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败家子,我不是败家子我反复的问着自己同样的话题,翻开记忆的账本,一切清楚得刺眼。
已知:作者从小到大,大错没有,小催不断。童年时曾将老爸咬着牙根拼命拼命省下钱来买的游戏机拆得七零八落,气得老爸大叫:败家子;曾将家里的墙壁当做画板,用五颜六色的蜡笔构造自己心中的城堡;曾将家里的闹钟,电话砸得惨不忍睹,为的是不让它们打扰我甜甜的美梦;曾将自己的文具玩成一堆废物,课本上永远画着心爱的公主
求:以上事例,是否足以证明作者是一位老爸老妈恨铁不成钢的败家子?
解:童言无忌!天真无罪!小孩永远属于那个装满彩色气球的世界。用他们一双双睁大的眸子探索着这个世界。做他们感兴趣的一切事物。面对那一双双无辜的眼睛。还好意思叫他败家子吗?
答:天真无邪,好奇无罪,我们应该守护孩子一方纯净的天地,所以,以上事例不足以证明作者是败家子。
已知:随着时间的推移,作者已不是那个对什么都好奇的小P孩。那双躲在臂弯里对外面世界左顾右盼的好奇眼睛也架上了高高的望远镜,急得老妈赶紧跑去买销售火爆的眼保姆,可眼睛是换了一副又一副,连一点下降趋势都没有。坐姿不好,老爸又风风火火跑去买超级女生代言的背背佳,但是没过几天,就被作者弄得身首异处气得老爸老妈双管其下大声吼到:败家子。我投资打水漂玩吗?而作者却满不在乎的回答市场风险大,投资需谨慎。
求:作者浪费父母的心血,是否有充足的理由证明作者是个十足的败家子?
解:高高的望远镜,那是知识的象征;弯曲的背脊,那是用功的证明。况且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里的独苗,有哪个不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
答:父母之爱无价,真情永恒,以上事例只能说明作者是一个丢三落四的冒矢鬼,但绝对不是败家子。
尾声
我,确实是一个冒矢鬼。
我总是不断犯错,不断的被原谅,然后有不断的被犯错像是永远走不出这个怪圈。
其实以上事例只是我不断的为自己解脱,不断的为自己找借口。可当自己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看那些难解的方程时,却明白了一个,那那些所谓的败家子所包含的,是爱!
败者为王?对!很多人失败了,但他们却是真正的无冕之王!
一位被哈佛大学校报称为哈佛历史上最成功的辍学生的人在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说:在所有的失败者里我做得最好。他就是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他确实是失败者,因为他是在大学里辍学的人,但是他创建微软公司,闯出了一番惊世骇俗的伟业,让全世界都知道比尔?盖茨这个名字!
是的,所有人都想成为成功的人,可他们却不知当今世界已流行败着为王!
高考落榜,高复之后再次失意,俞敏洪已真真正正是个失败者,但他没有气馁,终于通过努力打开了北大的校门。毕业后留校任教,但他却不安分,跑到外面办起了新东方英语补习班,这是北大所不允许的──结果被炒了。他再次被加上了失败者的称号!13年后,新东方集团就像朝阳一样,闪耀在中国的教育培训行业!被学生们成为出国梦的缔造者!俞敏洪成为中国最负盛名的教师!
失败者真的只能为寇吗?不!败者为王!只要我们努力去奋斗,去拼搏,我们就是那所有失败者里做得最好的!
在家里昏沉沉地睡了两天,恨不得把这一年丢失的睡眠全都给补回来。我的黑眼圈,我的廉价的雀巢咖啡全都可以扔到一边,接下来就是一场连绵不绝的大雨,没完没了地下着。头昏昏沉沉地疼。站在窗前看着那些落在地上的雨滴,终于像突然醒悟般明白自己已经毕业,远离了我的高三,远离了我的痛苦生涯。转身对我的高中生涯说声拜拜,有些苦涩与无奈,也有些安静地快乐。
说不上华丽的生活,肯定没有青春小说里的浪漫与纯情,身边自然没有大把大把的穿白衬衣的少年与手捧马蹄莲微笑的女孩,即使在校园里随处可见的香樟树也是在夏日避暑时候才会偶尔联想起浪漫的情节。总之关于年少美好的一切总是与我们无关,我们只能每天抱着大叠大叠的书从寝室走到教室再路过食堂。我们所关心的更多的是食堂中午会做什么菜或者学校门口的饰品店最近又打折没。我们乐此不疲。
脚板对此经典的回答是,生活是生活,如果我们过得不庸俗我们就不叫享受生活咯。
脚板呀,你很会享受生活啊。
关于高中的外号是每个高中生都非常乐意做的事情,有千奇百怪的比如什么包子苹果之类令人听到食欲大增那种,也有比如西瓜豆豆那种随便几乎每个班都可以找到这样外号的人,再奇怪点的就比如说脚板这种本人还洋洋得意想申请专利的,还有我这种叫小三的比较无厘头的称号。我记得有次上网一个人问我的真名我不肯回答,他很郁闷地说你不告诉我名字难道我以后称呼你小三小猫的。我一惊:你怎么知道我的外号叫小三呢?那人在电脑那头沉默了很久说,我家宠物就叫这名字啊。
彻底保持沉默。
我们班是那种非常有特色的班集体,你几乎可以见到各式各样地正常人与非正常人。有那种随时补到班上还可以顺顺利利成为全班第一的,有那种平时安静唱起歌来好听得让人想认定他为自己的偶像从此不离不弃的,有那种热衷于把情书写得比考场作文还优秀的,有那种随时谎话说得比唱歌还好听的。这就是我高中三年曾经走过的班集体,快乐也有过,伤心也有过。
我们班的jungle,一个几乎可以用妩媚来形容的男孩子,拉丁舞跳得简直无人能敌。此人尖叫声极具穿透力,某次自习课他躲在书下面看恐怖片,精彩处紧张忘情地叫了一声。啊旁人极其尴尬,于是对投向惊异眼神的人纷纷耐心解释。刚才jungle一个人在照镜子呢,照得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声,大家包涵。从此jungle的一世英名荡然无存。更有某次,他趴在桌上用近乎呻吟的方式唱着《桃花朵朵开》的高潮部分:哎哟哎哟你比花还美啊哎哟哎哟。哎哟哎哟班主任在讲台上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狐疑地盯着他,过了很久他依然没有察觉,反倒用哀怨的声音将几句哎哟哎呦发挥地淋漓尽致。班主任想了想,走到他面前小心地问:同学,你肚子疼?
但总的来说jungle是个好人,如果缺乏晚饭去寻找他绝对不会两手空空。他是个心地超级善良的人,和脚板是同一种类型。脚板和我同吃同住,是我的标准室友。特长是吃,另外的特长还是吃。我们一起生活有两大乐趣,一是互相吹捧对方的英语成绩,二是研究我们的吃饭过程。她是个善良的孩子,比某些貌似纯真其实嫉妒她人打着受伤的口号的女生好的多。我很喜欢她,如同喜欢自己的妹妹。
高考后的第二天全班一起去酒店吃饭,班主任带头喝得面红耳赤,所有人都开始放肆。带来的dv里每个人的表情千奇百怪。总之都是红了脸单纯地做着year的手势。毕业照因为某种原因我和脚板没有照成,于是放肆地抢着镜头笑得青春无敌。我看着相片,那些说不出的肉麻的再见。虽然没有人哭泣,在一起唱《朋友》的时候,还是有人忍不住咬紧双唇。
对我的亲爱的8班说声再见。拜拜,我亲爱的高中生涯。我爱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