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说: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真是这样,我在老师上课时听见了这一句话,我便迷恋上了阅读课外书籍。
我喜欢独自一人在一个在一个无人可知的地方,潜心贯注地阅读,探索书中的奥秘,洋溢在书的海洋里,在书的海洋里自由飞翔。倘若天在下雨,那便是看书的好时机,因为可以一边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一边步入在书的海洋里,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我更容易进入书的海洋。在书中,我们可以看见:卖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命运,可以看见鲁迅去看社戏的迫切心情。我们可以在书中随着鲁滨孙去野外探险,也可以随着鲁迅去看社戏,我们也可以随着保尔去到他在苏纬夺取政权、保卫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波澜壮阔的斗阵场面。我们也可以深深得感受到韩麦尔先生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可以飘去目睹乱世佳人赫思嘉的风采。在书中我们实现了心灵的对像,在书中我们可以揣摩人物千奇百态的思想,在书中我们可以任意飞翔,在书中我们时而有所感悟,时而有所发生。那一种深沉的体验,正如雨过天晴后为你送来的一束芬芳,回环往复,连绵不断。
好书在手,我们需要仔细的品读那书中的意义,探索其中的奥秘。我们将随着一页一页地翻过,书香自然心入你的肌肤,随着你的血液而流淌、奔涌如同那滚滚长江流向远方。虽难为人解,却能自得在其乐。
读书需要有闲心、闲情、闲致、安静、认真,忙忙碌碌、心烦意乱、不认真是读不进书的。看古人在泽畔行吟,在月下操琴,在松篁里读书,不受丝毫的干扰,这是一种何其风雅的人生可是,这样的人生已随昔人一起远去了。所以,在现实社会中,只要拥有了一份恬雅旷达的胸襟,完全可以忙里偷闲,而不必非等到有许多时间时才去领略读书的趣味。只要偷得片刻的闲暇,一样可以品读好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十分赞成这一个观点,因为所有的知识都是书籍传播而来的,如果没有了书籍,我们人类就不会迈前一步,只会在原地踏步。说以同学们请在自己空余的时间里多读一些对自己有意的课外书例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鲁滨孙漂流记》、《城南旧事》等等正所谓别林斯基的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让我们与书香相伴,共同成长。
初一:张行
为了能是我更好的学习,我做作业的地方从客厅换回了自己房间。
房间里的那张书桌是上初中时刚买的,但一直被我用来放杂物,今天,我看着这张满是灰尘的书桌,拿起抹布,准备好好打理一下这个灰姑娘。
我卖力地擦着桌子,不经意间,看到了书桌底下放着的一沓书。把它们抱到桌上,用指尖轻轻划过封面,便发觉上面已有很厚一层灰这是我两个学期前看的。
以前的我酷爱读书,只要拿到书,坐着看,站着看,躺着看,甚至还躲在被窝里研究。一次,我生病要打吊针,为了解闷,便带去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药水的苦涩味道早已被融化,只是尽情享受着书给我带来的乐趣,。打我从医院里出来时,面色红润,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病人。那时,好书,如药。
毕业了,不知怎的,时间想长了翅膀,一下子跑得飞快。作为初中生的我,每天总有做不完的事,这件事还没做完,又来了个新任务,一天恨不得掰成两天用,休息忽然变得遥不可及,我们俩谁也不理谁,愈发的疏远了。书便被我晾在一旁,成了房间里的装饰品。我不再碰书,任它们披上一层又一层的风霜。
回忆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感慨万千,看着眼前曾经的知己,我竟有许多语言想向它倾诉。书啊,你是否会在漫长的黑夜中叹息,抱怨我这个不称职的主人?
再次翻开书,我这只书虫又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进去,想中毒了一样,想陷进去了一样,无法自拔地盯着书。一时忘了时间,忘了打扫,忘了出书以外的一切这时,好书,如友。
当我再次合上书时,才意识到自己是来打扫的,摸一摸书的封面,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
回忆我与书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才发现这真的是一段曲折而生动地经历。
书,感谢你陪我一起走过的日子,我相信,将来,我的人生路上还能有你陪伴。
初二:虞舒喻
时光在指尖轻轻地划过,弧线的痕迹也是那么的浅浅淡淡。
原来,就是在这丝丝痕迹中,我已经与死神相约了十五年。
死神不知不觉带走了我的十五年光阴,我没有拿回的权利。
这个残冬,缺少了雪的点缀,就有些模模糊糊了。久伫在长廊,伸出手,感到一阵寒风凛冽,却不刺骨。想知,还有几百分钟的时间,就是二零一四年了。整整十五年,顺应了这个光速流转的城市。我也变了些模样。
我喜欢冬日的阳光,因为它让我觉得特别温暖,特别柔情。因为它不会深刺我的眼睛,也让我无比相信,我的知己跟它是一样的,他们都是使我感到温暖的人,以至于我不会想到伤害这个词。
细细数来,十五个春夏秋冬,体重由三千克到四十八千克,身高由三十厘米到一百六十厘米。从婴儿期到青春期,这是我成长的过程。很漫长,也很短暂。是妈妈带我来到这个世界,是死神给了我一生的时间供我创造。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听着宥嘉的歌曲,旁边放着几本小四的书和一杯白开水。伴着皎洁干净的月光,写下我的跨年文章。无论好坏,它都见证了我从二零一三到二零一四年的跨越。是时光的剪影。
我不知道死神是何模样,也不想知晓,他带走了我十五年的光阴,而这十五年中,我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失去的是光阴,是青春。我想,死神唯一带不走的,就是我脑中的知识以及我的思想。而其它的,都是附属品。所以,我必须在大脑中多储存信息,也是为了在死后能在世上留下一点活过的痕迹,一些浅浅淡淡的文字。如果几百年后有人翻看,那我的一生,也就有价值了。至少证明,我来过。
二零一四年,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时间如此之快,是我措手不及。记得有人对我说,世界上除了死亡,没有什么是不可挽回的。我想,也许不是如此,时光,也是不可挽回,不可重来的。我只能在某个安静的时刻,去重温那些值得捡拾的记忆,虽然零碎,也会一一想起。在寒风中,整理思绪。在奔跑中,找回自己。在阳光下,笑容灿烂整个校园。
在二零一三的下半年开始,我和我最亲密无间的荷友诗忆一直通着书信。云中谁送锦书来?诗忆。也是mypenpal。在最近的一次通信中,我曾对她说,我觉得我一直在走下坡路,我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因为它只会让我离我的目标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诗忆也回信鼓励我,说我们要乐观,要积极,不能因为前方一时的艰难险阻就怀疑自己的能力,为什么我们走的如此辛苦,因为我们在走上坡路。看过诗忆给我的回信后,我的想法就潜移默化的被她改变了。心情也好了许多,生活也挺充实。只是来不及给她回信。在这里,我想对诗忆说声抱歉,我想考过试后在静下心来慢慢给你写信,我想用成功证明给你看。你永远都是我最要好最要好的朋友,我也会一直记得我们的约定。你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长大后我们还要一起环游世界呢。
十五年的光阴,我感叹过,但没有后悔过,每一步每一个脚印,都是那么的清晰。我以为,我可以很不平凡,我以为,我是最棒的。而现在,我仍然认为,我可以很不平凡,我仍然认为,我是最棒的。正因为未来是不确定的,所以我还有许多可以改变的机会,脚踏实地做好每件事,幸运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的人生,是独一无二的,我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其他人比,但我永远记得要做好自己。
与死神相约,相信我,会留下许多痕迹,会有许多死神带不走的东西。
初一:羽翼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