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咸宁全市中小学9月1日开学
中考网于2020年9月1日整理了关于湖北省咸宁市中小学开学的情况,希望对学生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高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预防控制肺炎技术方案的通知》和《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新冠肺炎预防控制肺炎的通知》,为确保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正常开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业时间。
全市所有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定于9月1日开学。为了保证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一个规模大、学生人数多的学校,可以在错误的高峰期作息。
二.疫情防控。
1、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防外出口、防内反弹”,做好今秋开学工作。
该市所有教职员工在返回工作岗位前都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春季开始进行核酸检测的教职工这次需要复检,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返校复岗;
已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或疑似病例的教师、学生和员工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需要返校的,必须在7日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做好校园封闭管理。
加强校门管理,需要在进入校园时进行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检测。
在校园内,实行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的分区单元管理,安排学生在错误的时间和高峰到校学习生活;
严格控制聚集活动,科学设置“一米线”,借助信息技术实现学生校园生活轨迹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3.做好健康管理。
对所有员工实行健康、出勤和盐水排放的会计制度。加强对教师、学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监控。
来自中等危险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必须在集中或家庭医学观察14天后,在7天内带着健康通行证代码“绿色代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书返回学校;高危地区的师生暂时不回学校报到。
实行“早、中、晚监督”、“日报表”、“零报表”制度,并及时跟进和报告缺勤情况。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和杀灭工作,保持公共场所通风,定期对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检测;
建立食品和材料采购渠道及冷冻冷藏食品的定期检验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预防季节性传染病;
加强对全体防疫人员的培训、宣传和指导,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社会实践,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5、做好开业评估和验收工作。
开学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自查自评,市、县两级集中组织监督监督,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未整改的学校严禁擅自开学。
建立健全开学后日常监督监督和问题通报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校园防控措施,完善工作薄弱环节,有效构筑校园防控防线。
第三,校园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开学前,要做好学校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学生宿舍、教室、公寓、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建筑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做好安全教育。
学校要通过“家长举报”、短信、QQ群、微信群等方式提醒家长做好学生返校乘车的监管工作。,并提醒家长注意学生的安全,防止溺水,交通安全等。,以确保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安全,以及学生的饮食和卫生安全。加强与当地疾病控制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好秋季疫情防控工作。
3、严格实施“三个100%”建设。
各类学校应按要求配备保卫人员和“八块”保卫。同时,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保证一键报警系统的畅通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实现无死角的校园监控。
第四,加强监督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对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实现本地区学校全覆盖。市教育局将组织一个开学监督组,在开学前后到学校周围的各个学校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