都缺不了谁。
从此,风雨和睦相处,成了一对好朋友。
我是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刚出生的时候,我是小小风,只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出来,我的力气很小,只够摇摇枝头那些绿绿的树叶,总喜欢躲在大树身后,看着树荫下,小女孩们仰面躺下,柔柔的阳光醺罪了草地。这时我就跳出来,轻拂女孩的发丝,轻抚女孩的脸颊,然后又一溜烟不见了,回头,望见女孩们微眯着眼,看着天,那蓝蓝的、很深很深的天,还有她们被我吹乱的发丝
那时的我,就像阳光一样幸福。
我的力气变得大一些,就可以推动天台上那被人称作摇椅的东西了。据我所知,天台上的小摇椅是最接近天空的地方,每次一摇一摇的,摇上去一点就离那白云又近了一点。我想,坐在摇椅上,大家就都可以飞起来啦。每次一想到这个,我就推得更用力,也更有成就感了。摇得累了,我在天边散步,底下有一群孩子们在奔跑着。一只蝴蝶样子的风筝落进了我的怀里,我带着那只风筝,开始奔跑,越跑越远,越飞越高。风筝的线拉直了,我恋恋不舍地松了手,下面的孩子们拍着手,你追我赶地,那欢声笑语穿破万里云烟飞到我身边,后来,风筝回家了,看着蝴蝶风筝回到地上,我也回家了。
那时的我,好像每天都有棉花吃,是从云端撕下来的。
后来,我开始长大,有一天,我要离开这个小山野,跟着大人们去流浪了。我知道,不是每天都有糖吃了。是的,我不想去。但我也知道,风的使命,就是要去世界各地流浪,漂泊好像是注定,没有商量。下雨天里,我也不得不撑把伞出去巡逻,风雨风雨,风和雨,其实是一对表姐妹。
那时的我,不那么爱笑了,用云做的心,被雨打湿以后,总是潮答答的。
我去过沙漠,卷起漫天沙粒,差点被迷了眼睛;我去过山丘,在悬崖峭壁间撞来撞去;我还去过大海,卷起十米浪花,差点打翻一搜打渔的小船。
当然,我也为蒲公英送过一程,为非洲的孩子们送去过一些清凉,还吹走了一个坏蛋的钱袋!
然后,我累了,又回到了儿时的那个地方,却已经不喜欢风筝的游戏,不喜欢趟在云上晒太阳了。我亲眼见到了全世界最干旱的地方,见到了全世界最穷的角落,我有了眼泪,有的时候成了小雨,有的时候,成了孩子最爱的雪花。
那个晚上,我在街上逛着,走进了一个人家,房子里躺着一个小女孩,她就是被我当年吹过头发的小孩。现在,她好像长大一些了。也许是感到我进来,她下意识地拉了拉被子。我看得出她在做一个很美很美的梦,因为她在笑。全世界都睡着了,都在做梦了,有些梦,还有棉花的味道呢!我走出了女孩的屋子。天上又飘零星雨了。
我好像来过,又好像没来过
点评:文章将风拟人,通过风的视角描写世间百态,吹拂在主动与被动间,景物不断的变换,融合景物的颜色、声音、冷暖。时空、视角变换是文章的亮点。
——本文系第二届全国少年之星创新大赛第一赛季一等奖作品
初看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总是被那样ROMANTIC的爱情所感动,不相信世间竟有这样感人的爱情,然后念念不忘的就是那些凄凉的诗剧.不,凄凉还不足以表达我心中的那份情感,应该换作催人泪下.
直到现在,我也依然不能坦然的回忆这故事里的对话甚至连情节有时都是不敢想的,我怕不会增添对这个结局并不完美的故事的遗憾,所以也只好不去回忆这个网络中的故事.我也终于明白,感情太丰富,其实也可以演变成一种病态的逃避.
喜欢这样唯美的故事是因为自己是个喜欢浪漫的人,尤其是那女主角的名字,一个轻盈的舞者--轻舞飞扬.当然,这种形容也许并不能算做是恰当.
