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那天,易晨对琉璃说:我喜欢你。之后,琉璃便开始躲了。
她害怕被他找到。他却渴望找到她。
琉璃是班里的宣传委员兼乖乖女。但是,在亲人朋友身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毒舌女。
易晨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学习成绩虽然不怎么样,但是却有很多女生的追求。
追求者里面,琉璃曾经是其中之一。
这期的画报主题是关于爱。琉璃不觉的想到了
爱情。
是的,爱情。多么美好的一个词,给了多少人幸福,又给了多少人痛苦和绝望?琉璃想起了书上说的爱其实很平凡,是很伟大的平凡。爱情就是当你知道了他/她并不是你所崇拜的人,而且明白他/她存在着种种缺点,却仍然选择了他/她,并不因为他/她的缺点而抛弃他/她的全部,否定他/她的全部。
那天,她看见了他。她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叫做一见钟情。但是当她看到他时她的心跳加快了。
琉璃那牛奶般白皙的脸庞,涌起了一阵红晕。
琉璃画报做好了么?小柒问道:这次的风格跟以前不一样呢,琉璃你恋爱了?
诶?琉璃怔住了。
很奇妙的一种感觉是,曾经的陌生人,突然之间成为了自己的整个世界。
是啊,自己已经喜欢上他了。喜欢到会每个早晨等他进校门后再进去;喜欢到会每个中午都会在饭堂等他拿了饭再去拿;喜欢到每个下午都会去天台偷偷地看他打篮球;喜欢到无法自拔了。
没有啦,喜欢和爱怎么会一样呢。琉璃口是心非地答道。
是的,爱和喜欢不一样。
喜欢是,希望寂寞的时候,无聊的时候,伤感的时候,找个人说说话。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所有快乐都给了他。
喜欢是,在很久很久没联络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然后笑着听他说话。
爱是,在几天没有联络的时候,着急得的打电话给他,然后忍住眼泪笑一笑。
喜欢,只有不在一起的时候,才惦记着对方。
爱,是哪怕是在一起,每一秒钟也都在思念思念他。
那天,还是像往常那样,去天台看他打球。
只是,今天他不在。
他没有去打球了。
[尾声]
琉璃,是不是你把我东西收起来了?一道正急忙寻找东西的身影无助地喊着。
你妹啊!谁拿了啊!打篮球打得厉害又怎样啊!东西丢了就知道找我!当初的乖乖女已经变成现在这个毫无形象的泼妇了。
当初真的是喜欢错人了,居然喜欢上一个外表像乖乖女,实际上却是个泼妇的人易晨毫无所谓的说出口,却惹来一阵咒骂。
你以为我喜欢你啊,还不是看在你先跟我告白的份上才跟你在一起的!!琉璃好像生气了。
易晨瞥了眼,魅惑的眼睛看着琉璃:我早就不喜欢你了。
你!琉璃薄樱般的嘴唇紧紧的抿着。
现在是爱你。心会跳多久,爱你就会爱多久。
哦。琉璃将那份不好意思使劲地压抑了下去。
为什么不是我也爱你而是哦啊!!很少见易晨这么激动过。
因为,我只会对我最爱的人泼妇。
喜欢,是一种心情。
爱,是一种感情。
喜欢,是一种直觉。
爱,是一种感觉。
喜欢,可以停止。
爱,没有休止。
喜欢一个人,特别自然。
爱一个人,特别坦然。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盼和他/她在一起。
爱一个人,有时候想和他/她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不停的和他/她争执。
爱一个人,不停的为他/她付出。
喜欢一个人,希望他/她可以随时找到自己。
爱一个人,希望自己可以随时找到他/她。
喜欢你,却不一定爱你。
爱你,就一定很喜欢你。
写于12年。
从电脑中翻了出来,也更改了一些。那时候写的东西还是挺~玛丽苏的哈哈~
高二:陈静欣
是今晨的无所事事,又或者是昨天在大巴上颠簸时的心血来潮,我翻开了很久没去翻动的书。书上的灰尘很自然的在手上留下痕迹,那是厚重的灰尘时间在书上留下的印记。那一瞬,我突然想到,这灰尘是书所不能承受的重。
书页的翻动带动着自己的记忆,熟悉的文字在自己眼前再度展现。像极了从前,在书的陪伴中度过一个温暖的上午。
我知道自己已经是时候离开这里,从以前的探头探脑到熟悉,其间的变化,似乎很容易看到。
看到许多陌生的名字在某个地方活跃,便已知道,属于我们的时代早已远去,留给我们的只是回忆。追忆过去是许多感性的人愿意做的,自己又何尝不是。
往昔,如今。
笑笑排了家谱,我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身份挤进去的。我只是想说,谢谢。
以一种低调的姿态去看待一些事情。
跨过无数等高线,走到了一起。依靠的只是一根网线。。象曾经说或许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屏幕那边他们的模样,但只要记得曾经通过文字关注过彼此就行了。而我们对彼此的样子其实早已不再重视。我想起从前跟阿星说的话,认定是朋友,便是朋友。
我见过不少身边的人,也谈起过连接在朋友之间的那根网线,但他们大多对此不信,在他们的观点里,建立在虚幻之上的东西注定要归于虚幻。
到底是多少年?我自己都忘记了。
2009年5月,老师抱来大堆大堆的书,我瞥见了曾经熟悉的只是没想到上面也有些陌生了,我看到了很多关于铃声的广告。时代在变,杂志社也在顺应形势。我翻便了整本书,只发现一个熟悉的名字我其实并不认识她,只是对她印象深刻。偶尔回来看看,发张帖子,却发现她向我问好。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想起了散落在很多地方的碎片。苏,云,木,笑,丰,星虽然没有见过面,但心里的感动却慢慢涌上来。
开始的开始,我们一直在走。
现在的现在,我们依旧在走。
我会记得。
时间像一条割不断的弦,一头连着我们,一头连着和我们有关的人,时间越长,那些和我们有关的人,他们的一颦一笑,于我们来说,已变得有些晦暗了。
我看着自己的笔在纸上漫无目的地在纸上摇啊摇,摇出一大把一大把的片段,像脑子里无厘头的絮状物,缄默地呈现在我面前,摊成一页残缺的记忆。我讨厌这样的自己,作秀一样重复着自己的过往和悲伤,仿佛拿着一张记忆的底片不断地冲洗出自己的从前,孟浪般地卷来,我感觉自己有些倦了
今天中午我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听着Linkin Park,M说孤独的时候听摇滚心里会感觉安全些,可是我一直听,一直听,听到厌倦仍旧觉得心里被抽去了什么似的空荡,人像悬浮着,迷迷糊糊地处在混沌之中,不小心就会摔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