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位母亲,两位同样崇高而伟大的母亲,生母和后妈。然而,高考的一份档案表上只允许填一个。我必须选择,虽然这是令人痛苦的。
我不能放弃生母,她是我的生母,是她给了我生命,给了我做人的权力。而我,是她生命的延续。虽然她和爸爸离婚了,我跟着爸爸生活,但我经常去她那里小住一段日子,她自然也对我无微不至地关怀。虽然她没有生活来源,仅靠不定期地做些小生意糊口,但我每次去时她总是倾其所有。血浓于水,世上哪有娘不爱儿的。
然而我也不能不填后娘,她实在是对我和弟弟太好。后娘到我家来已经5年,后娘曾经结过婚,后来又离了婚,而她的亲生孩子在幼年时便夭折了。于是,5年前她来我家是只身一人。后娘她有工作,又存有钱,她根本无须图我们什么,但她却心甘情愿地走进我们的生活来照顾我和弟弟,和父亲并肩挑起沉重的家庭负担。对我和弟弟这两个与她无丝毫血缘关系的孩子,她的照顾令邻里们都感动了,我更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一切语言描述这伟大的非血缘关系的母爱都显得苍白无力。
特别是我,我在父母离婚时判给生母,只是跟着父亲读书,所以我与她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然而,我总记得,有一次我打完篮球回家突然抽筋,她看到后立刻用毛巾浸滚开的水给我在筋鼓起来的地方敷,结果我亲眼看见她双手烫起了水泡她曾和父亲怀了一个孩子,但因为我和弟弟,最后这个还未出世的小弟弟或是妹妹被打掉。
这件事我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也将是我一生的愧疚。是我和弟弟扼杀了她的血液在这个世界上流传的权利,然而她待我们一如从前,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正是如此,曾叫她姨的我和弟弟,早已经改口叫她妈了。
双份的母爱摆在我面前,都是这样无私、博爱而伟大。这爱越是深,我越是觉得沉重,我不可以对不起她们中的任何一位,但我又必须从中选出一位来,我只觉得这选择真的很难很难两位母亲。
3月17日,舞文弄墨的一周岁生日。眼看着日期的临近,我这个懒虫不得不快点送上我的祝福。其实在刚开始知道舞文弄墨的生日时,看着社里的同志们都纷纷发表文章以表达对文学社的祝福时,可我怎么也提不起笔。回想当初刚来时,心中有无限抱负想要施展,可我慢慢发现,如果让我像别人一样写出很棒的文章时不可能的,因为我平时的积累太少。当我看到别人的好文章我就会羡慕,很羡慕。
前段时间,我很久都没上创网了,因为我觉得很迷茫,我不知道我是否适合文学,也为自己的才疏学浅而惭愧。本想把最后的创网币用完就离开这里,但想到这个文学社,我就舍不得,它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在这里面认识了一些朋友。舍不得放弃那种温暖。
怀着离开的心情我又一次来到创网,好久没来了,竟没有发现创网已经改版了。看来我好像落后了,我不禁苦笑。
打开舞文弄墨的主页,发现多了些陌生的面孔,有很多新成员了。漫不经心翻着讨论区的帖子,却突然看到了我的名字,心里顿时暖烘烘的。原来还有人记得我,这个不太活跃而又不太爱说话的小社员。总是很默默的看别人做事,保持着沉默是金。
心久久不能平静,我突然想到了树儿。我们的社长。我和她不熟也没又什么正面交流,但我的每篇文章她都会来看,说出她的想法,这让我很感动。
现在我觉得我不能已走了之,半途而废可不是我的作风,既然来了就要随遇而安。文章写不好没关系,只要平时多积累,多练习就可以了,并不一定要写出像大作家的水平,文章本来就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做好你自己比什么都重要我常常把这里当作我的另一个家,我要是走了,不就是不要这个家了么?那我不就违背了当初来这的初衷了,所以我不能那么做。
很抱歉在这舞文弄墨的生日时说这种话,但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一定要说,我愿意以后和社里的每一个人一起携手奋进,把这个家越办越好,还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加入进来,因为这是我们的家,一个温暖的家。
生日快乐!舞文弄墨!