有点恨那个作者,如此一个飞扬的舞者,如此一个温柔的女子,就这样让她死去,裙带不会再飘起,ID也不会再闪亮.一个生命,就这样经不起风雨,脆弱的让人心寒.她也只留下了遗憾和所有的感情在人间,也许能够继续飞扬,也许……
太多太多的不平和愤怒,让我愈发讨厌着作者的安排.
我愈发讨厌着作者的安排,然而却依然被他赚走眼泪,心甘情愿的.也只能怪自己太喜欢幻想.
想象中的那么一种蝴蝶,就像是轻舞飞扬,再浪漫与现代的融汇处.
轻舞飞扬,找到了另一个能够为TITANIC流泪的人,一个喜欢兰色的智慧者,也许这也叫做是一种幸福.
然而生命也并不永恒,交错的生命曲线并不能因为一个人得到了幸福或是可以给予他人幸福而被理顺,拉直;之所以称一个肉体或是灵魂为生命,就是因为它的坎坷和无奈;也因为它的存在,才使得两条即将错过的平行线有了交点,然后待他们快要成为共线向量的时候,再把他们扯开,命运之神永远小心眼,永远见不得别人想要的幸福,也永远得不到--他要的幸福,一个生命这样可悲,还有什么值得赞颂的么
然而终究要有人去做这样的事业,也就总有神和人的区别,命运之神的卑鄙,也许说这个词并不恰当,也就和他甘受人性的悲哀的崇高而合为一体了.所以也只能得到一个勉强的结论:命运之神是中立的,不完美也不一无是处.
我想轻舞飞扬不该属于神的这一类,说她是完美的女神 俗不可耐!中立的神不该给她,因为形容她,中立也显得悲琐.
说不上故事中的主人公以海誓山盟,因为当他们表白的时候,两个已经在不同的世界,他们要得幸福,已不再延伸,这不是一种悲哀,是一种模糊的寄托.
也就同样可以说,不同的世界里,他们同样可以爱的深沉.
也许作者并没有错,错的是读者总想要一个完美的故事结局,错在世事的无奈和心酸,错在这样的世界中,有这样的两个人.
两个人的相识,不能够算做是偶然,全都靠了缘分.缘分尽了,圆就分了.这就是缘分.
我不相信他们是没有缘分的,也不相信他们圆已分了,若我是作者,或许我会在书的附录上说:我们是幸福的,我没有失去她,她只是去了远方,一个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她也总会回来,她也总会飞来看我.
我若是轻舞飞扬,我也会告诉他:这不是一个ENDLESS的等待,也总有那么一天,依然会在一起为JACK和ROSE流泪,依然会在电影门票上写诗,依然会穿褐色的裙子,骑褐色的单车.ID也依然会闪亮.
亮色的轻舞飞扬,也总会看到再看到蓝色得人.
依然是那飞扬的生灵,只是不再犹豫,没有时间可以再去浪费,也没有一种生命方式可以再有一次这样的故事.
也许轻舞飞扬并未死去,她还要看着她的幸福,把握她的幸福,这样的一生才可以完美.
她的裙带依旧在飞扬,JACK和ROSE也依旧使他们落泪,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改变她活着的方式,改变她依然盼望者的心.
如果我是作者,我一定会这么安排,让他们在我的笔下融合,永远的在一起.
也许亮色的轻舞飞扬不会在赚的这么许多人的眼泪,可在于我,心里的痛会少一些.
我依旧再看这本小说,也还是为她留泪,因为原作不可抵挡,我的言论也可能不会产生共鸣,也就让他成为心中的一块痛吧!
也许这个故事并不能与古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相较,毕竟一个是现代的爱情,一个是古代的爱情,但这里面,有比梁祝更忠贞的誓言,生死间,爱情是他们唯一的纽带.
也许作者是对的,我宁愿沉浸在暗色的轻舞飞扬的世界,哪怕是生命脆弱,哪怕是过早的死去,有生命,就一定可以创造奇迹.
为了一切想要得,想要得到的幸福,他们也只能定下天堂里,来世的盟约……
(指导老师:陈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