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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界的作文

《关于境界的作文》【第一篇】

  有这么一种说法,人的一生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第二个阶段则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第三个阶段又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经过这三个阶段,也许过程所经历的事情截然不同,但最终殊途同归。其中所升华的、隐藏在表面下流动的淡淡流光则耐人寻味。

  约瑟夫查斯特罗作为治愈系心理学家也曾在书中如斯写道:没有一个人是一生完全常态的,即使有,像这样的人也就无价值无兴趣了。然而世界上大部分的工作都必须由常态的人,在常态的情形下,用常态的方法,去应付人生常态的情形。看似常态,实则在灵魂上得到了质的飞跃。或许在一般情况下,你对某些事不屑一顾,甚至对完成了这些事的人嗤之以鼻。

  不能否认,现实中确确实实存在着这样的人。或许是你,或许是我,又或许是他。

  曾经,你认为老师说的总是正确的,妈妈告诉你的一定是对的,所以你有理由胸有成竹地用手指着说谁谁谁你错了。

  曾经,你认为书中的知识一定要全部背下来,这样你的成绩才会提高,即使考试成绩不太理想,你也可以壮着胆子向父母解释说自己的肚子里有何等多的墨水只是发挥失常罢了。

  曾经,你认为朋友就是一起吃一起喝一起玩,会陪你疯到天黑直到爸妈气势汹汹拿人而来才恋恋不舍分开的人,你们无话不谈,无事不欢,以为可以地久天长。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件变成不相信。想必龙应台也有很深刻的体会。

  是啊,后来。你开始怀疑这些想法究竟是不是对的。

  原来初中老师讲的很多理论到高中之后被毫不留情地推翻了,当你面红耳赤地与老师争论之后只剩下尴尬的叹息,后来你学着融会贯通。妈妈告诉你的事情在同学陈述的科学解说面前变得苍白无力,从前只信妈妈,后来开始信度娘。

  原来书中的知识是不用全部死记硬背的。你看了《三傻大闹宝莱坞》之后,知道了这么一句话:死记硬背可以让你通过大学四年,但是会榨干你接下来的四十年。你背得再多在灵活的题目面前终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从前的夸耀都变成一根根细密的绣花针扎着你心底最脆弱的地方。

  原来朋友也会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甩手而去,会在你苦苦地恳求之下果断坚决地挂掉电话,回答你的除了那急促的推辞声就是余音不断的忙音,你的脸上露出苦涩与无奈。你一定体会到了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的悲哀与凄凉。

  那时候的你一定觉得世上的一切都欺骗了你,你踽踽独行在幽深的小径上,内心孤助无依,看什么都是惊悚怪诞。

  再后来,也许你才会发现很多事情你都可以相信,只道之前错认了世界。

  青春不是用来挥霍,不是用来消磨,也不是用来打发。青春就像一个逐渐膨胀的气球,里面积蓄着力量和勇气。而对青春的执着就仿佛夜空里的星星,有些你看不到它的光亮,但是它一定有光芒。

  曾经相信,曾经不相信,今日此刻也仍在寻找相信,但是面对时间你会发现,相信或不相信都不算什么了。因为你已经在那过程中体悟到了青春的含义那里有喜悦、有伤痛、有生离死别、有缠绵纠葛。

  但那终将过去不是麽?到头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看山皆是山,看水皆是水。那时的你已经可以安然接受生命中的各种常态,这多好?

高二:顾自

《关于境界的作文》【第二篇】

  烈日炎炎,深山的古寺中一个少年正在院中练拳,汗如雨下,一丝不苟。这时,方丈室中走出一个老和尚,少年见了,立时停手,双手合十道:方丈大师。

  嗯,你为何练拳啊?

  嗯

  呵呵,阿弥陀佛方丈笑了笑,走了。

  一年后。

  秋高气爽,少年已将练拳的场所换到了山巅,罡风凛冽,落木萧萧。这时,方丈来到了山巅,少年恍若未觉,直至拳法打完才收手,恭敬行礼道:方丈大师。

  嗯,你为何练拳啊?

  呵,为了出人头地,扬名天下。

  呵呵,阿弥陀佛方丈笑了笑,走了。

  两年后。

  春意融融,少年将练拳的场所换到了河边,行云流水,正大浩然。这时,方丈来到了河边,少年随势而收,躬身行礼道:方丈大师。

  嗯,你为何练拳啊?

  为了家中老母,乡间亲友。

  呵呵,阿弥陀佛方丈笑了笑,走了。

  二十年内,方丈再没刻意来找过少年。

  阳光温暖,洒向大地,鸟鸣声起,花香阵阵,沁人心脾。古寺的晨钟缓缓敲响,咚咚传遍山坳,漫向天际。

  当年的少年已成为了一个中年人,他将练拳的场所又换到了古寺的院子里,圆润温和,精华内敛。这时,颤巍巍的方丈拄着拐杖来到院中,中年随手收势,双手合十道:方丈大师。

  嗯,你为何练拳啊?