刘先生出生于1970年的初春。
刘先生出生在农村,排行老二,家中的长子。
刘先生从小不是那种安静的孩子,他的不安分,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先生最伟大的壮举是在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问起谁当班长时,他第一个把手举到老师鼻子下面而且喊得最响亮,从此,刘先生经历了小学六年的班长生涯。
他看着全班上自习,坐在讲台老师的位子上拿着教鞭,专门敲抬头或说话的人,别人都交作业的时候他却一个字都没写;学校组织一起去挖地瓜,他偷跑出去耍,别人都把自己的篮子装的满满的往回走,他担心被挨骂就就跑别人地里偷一篮子;小时候村里放电影,他因为太小家人不让他去,他就点着煤油灯跑到地瓜窖里把所有的地瓜刻成自己喜欢的形状;在上课的时候看到别人认真听讲就偷偷捏别人;在别人家的草垛里点鞭炮;夏天的中午趁别人睡觉偷跑到河里洗澡;每个星期不是砸破个碗就是砸破个盆子这些都是常事。
那时候刘先生的母亲整天到别人家里道歉,刘先生也免不了一顿打,但都是过了就忘。
后来,刘先生慢慢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调皮捣蛋三天两头上房揭瓦的孩子了。
再后来,刘先生的父亲要退休了,刘先生就去接了他父亲的班。
那一年,刘先生十六岁。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来说,每天骑自行车走20里的路两个来回,走出的村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每天任命的从最基础的学起,干又脏又累的活,刘先生无数次拽着母亲的胳膊喊着不想去了,他的母亲心疼的摸着他的头说:傻孩子,接班是件多么好的事情。
那时候,刘先生一米七五的个头,还不到一百斤。
1989年,刘先生一家搬到了城里。
池女士从小在城里长大,家里的小女儿,因为长得漂亮所以经常有媒婆上来说媒,她因为不想那么早嫁人就一直拒绝着,最后还是在她母亲说了一句要不去看一次吧独自一个人去了。
就是那一次,她认识了刘先生,池女士怀着没成的心,结果就成了。
1994年,刘先生与池女士举行了结婚典礼。
1995年,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
女儿出生的那一天,刘先生哭着对自己的小姨说:小姨,我终于要当爸爸了。
后来,我见过刘先生年轻时的照片,又高又瘦,帅得很,他那高高的鼻梁是一代一代遗传下来的。
刘先生喜欢唱歌,他依旧改变不了那爱出风头的本性,在早些年街头唱歌时,他都是第一个报名。刘先生还写得一手好作文,文邹邹的语言,形象的很,我想也许当年他就是用那些文邹邹的语言把池女士哄来的。
刘先生一直喜欢打篮球,在前些年,经常下了班跑去打篮球,最后都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池女士把他从篮球场拽回家。
小时候每次我缠着他带我出去玩的时候,他都在最后带我去趟篮球场,可我从小就不喜欢这些球类,为了哄我去,他每次都给我买一面小红旗和一个红色的哨子,在他打得大汗淋漓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傻乎乎的挥着小红旗,吹着哨子,时不时的喊两声爸爸加油,刘先生说那个时候他超级得意。
在很多年前某个夏日的晚上,刘先生牵着我的手回家,那天晚上的天空很恐怖,密密麻麻的星星,厚重的云,像一张大网,把我们覆盖。我抬头说:爸爸你看,天上那么吓人。刘先生捏了捏我的手说:有爸爸在,不用害怕。那句话,我今生难忘。
小学时学校开家长会,要求每位家长给孩子写一封信,所以的家长都以孩子为开头,只有刘先生的开头是我亲爱的女儿。
在我五年级的那一年,刘先生有了她第二个女儿。
妹妹几个月大的时候,刘先生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她,几天以后,在隔壁写作业的我哭得惊天动地,拼命地喊他偏心眼,只疼妹妹不疼我了,从此以后,刘先生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我的房间。
后来,我们就一天天在长大,刘先生和池女士一天天在变老。
刘先生一直责怪我没有叠被子的习惯,形容我的床就像被炮轰了一样,每次说起的时候我总是以晚上睡觉还要睡觉干嘛还要叠被子为理由然后被他的那你早上吃饭中午和晚上为什么还要吃饭反驳的无话可说。
然后刘先生就每天帮我叠被子,早上一次,晚上下班一次。
我赖床,每次我和刘先生恰巧一起放假的时候他就跑到我房间去唱歌,挠我脚心,知道我气得在床上打滚他才肯笑着出去。
就这样,我的生命中到处布满了刘先生的脚步,凡是我走过的地方都跟随者他的气息,我爱他,同时也怨过他。但他依旧是我的刘先生,那个在每个下雨的晚上站在离校门口最近最显眼的地方的刘先生;那个给不会做饭的我做炸酱面的刘先生;那个每次在我和池女士吵架的时候忙着来回劝和的刘先生。
他曾在我最叛逆的时光写下这么一句话迷途的羔羊快回家,狼有反哺之意,他说青色的果子还没熟是酸的,它应该呆在枝丫上接受岁月的洗礼。
从调皮捣蛋的童年,到早早步入社会的少年,到青年,到壮年。刘先生还是成为了一个有责任心的好爸爸,好丈夫。
刘先生曾经说过:我为我有两个女儿而感到骄傲。
刘先生,我也为我有你这样一个爸爸而感到骄傲。
繁华高二:刘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