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还记得那年的自己
青春的我们都留在教室里
没有了你的天地
只足够哭泣
转身就分离
没有结局
终于还是又想起
那年那地的那个你
尽管成回忆,怎忍弃
多少年的曾经留给了过去
(留给你)
即将分离
看眼泪吻你
青春是一道谜题
猜不透,神秘
我们,用欢声笑语
铺一地
走过的足迹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你的裙裾扬起
大骂时间老去
岁月悄无声息
让我怎么珍惜
你,躲在角落哭泣
梦中的呓语
敲碎了结局
最终,还是要分离
道一句:再见(我不哭,只是昂起头)
(你不哭,为什么揉着眼)
N年后,发黄的同学录
被小孙子翻出
问道:爷爷,那是你的曾经?
你看着他稚嫩的背影(仿佛看见那年的那自己)
笑道:那是爷爷永远回不去的的
曾经
初二:邢子伟
点评:文章开头简而得当,通过环境描写来衬托人物心情,十分艺术化。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结尾恰到好处地点明中心,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
美中不足的是:语言有些直白朴实。部分用词与文章整体风格不符。
作者可多用些修辞,使文章温婉抒情。
点评老师:苏璐璐
还记得《霹雳MIT》里聪明帅气的冷酷王子007吗?还记得《爱似百汇》里扑克脸痴情王子刑一城吗?还记得《阳光天使》里为爱而在的娃娃鱼吗?还记得《给爱丽丝的奇迹》里小提琴王子霆宇吗?我记得!他是王子炎亚纶,他是实力派吴庚霖!
吴庚霖!我的偶像!
2010年到现在2013年,不知不觉,喜欢吴庚霖已有3年了,不知不觉,我静静的做了他3年布丁。
喜欢他,喜欢他的时时刻刻献爱心,在他上初中时,碰巧遇到了912大地震,吴庚霖毫不犹豫的捐出自己的午饭钱,这让他连续好几天没吃午饭,不过他很好笑,趁同学不注意时,偷吃了好几口饭菜。喜欢他,喜欢他唱歌时的那种感情,皱着眉头,闭着双眼,嘴角上翘,有时还来个颠倒众生的招牌式微笑,让本来就爱她的人忍不住一再沉醉。喜欢他,喜欢他的敢于挑战,自己明明不会拉小提琴,却偏偏去演偶像剧《给爱丽丝的奇迹》中小提琴很棒的王子霆宇。喜欢他,喜欢他的帅气,总是以帅帅的样子出现在人面前,从来不曾有拖拉的形象。喜欢他,喜欢他的。
我帮同学写过很多关于明星的作文,可是吴庚霖,不管我怎么写,用什么美丽的词,可我还是感觉怎么写也写不好,多少次,我想;就这样吧,不写了。想着他那句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我就很努力的写着,吴庚霖,对,不到最后一刻不能放弃!吴庚霖我一定要写好爱你的文章!即使,我写的很烂!
吴庚霖,还好有你在,总说些理智的名言激励我、鼓励我,为自己想做的事加油。
吴庚霖,还好有你在,唱着励志的《下一个我》,让我忽然明白,我,可以有那么多面,每个人都有好的坏的一面。
吴庚霖,谢谢,谢谢有你,让我学会怎么多,谢谢有你让我懂的这么多,谢谢有你,让我为梦想顽强拼博。吴庚霖,谢谢。
初二:陈一凡
吴邪:
拾年,我终将拾起这十年的回忆。回忆,是苦乐交织悲喜交加的。回忆代表着过去,一切都过去了。我说过,如果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你消失了,我记住发现了。你说用一生还我十年天真无邪。但斯人已去,天真不再,得不偿失。这样的我你还愿意跟我回家,陪着我,走完这一生吗?哪怕,我们之间,隔着长生你愿意之子于归,和我一起在古董店内。看这绵长时光,岁月静好。
张起灵:
拾年,拾起你脸上岁月的痕迹。余生有你的陪伴,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是甜蜜的。谢谢你记得我,谢谢你的坚守。吴邪,带我回家。我不会让你再待我回家。你的温暖,永远存在。你,是我的救赎,我的阳光。
王胖子:
拾年,拾起我对你的思念。我王胖子此生最不后悔的两件事,一是认识了像云彩一样美丽的女孩。二是结识了你们两个兄弟。最后悔的,是在小天真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无动于衷。胖爷我,真的,真心咱们之间的革命友谊。
九年又一年,便是这拾年流水的时光。
初二:汤雯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