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由来与传说
端午节是古老的传统节日,始于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端午节的由来与传说很多,这里仅介绍以下四种:
源于纪念屈原
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记载,屈原,是春秋时期楚怀王的大臣。他倡导举贤授能,富国强兵,力主联齐抗秦,遭到贵族子兰等人的强烈反对,屈原遭馋去职,被赶出都城,流放到沅、湘流域。他在流放中,写下了忧国忧民的《离骚》、《天问》、《九歌》等不朽诗篇,独具风貌,影响深远(因而,端午节也称诗人节)。公元前278年,秦军攻破楚国京都。屈原眼看自己的祖国被侵略,心如刀割,但是始终不忍舍弃自己的祖国,于五月五日,在写下了绝笔作《怀沙》之后,抱石投汨罗江身死,以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爱国主义乐章。
传说屈原死后,楚国百姓哀痛异常,纷纷涌到汨罗江边去凭吊屈原。渔夫们划起船只,在江上来回打捞他的真身。有位渔夫拿出为屈原准备的饭团、鸡蛋等食物,扑通、扑通地丢进江里,说是让鱼龙虾蟹吃饱了,就不会去咬屈大夫的身体了。人们见后纷纷仿效。一位老医师则拿来一坛雄黄酒倒进江里,说是要药晕蛟龙水兽,以免伤害屈大夫。后来为怕饭团为蛟龙所食,人们想出用楝树叶包饭,外缠彩丝,发展成棕子。
以后,在每年的五月初五,就有了龙舟竞渡、吃粽子、喝雄黄酒的风俗;以此来纪念爱国诗人屈原。
源于纪念伍子胥
端午节的第二个传说,在江浙一带流传很广,是纪念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年)的伍子胥。伍子胥名员,楚国人,父兄均为楚王所杀,后来子胥弃暗投明,奔向吴国,助吴伐楚,五战而入楚都郢城。当时楚平王已死,子胥掘墓鞭尸三百,以报杀父兄之仇。吴王阖庐死后,其子夫差继位,吴军士气高昂,百战百胜,越国大败,越王勾践请和,夫差许之。子胥建议,应彻底消灭越国,夫差不听,吴国大宰,受越国贿赂,谗言陷害子胥,夫差信之,赐子胥宝剑,子胥以此死。子胥本为忠良,视死如归,在死前对邻舍人说:我死后,将我眼睛挖出悬挂在吴京之东门上,以看越国军队入城灭吴,便自刎而死,夫差闻言大怒,令取子胥之尸体装在皮革里于五月五日投入大江,因此相传端午节亦为纪念伍子胥之日。
源于纪念孝女曹娥
端午节的第三个传说,是为纪念东汉(公元23--220年)孝女曹娥救父投江。曹娥是东汉上虞人,父亲溺于江中,数日不见尸体,当时孝女曹娥年仅十四岁,昼夜沿江号哭。过了十七天,在五月五日也投江,五日后抱出父尸。就此传为神话,继而相传至县府知事,令度尚为之立碑,让他的弟子邯郸淳作诔辞颂扬。
孝女曹娥之墓,在今浙江绍兴,后传曹娥碑为晋王义所书。后人为纪念曹娥的孝节,在曹娥投江之处兴建曹娥庙,她所居住的村镇改名为曹娥镇,曹娥殉父之处定名为曹娥江。
源于古越民族图腾祭
近代大量出土文物和考古研究证实: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有一种几何印纹陶为特征的文化遗存。该遗存的族属,据专家推断是一个崇拜龙的图腾的部族----史称百越族。出土陶器上的纹饰和历史传说示明,他们有断发纹身的习俗,生活于水乡,自比是龙的子孙。其生产工具,大量的还是石器,也有铲、凿等小件的青铜器。作为生活用品的坛坛罐罐中,烧煮食物的印纹陶鼎是他们所特有的,是他们族群的标志之一。直到秦汉时代尚有百越人,端午节就是他们创立用于祭祖的节日。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大部分百越人已经融合到汉族中去了,其余部分则演变为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因此,端午节成了全中华民族的节日。
端午节在中国的民间节日中可以算得上隆重,粽子、茶鸡蛋、插艾蒿等都是端午节的特色。
小时候过端午节我足足能提前兴奋上一周,因为可以吃上香喷喷的粽子了,那个时候生活比较单调,也很苦,不是过节平常是什么也吃不到的。说起粽子,它不仅好吃,最主要的是在包粽子的过程中,体现着乐趣。每年端午一到,母亲在头一天晚上跑上一盆糯米,第二天早上便是我和母亲一起包,绿绿的粽叶里加上糯米和大枣,包成三棱形的粽子,包好后放在大锅里足足煮上3、4个钟头,之后母亲把粽子泡在备好的两水桶内,凉了以后细细地拨开竹叶,咬上一口白嫩的糯米,紫红的大枣就露出头来,蘸白糖再吃,那时吃起来是那么的香甜可口,耐人回味。
端午节前夕,家家把在山上采的艾蒿插在门上,说是为了避邪,我们小孩只是效仿着做,不懂其中的含义。
端午节早晨,起床后,母亲在我们的手腕和脚踝上缠上五彩的丝线,今后一直带着,据说可以去病除邪。其实在我心里,这些五彩的丝线在我心里是那些精美手镯的替代品。有些人家也会花些钱给自己的小孩买香荷包带在身上,我的母亲是自己亲手用些小布头做的,里面塞些棉花,放些香草,即便是这样我们也很高兴。
回忆儿时过节是快乐的,节日的气氛也比现在浓。
端午节作文:端午节的大扫荡
听了题目,你一定会大吃一惊。都什么年代了,日本军队又来扫荡了?no,no,no!扫荡之人不是别人,乃本人也,遭殃的就是菜啦!
日思夜想的端午节到了,伯伯说在饭店吃饭,于是,端午的前一天我整整饿了一下午。没办法,为了吃到更多的东西,我只好让肚子先抗议一阵了。还好我跑得快,要不然我再晚一秒钟踏入饭店,肚子就该农民大起义了!
我飞也似的冲进房间,端起一碗鱼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咦,气氛不对呀?周围的人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且都是陌生的面孔。难道说我抬头一看门牌,真的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去的,直到现在我还挺尴尬。
第二次,我看清了门牌号才进去的。果然没错,我兴奋得冲上去,吃了起来。佛说:我不狂吃谁狂吃?就连国际科学家阿基米德都曾经曰过:假如给我一把勺子,我可以吃掉整个地球。这句话形容现在的我再合适不过了,那气吞山河之势,连本拉登都会被我吓死。
富贵饼上了,我和弟弟针锋相对,展开了富贵饼之战。我一马当先,冲上前去夹走两块,弟弟只抢到一块,特不服气,于是第二次向我发起了挑战。我轻蔑地看了弟弟一眼,弟弟被激怒了,他的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走了两块,我只好吃剩下的一块,此时盘中只剩一块饼了,我筷子一横,饼进我肚子吧!定睛一看,不好,弟弟把饼抢了。我跟他在盘上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我瞅准一个机会,一下抢走了饼。弟弟激动过度,一支筷子飞了出去,打在我的头上。他也只好望盘兴叹了。
一盘富贵饼,我吃了八分之四,弟弟吃了八分之三,剩下的八分之一被可怜的大人们分着吃了。
呀,弟弟来了,一定是因为富贵饼没抢得我赢而怀恨在心,来报仇了,我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