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一个早晨,天空中有一层浓雾,像一层纱笼罩在眼前。远处的景物全在一片朦胧之中,若有若无。树上,几只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着,我踢着路边的石子,为即将到来的考试而苦恼。
远处,传来阵阵胡琴声,悠远绵长,那样清新淡雅,不染世俗,萦萦而不绝。我循声望去,在指示牌下,一个男人盘腿坐在地上,拉着胡琴,周围只有寥寥几个人。
我走了过去,那是中年男人,头发蓬乱不堪,胡子也垂得老长。他皮肤黝黑,衣服十分单薄,盘腿坐在地上,没有穿鞋。他双目紧闭,熟练地拉着二胡,嘴里跟着节奏哼哼着,身体也小幅度地摇摆着,仿佛很陶醉的样子。
他拉地确实很美妙,似高山流水般不拘一格,细细听来,一种深沉却飘然出世的感觉占据心头,仿佛一切尘嚣都已远去,只有这天籁之音。拉到高昂激烈处,让人的心也随之动荡;拉到和缓低沉处,又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琴声好似涓涓细水流出,令人陶醉。一曲终,还让人流连忘返,有如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但是他面前的破瓷碗中,仅仅只有几个硬币
周围的人陆续走了,谁也没有多停留一秒种,更没有人给他一分钱,我也转身准备走了。可就在这时,一个苍老而又慈祥的声音响起:孩子,把钱给叔叔。我回过头来,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婆婆,皮肤蜡黄,脸上满是皱纹,穿着端庄的黑色外套。她递给旁边的小女孩十元钱,和蔼地说。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接过钱,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老婆婆:奶奶,我们为什么要给他钱?老婆婆笑了,眼睛眯成一条缝,轻声说道:因为我们听了他的音乐啊。
就在这一刻,我的内心被深深地震撼了。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吧!所有人生来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拥有相同的权利,我们没有资格轻视别人。这个男子尽力地演奏,靠自己的双手挣钱,难道不值得尊重吗?
我露出会心的微笑,掏出钱放进男人的碗里,他抬起头来,一张饱经沧桑的脸呈现在我面前,略含感激地说了一声谢谢。雾渐渐少了,大地脱下了厚厚的绒衣裳,花草树木也渐渐现身了,树上的鸟儿不再聒聒,而是用清亮的嗓子歌唱着,我不宁的心绪散尽了,就在今天,我懂得了尊重。
初一:朱紫薇
心中的牵挂,悠悠讲给天空知,每一串梦儿,埋藏着我的心事,简单的一封信,却包含着无穷的爱意,只盼交能早点交到你手上。
题记
今天终于把《长腿叔叔》看完了。其实早就应该看完的,只是很舍不得把书翻完,很舍不得离开书中的人物,所以一点一点,一遍又遍我不停回味着。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幸福,如何去珍惜我们身边那些你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平凡而珍贵的东西。
偶然间,得到简。韦伯特的着作《长腿叔叔》,起初以为又是一本幼稚的儿童读物,可看到封面上的那句洋溢着惊喜、温馨、怀旧、爱情,所有阳光感觉,尽在其中的话语,一下子,便把我吸引住了,心中有一种莫名地,迫切想走进书中世界的冲动。
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乔若莎。对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向往,各科成绩优秀的她,虽然考上了大学,却正在为没钱上学而发愁。但这一切,被一个只留下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改变了。他愿意为乔若莎支付学费,就这样乔若莎成了一名幸运的大学生,开始了她美妙的大学生活,可是却从未见过帮助她,被她称为长腿叔叔的神秘人物,只是每个月都会寄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物。当乔若莎逐渐明白自己的回信不会有回音时,她心中那叛逆的种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她对长腿叔叔有了一些不以为然和抱怨。而当她邂逅了谈吐不凡、风度翩翩的杰维少爷,并渐渐地喜欢上了杰维少爷,陷入恋爱情感中的她,急切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于是她又一次想到了长腿叔叔。就乔若莎决定告白时,长腿叔叔的神秘面纱被揭开了,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尽管作者用了最简单的书信形式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书中每一句话,却很让人感动,透过简简单单的文字,我似乎能触摸到书中主角那颗敏感、真挚的心。茱蒂的幸运足以让许多女孩子羡慕,因为她遇到了她的长腿叔叔,如果没有长腿叔叔茱蒂肯定上不了大学。但仅仅依靠长腿叔叔的帮助,茱蒂就能上大学吗?在茱蒂幸运的背后,我看到的是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她对理想执着追求的毅力,我想这才是茱蒂最终能获得幸运之神眷顾的真正原因吧。
曾经我这样设想过,如果自己也如茱蒂般是个孤儿,会是什么样的,那一瞬间,我突然发现,自己实际上拥有很多珍贵而美好的东西。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抱怨,抱怨老妈的唠叨、抱怨老爸的严厉、抱怨作业永远做不完、抱怨朋友不理解自己、抱怨生活的乏味是啊!生活中,我们不都总是在忽略那些自己已经拥有的平凡但珍贵的东西,却不停地在留恋那些已经失去的或者得不到的东西,这或许就是人性共通的缺陷吧!但茱蒂对待生活的态度,却教会了我要懂得了感恩,施比受更幸福。要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初一:吴婕纯
我读懂了父爱
我喜欢山的高大、稳重、深沉;而我就拥有一份如山一样的父爱。
我的爸爸,是我很敬佩的一个人。他虽然言语不多,却无时无刻不散发着一个成熟男人的味道,从我记事的那天开始,和爸爸在一起的一点一滴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我也多次描写爸爸,写他的胖,写他的严肃,写他的和蔼可亲,写他与我和妈妈之间发生的种种趣事,这点点滴滴的幸福,早已刻骨铭心了!
我喜欢左手牵着爸爸,右手牵着妈妈的幸福日子,那种温馨的感觉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爸爸的肩膀是我避风的港湾,在那宽大的肩膀后面,必定是温暖的天地,小时候,爸爸总是牵着我的手,领我过马路,教我学走路,骑车子,和我一起上地干活,我也是快乐的。总之,留在我记忆当中的全是和爸爸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爸爸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但他的动作无不透露出对我的爱,一个小小的眼神,一个小小的动作,爸爸对我的爱是深沉的。
去年冬天,我感冒了,低烧持续不退,有天下午烧到了38度五,爸爸干活回家,看到满脸通红迷迷糊糊的我,眼睛里闪过一丝急意,接着就带着我去了医院,当天下午六点多,我打了点滴,爸爸放心了不少,让妈妈先回家,他陪我,而且让我最感动的是,当爸爸看到我舔嘴唇的时候,为我倒了一杯水,我永远忘不了爸爸喂我喝水时的那种眼神,充满着一种慈爱,一种怜惜。这不同于母爱的眼神,爸爸的眼神是复杂的,犹如大海一样,深邃的看不到底。他慢慢的弯下身子,将水杯轻轻的贴近我的嘴唇,缓缓的往我口里倒水,温热的液体流入我的喉咙,爸爸的细腻让我为之一惊,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平时大大咧咧的男人也会有如此细腻的情感!那一刻,我读懂了不善言辞的爸爸。
人一生,拥有了父爱,又拥有了母爱,真是我的幸福啊!
初一:刘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