  为了弘扬佛法,普度众生。

  嗯,呵呵,阿弥陀佛

  五年后,方丈圆寂,中年接过衣钵,成为方丈。

  三十年后,中年的方丈也已垂垂老矣,他却不再练拳了。

  一日,山中来了一少年,请求剃度出家,方丈亲自为其剃度,从那以后,少年便开始在院中练拳。

  后来,少年请教方丈为何要练拳,方丈笑而不语,只打了一套拳,平平凡凡,融入天地。少年似有所悟,第二天便离寺下山。

  两年后,少年名震天下,世间也便知道这古寺和老方丈了。一时间,上山求学之人剧增。

  这时,少年收到消息:老方丈已经圆寂了。

《关于静・乱的作文》【第三篇】

  静中有乱,乱中有静,此为天地之常规。

  题记

  一

  空间的转换,白或黑的云在空中不断漂移,四季随树上的叶子由绿变黄或黄变绿。错综复杂的公路上行驶着光速般的车,发出杂乱无章的熟悉的声音。

  我就生活在这座城镇上。

  每每在早晨看到在保险公司旁的老太太练着哼哼哈希柔中带刚的太级拳时,我总会对生活的又一次开始而感到愉悦,脚也会用劲地踩单车。

  看着教室里讲台上的女领读,我总想着要是换作是我,那会是一副多么富有阳光般的朗读。在我的领读下,窗外的白光会映在我们的脸上,宛如一幅极为朦胧的美画。

  我知道某某傻就坐在某一个被人群淹没的座位里。

  在这个小镇里读书,会比较轻松自由,我可以在课堂上胡说八道,甚至于八道胡说亦可。优生也好,差生也罢,大家在一起就像一锅大杂烩,什么样的人都有。

  二

  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使自己静到极点好好地看会书。但脑袋里输入系统像是有所损坏,怎么也看不下去,仿佛叫你家的猫从远过来,它偏偏不过来,就得气死你,我心里真有点烦。烦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我的耳畔总是萦绕着唾沫横飞的说话而成的噪音(在这里特别补充一下,我班人口是全年级最多的,也因为这样,让我终于相信了中国确实有十三亿人口这一事实)。然而最烦的是:即使人口再多,我还是无聊至极。

  在高一时,我总是以为我还是在初中。因为高一那时我对班上同学都不熟,因而也带给我一种错觉:高一的同学是暂时的,他们是随时会消失的,而初中的同学则永远是我的同学。在念高一后半学期,我才慢慢醒觉。哦!原来初中的同学和高中的同学其实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阶级不同而已。

  我是一个内向兼外向的人,也可以说成时而内向时而外向,不过要相信我是个正常人。内向时,见到女孩子就了解到:啊!原来上天生女子是用来吓我的,使我害羞不止,口吃不止。外向时,再次见到女孩子又了解到:呀!21世纪的女子真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个个都是女中豪杰,以后很有可能成为巾帼英雄,我得向她们讨教讨教,听听她们讲讲玉女心经。

  从我这滴水慢慢融进到这个大群体,是需要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所影响的。历史原因就是我校的硬件设施真是太糟糕了,以致使我们都挤进在这间很小的教室里。然而现实摆在眼前,我们人太多了,只好彼此都挤上一挤,也能提升我们的宽容程度。

  教室里,我的同类们都说话了,我难道要当哑巴吗?当哑巴是要吃亏的。不过我确实当过哑巴,记得老妈的记述,说我很奇怪,五岁时才会开口说话。我不知道这是天才的预兆,还是蠢才的预兆,后期发觉我是个聪明人,应当是个天才。

  三

  又坐在座位想静到极点看会书的我,已经是在读高二了。高二好啊!我们的教室就是在高二时从一楼搬到二楼,那里能让我们望到对面初中生的无限风光。正如某人所说,读书就是为了能更上一层楼,这话倒不假。

  我是一个怀旧的家伙,望到对面,我就想起了我那充满活力的初中生活。初中三年,我是那么自由那么快乐。我可以跟同学结群屁颠屁颠地到杂货店买吃买喝的,再狼吞虎咽地干掉食物,然后在上课铃响之前赶回教室。这样循环不止,日子过得很是滋润。

  偶有运动,我们都很狂热。记得有一回,上体育课,老师叫我们自由运动。不知是哪个人,弄到了一个篮球,于是大家组织队伍打起球来。其实大家都不会打球,一看便知,为了抢到球,犯了如走步、双带等等的篮球规则。幸亏我还略知一二,对他们进行一番篮球教育。不过大家打着打着就记忘了规则,不择手段地去抢球,连我也一样。大家都玩得很尽兴很快乐,也成为我回忆初中的美好的一个碎片。

  虽然初中与高中须读的时间是差不多的,但我觉得我读高中比读初中的时间要快得多。这不,写字间,就已经站在高中的半山腰上。我像个老者一样,经常对朋友说:这个星期又要过去了。然后用感慨式的语气补充一句:真是太快太快了!

  四

  高二这学期一过,就是高三了,毋庸置疑,那是个繁忙的季节,所以我特别珍惜现在这个能玩乐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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