嗄!那矮矮的恶魔,拿出一把屠刀来了!做什么?呸!恶魔!你敢割我们母亲的肉?你想杀死她?咳哟!不好了!一刀!拍的一刀!好大胆的恶魔,居然向我们母亲的左肩上砍下去!母亲的左壁,连着耳朵到颈,直到胸膛,都被砍下来了!砍下了身体的那么一大块五分之一的那么一大块!母亲的血在涌流出来,她不能哭出声来,她的嘴唇只是在那里一张一张的动,她的眼泪和血在竞着涌流!朋友们!兄弟们!救救母亲呀!母亲快要死去了!这是方志敏的遗着《可爱的中国》的一部分。是啊,当时的中国是一个很弱的国家。
当时很多人看自己的国家那么弱,又害怕侵略者来时生命会丢掉,便不顾卖国贼是多么的遭人唾弃,就当起了卖国贼,享受着荣华富贵。很多人就开始骂他们。呸!那是什么人?他们也是中国人,也是母亲的孩子?那么为什么去帮助恶魔来杀害自己的母亲呢?你们看!他们在恶魔持刀向母亲身上砍的时候,很快的就把砍下来的那块身体,双手捧到恶魔血口中去!他们用手拍拍恶魔的喉咙,使它快吞下去;现在又用手去摸摸恶魔的肚皮,增进它的胃之消化力,好让快点消化下去。他们都是所谓高贵的华人,怎样会那么恭顺的秉承恶魔的意旨行事?委曲求欢,丑态百出!可耻,可耻!傀儡,卖国贼!狗彘不食的东西!狗彘不食的东西!你们帮助恶魔来杀害自己的母亲,来杀害自己的兄弟,到底会得到什么好处?!我想你们这些无耻的人们呵!你们当傀儡、当汉奸、当走狗的代价,至多只能伏在恶魔的肛门边或小便上,去吸取它把母亲的肉,母亲的血消化完了排泄出来的一点粪渣和尿滴!那是多么可鄙弃的人生呵!是啊,他们骂得对,那些卖国贼就是这种人。虽然,那时候,中国有卖国贼,但是也有无数个英雄。比如说方志敏。他就是一个受人万瞩敬仰的大英雄。我们要向大英雄学习,虽然那些大英雄已经牺牲,可是他们的精神犹在。没有那些抗战英雄,就没有我们。没有那些抗战英雄的抛头颅、洒热血,就没有我们现在幸福美满的生活。
如果,我生活在当时的社会下,我一定会这样做。朋友,从崩溃毁灭中,救出中国来,从帝国主义恶魔生吞活剥下,救出我们垂死的母亲来,这是刻不容缓的了。但是,到底怎样去救呢?是不是由我们同胞中,选出几个最会做文章的人,写上一篇十分娓娓动听的文告或书信,去劝告那些恶魔停止侵略呢?还是挑选几个最会演说、最长于外交辞令的人,去向他们游说,说动他们的良心,自动的放下屠刀不再宰割中国呢?抑或挑选一些顶善哭泣的人,组成哭泣团,到他们面前去,长跪不起,哭个七日七夜,哭动他们的慈心,从中国撒手回去呢?再或者我想不讲了,这些都不会丝毫有效的。哀求帝国主义不侵略和灭亡中国,那岂不等于哀求老虎不吃肉?那是再可笑也没有了。我想,欲求中国民族的独立解放,决不是哀告、跪求哭泣所能济事,而是唤起全国民众起来斗争,都手执武器,去与帝国主义进行神圣的民族革命战争,将他们打出中国去,这才是中国唯一的出路,也是我们救母亲的唯一方法,朋友,你们说对不对呢?我会说对。
通过《可爱的中国》这篇文章,我心里有了一些感触,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福建泉州外国语中学初二:林忆君
每周星期一,随着雄壮的乐曲声,五星红旗冉冉上升,庄严的升旗仪式开始了。同学们把手举过头顶,脸上露出严肃的神情,老师们则伫立不动,双目凝视着缓缓上升的国旗。
多么神圣的时刻!我激动地想:我们伟大的祖国经历了多少磨难,经历了多少洗劫,但它却依然矗立在世界的东方!想着想着,历史的画面一副副地在我眼前出现:岳飞会戈战金贼,民族英雄是人称郑成功浴血奋战光复台湾,赶走侵略者,扞卫了祖国的尊严;黄继光挺胸堵枪眼啊,数不清的英雄名字,述不尽的英雄业绩。我看着升到秆顶的国旗被风吹得呼呼直响。在阳光的照射下,鲜艳红旗上的五颗金星格外耀眼。
我们祖国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年的艰苦卓绝的奋斗,昔日积贫积弱的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勤劳、勇敢、智慧的中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古老的华夏土地下创造了举世惊叹的人间奇迹。
香港、澳门回归,不仅标志着外国在中国土地上的殖民统治的彻底结束,同时,标志着西方对亚洲进行殖民统治的彻底结束。
我们伟大的祖国已经走过了五千年的历程。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卓越创造,为世界文明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新千年中,中华民族必将以自己新的灿烂成就,为世界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我们要好好学习,将来为报效我们祖国而奋斗。
敬礼,五星红旗!
敬礼,可爱的祖国!
诺诺和弦弦是同时来到我家的两只小乌龟。它们从一开始可能对他们的新家不太熟悉,头总是缩在它那坚硬而神秘的壳中,我急于想看看它们的丑态,便在外面叫它们的名字。诺诺,弦弦快出来,你们这两个缩头乌龟。它们还是无动于衷。
第二天,我从小缝里看它们。哇噻,它们的脖子好长,抬头想好好观察一下,它们反应还挺敏捷的,迅速的又伸进壳中了,我相信只有时间能让我与它们熟悉。
每天中午睡觉之前,我都定时去看看它们,喂它们肉吃,它们吃起来可猛了。开始,那些肉都归弦弦,弦弦可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诺诺是个害羞的小姑娘,抢不过弦弦,就不跟它一般见识。弦弦霸道的很,吃起东西来谁也不让,四只小蹄子把肉都揽在怀里,一口一口的吃,不时的还看看诺诺是不是来抢它的肉了。诺诺把头伸出水面瞅瞅我,眼神很温顺,好象说我很饿。爸爸把肉切在另一个盆,把诺诺放在那个盆里,让它自己吃。诺诺吃起来很温柔,不像弦弦那样狼吞虎咽。吃饱了喝足了,该从水里拿出来睡午觉了。
它们吃肉吃的很挑剔,爸爸出发给它们带回来一包龟食,给它们放在水里,它们爱理不理的,正食不吃,吃肉了。每当切肉做饭的时候,总要切一些留给它们,它们的生活多么好啊!
去泊头的几天里,我不时会想起它们,浮在水面上看着我,嘴里冒着泡泡,想起了把它们放在地上,让它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乌龟赛跑,我在旁边只喊加油,弦弦那个大笨蛋跑起来的速度是诺诺的二分之一,谁叫它平时贪吃呢?!还那么霸道。得好好惩罚它一下了,把它放在桌子上,它就往外爬,从上面掉下来壳正好倒了,便用头在地上支撑起它的身体,翻过来爬到诺诺那边去了。呵呵,胖胖小弦。
它们长大了很多,也漂亮了少许,它们用它们的语言与我交流,虽然我听不懂,但会尽力了解它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