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首页 > 中考网 > 资讯

2020福建宁德市中考改革政策及实施方案_中考资讯

为了全面贯彻领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改革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总体要求。

第一,指导思想。

在领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推动各地区、各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㈡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要坚持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搞好体育美育,构建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普职并重。根据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展中等职业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巩固和提高普通高中普及水平。

三、坚持司法公正。注重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增强公信力。探讨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体系。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好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等制度改革,促进教学、考试、招生三者有机结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㈢改革的目标。

我们将继续推行语文、数学、英语等9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省统考。自2018年秋季新生入学之日起,实施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从2021年开始,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为目标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进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录取,使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第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考试,旨在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等教育入学考试实行初等教育入学考试与高中入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是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㈠考试的科目和内容。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在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设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另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并将综合实践活动纳入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考试基本内容与要求。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根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统筹两考一评,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加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题量适中,难度适中。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对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进行测试。

㈡考试方式及其组织。

一、省统考科目。文理分科,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全省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二、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察项目。体育课及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是县(市、区)政府组织的考试、考核项目。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个科目;学校根据学生平时的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校考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过程巡视和评优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

各科目分年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科目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5月

地理、生物6月中下旬

九年级体育与健康4~5月

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音乐、美术4~5月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6月中下旬

(四)评卷与成绩呈现

1.评卷工作。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的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评卷工作。

2.成绩呈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和升学录取的基本依据。各科根据原始成绩,划定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位次分别为A、B、C、D、E.原则上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比例不超过5%;A、B、C、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由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评定的组织与程序参照《宁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见附件)执行。

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等,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C等以上(含C)、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D及以上等级即可毕业。学生毕业当年未能达到要求的,可在离校2年内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通过的认定为D等级,应予以毕业。

五、录取总分

(一)考试结果总分的组成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2021年中招录取文考总分为800分,具体如下:

1.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3门科目满分各15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按《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组织实施的考试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满分40分;

3.物理科目按卷面成绩的90%、化学科目按卷面成绩的60%、道德与法治和历史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50%、地理和生物2门科目均按卷面成绩的30%计入中招录取文考总分。

(二)照顾政策加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我市将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原有照顾政策。

(三)录取总分的呈现。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考试结果总分和照顾分组成。

(四)考试等级的使用。中招录取计分科目及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设定等级底线要求;对未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的市级统考科目,探索实行等级奖励分政策,防止群体性偏科,确保国家课程实施质量。市教育局根据文理兼顾、全面发展原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各科等级在中招录取中的使用方案。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合理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市教育局将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创建,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学校使用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至少提前一个学期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毕业升学开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招录取的依据之一,探索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内容,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二)完善优质高中定向生和完成义务教育后的特殊群体升学政策

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促进初中学校均衡提升。完善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办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动态调整。

落实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招录取政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的报名、考试、录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招生考试机构应为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供便利。

(三)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市教育局将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合理确定全市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全市每年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学生和贫困家庭子女。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均要参加中考,可不参加中招录取投档。

关闭
CopyRight 2017 | 语文360网 | 邮件:| 鲁ICP备150236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