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中考报名时间:12月20日-12月30日
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天津市考试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为了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通知如下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现就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对象。
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申请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至30日,逾期未补充。户籍转移考生的入津手续必须在2020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注册
1.拥有市常住户口(包括避难定居的随行儿童)或市蓝印户口者。
2.拥有市常住户口和蓝印户口,现在外务省市上学要求返回津升学者。
3.符合津教委〔2011〕103号和津教委〔2008〕19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
4.虽然没有市里的常住户口和蓝印户口,但是已经在我市上学有市里的学籍者,在学校所在地区的招聘审查同意后,可以申请外籍考生的考试,但是只能申请5年制的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种中等职业学校。
往届中学毕业生、各种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该学籍学校办理申请手续,申请资格审查由考生学籍学校负责,学籍学校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没有市学籍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区招聘办理应聘手续,应聘资格审查由其户籍所在区招聘负责,区招聘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2.具有市学籍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学籍学校应与本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考生学籍,进行考生本人、中学教育阶段照片、应征收集照片的三对比。
3.没有市学籍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区中招聘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验证学籍信息,进行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应征收集照片的三对比。
4.港澳学生必须提供学生本人和父母的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内地交往许可证原件台湾学生必须提供台胞证和市居住证原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所发行的津台湾儿童入学证原件。学校必须进行考生本人、相关身份证照片、收集照片的三对。
5.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接受各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不接受资格审查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证明书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人不处理。
6.各中学要明确资格审查责任,执行人员,选择熟悉业务、公务工作的人员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人审查考生的证明书和资料。
7.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最终监督考生的学籍状况。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最终监督市户籍考生户籍状况。
三、信息收集。
1.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应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使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应聘者应根据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客户端应用条件的要求,做好硬件和软件条件的准备。
2.市招聘将考生在八年级参加学业考试时收集的数据统一导入管理系统,作为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的基础信息。
3.经审查确认,符合应届中学毕业生应填写《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信息收集表》(以下简称应聘信息收集表),在规定时间内应聘公司通过管理系统收集应聘信息。考生和家长必须在管理系统印刷的《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未履行签字确认手续的申请表无效。
4.应征照片收集必须按照《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应征照片收集规范和信息标准》的要求进行。
5.各学籍学校在各区招聘的指导下,根据工作流程,根据通过审查的申请表,通过管理系统,逐步完善考生的申请信息。
6.现在是八年级学生,参加2021年八年级学业考试所需信息的收集与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申请信息的收集一起进行。根据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收集要求的要求,各区招生根据学生实际信息和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组织人员引进(或输入)八年级学生参加学业调查所需的信息。
7.市招生总结学生各信息后,组织各区核对,分别构建2021年8、9年级考生基本信息库。批准后的信息库将作为学生参加体育统一考试、学业考试、学业考试和各种高级中学招生的依据。
8.从应聘开始,各学籍学校开始建立具有市学籍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升学文件,没有市学籍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应向应聘所在区提供现在学籍所在地的中学毕业升学文件。文件资料的构建参照应届中学毕业生升学文件资料目录进行,资料必须放入市内统一印刷的天津市高级中学招生应届中学毕业生升学文件袋。文件材料的构建必须在各种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前全部完成。
四、回户口升学。
具有市常住户籍,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市内六区)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自愿回到户籍区升学,回到考生本人必须是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区域。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参加体育统考、学业考试和学业考试。
准备回户籍区升学考生报名手续,随着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一起在学籍学校办理,学籍学校校长是回户籍区升学资格审查的第一责任人。学籍学校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应聘信息收集表》中填写是否回到户籍所在区升学的选项和户籍区名的选项。报名结束后,不再申请回户口区升学。已办理户籍区升学手续的考生不得撤销或变更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另行通知户籍区进行文件审查等。
五、申请工作要求。
1.各区招生,各中学高度重视,提高政治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实际、细致做好各环节工作,积极解决矛盾,维持社会稳定。
2.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实行初中、区中招生、市有关部门三级资格审查的程序。落实谁审、谁签、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中学学校要规范学校行为,不得接受非本校学籍学生的申请。不得向非本校学籍学生发行高级中学升学相关推荐证明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对于没有学籍、没有学籍等违反考生,坚决撤退。
3.各区招聘要积极协调本区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考生户籍和学籍有异议者。通过非正常户籍转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资料或隐瞒手段取得应征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该生应征资格、考试资格、应征资格,进入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