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还没有成为我们的必读书目之前,我对这本书还不太了解,只是听说过它的名字而已。
当它由家委会买来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这是一部关于航海冒险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鲁滨逊的约克郡水手,他从小就幻想着环游世界,并踏上了冒险之旅。
在一次航海中,触了礁,破裂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上了岸,做了一只木筏,把在沉船上的食物、布、枪支、弹药、水、酒都拿了上来。
后来,鲁滨逊在岛上种植水稻和大麦,学会制造一些简单的东西,还会制造粗糙的面包。他在岛上有很多个房子,都驯养了山羊,作为他的肉食来源。鲁滨逊还养了一只鹦鹉,陪他。
过了许多年,鲁滨逊救了一个俘虏,是个野人。由于那天是星期五,,鲁滨逊就给他取名星期五。他还教会了星期五一些英语,"星期五也成了他忠实的仆人。
又过了好多年,鲁滨逊救下了许多人,一个是船长,他开着船载着他们离开了这个荒岛,这时,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活了28年。
这部书告诉我们:不要过太过于平庸、舒适的家庭生活,要向鲁滨逊那样有顽强的进取精神,要勇于去探索新的生活,还教会我学会生存。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我永远不会忘记,更不会忘记这本书告诉我的深刻道理。他们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地烙印。
初一:刘研
我叫绯颜,是宫颜国公主。
我爱过一个人。
七年前,我作为人质送去墨竹国,并第一次见到了他。
他一袭墨色锦袍,金冠束发。
他向我走来,犹如画中仙。
他在得知我的身份后浅笑望我,问我可否愿意跟着他,我点头淡笑,并轻声说愿意,可是我没有看见他转身眼底的寒冷。
我背叛了宫颜国。
兵临城下,我与他并肩而立,我问他:你爱我么?他笑颜: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今生由此人,不往白活,我坚定望着站在城上的两个人,他们是我的父皇母后,他转头问我可否攻城,平静,闭眼,转身,离去,不带一丝挽留,在我转身的瞬间我听到城门被攻破的声音,合眼,倒下。
等我再睁开眼时,我躺在我母后的寝宫,他在旁边细心照料,我的泪水决堤般流了下来。
我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皇后,册封的那一日我问他:你爱我么?他搁浅般的笑了:今累了一日,想必皇后也累了吧,早些歇息吧。
皇后?多么可笑,他从不这么叫我,他只叫我颜儿
不久,他的后宫日益壮大,而他对我的宠爱却越来越少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醉了,口中念着:璃儿璃儿别离开朕
璃儿?我蓦然想起侧后,侧后的小字是沐璃我突然有些许嫉妒,嫉妒侧后为什么可以让他念念不忘。
那一日,我派人抓了侧后,他带着羽林卫闯进青魇殿,他首先冲进来,素手遏制住我的玉颈你说,她在哪里?我没有挣扎,而是浅笑看他谁?皇上要找谁?臣妾这里怎么会有?他对上我平静的目光,心中愤怒更盛,朕告诉你,朕以前没有爱过你,现在没有爱过你,以后更不会爱你,你不过是朕攻打宫颜国的一块垫脚石而已,对朕来说,毫无意义!!!即便我早已知道真相,可从他口中说出还是觉得我的世界崩塌了,两行清泪流下,我感觉他慢慢收了手,我一下子瘫坐在了地上。
须臾,我抬起头,用略带沙哑的声音问他你爱我么?而他却不愿再见我一眼朕不准你动她!这句话,我彻底绝望了,看着他,半晌吐出来几个字御花园他带着人走了,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看着他离去的方向笑了,一口腥甜的血液从口中喷出,在我人生的陌路里,能看见你如旧的眉眼,真好
我曾与你说过我喜欢烟花,你问我为什么?我说烟花虽然稍纵即逝,但却在那短暂的一瞬间留下了最美的光景,成为了最美的回忆。你知道吗?我多想像烟花一样做最美的自己
就算有来生,我还是会选择爱你,我并未离开你
结
初一:林颜惜
我靠在这深秋的树下,我静听那落英的轻吟,眼中忽然泛起薄薄的雾,雾里似有过你的身影,转眼却消失在瑟瑟的秋风中。
围紧围巾,我默默地走了。
从此,我将长大,终会遗忘这的一切,所以,不必回眸。
初一:盛依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