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宁海县中考实行考生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制度政策
中考网整理了浙江宁海县中考实施考生分批填写志愿制度的相关政策,希望对学生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今天,记者从宁海县教育局了解到,该县中考招生政策出台,根据2021年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招生指标,划定最低普通高分线,分别填写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包括技术学校),不允许兼职报告,但可以提前批准学前教育等专业。
实施考生分批填写志愿者制度。第一批是宁海中学,第二批是知恩中学,第三批是柔石中学,第四批是中学,第四批是风华中学,第五批是桃源中学,第六批是致远中学。
在这两个方面,第一批宁海中学和第二批知恩中学的招生继续实施分班招生和统招的方法。根据2021年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分配给两所普通高校招生人数的比例为70%,统一招生人数的比例为30%。对于初中招生,县内所有初中均采用学员总数比(学员总数指初中学校参加高中入学考试,达到规定要求的学员总数),按所占比例分配初中入学招生数量;按所占比例分配宁海中学和知恩中学,宁海中学按所占比例分配,宁海中学按所占比例分配。高考成绩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批招生有柔石中学、正学中学、风华书院、桃源书院和致远外语学校。每个考生都可以填写三个志愿者,第一个志愿者没有被录用的考生,第二个志愿者比第一个志愿者低10分,没有被录用的考生,第二个志愿者比第二个志愿者低5分。
特殊班和特色班的招生必须经当地教育局批准,特殊班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人数的20%,特殊班的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总人数的5%。对于近三年特色班成绩显著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特色班招生计划,但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30%。一般来说,普通高中美术类专家不安排跨地区招生。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试合格,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以下的比例不超过30%。招生章程应事先向社会公布,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应立即向社会公布,包括招生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明确特长生、特长生班的类别、人数、专业考试方法和招生方法等。
县职校、技校统筹编制招生计划,继续落实免学费政策。完善招生工作流程,坚持主动优先,按分录取原则,规范有序进行高职招生工作。完善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之间的升学途径,推进普职融通、现代学徒制、工学交替、1+X证书制度等教育改革试点,推进中高职贯通专业课程体系与实践教育一体化改革。加强大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提高高职院校的升学率和就业率,提高职业教育的魅力。
宁高段招生加分项目:
(一)归侨、华侨家庭儿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籍、民族考生,加六分入学
根据《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儿童教育优惠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浙江政联〔2013〕2号)的规定,对所有现役军人儿童实施6分投票优惠。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全国综合消防救援队员及其儿童教育优待通知》(浙江应急人事〔2019〕37号)规定,对消防救援队员儿童实施教育优待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儿童教育优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江公通字〔2018〕52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五、革命烈士儿童(县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票
(6)宁海籍应届毕业生用双农独女证(县卫健局审查),用本人身份证加10分报名。政策类考生有多个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额的一个加分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30分。
通过计算机测试(县招聘负责人),加5分投稿。
在规定区域内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混合招生。公立学校不得以合作、集团化、共同学校等名义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民办学校不得以公立学校的名义招生。以民办学校的名义异地招生后转入公立普通高中学习。学校发现违反招生行为时,应命令其期限整改,将违反招生行为记入校长、教师信用文件,与职务评定、评价优先、干部任用有关。如果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下一年的招生计划和财政拨款。对于非法招生和整改不足的学校,不得在年度教育目标评价中扣除相应的分数,评价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