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中考生身份证办理须知_中考资讯
今年天津中考申请继续提供考生身份证,办理申请手续时,具有市学籍的应届中学毕业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因此,身份证成为每个考生不可或缺的证明书,考生如何处理身份证明书?
简要介绍:父母带着孩子和户籍簿去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行地点,本人居民户籍薄,天津市非税收统一支付书领取证明书。
1.处理公司。
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各区处理点和电话见二楼)
2.受理条件。
公民从16岁以上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未满16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理申请。
3.应提交的资料:
居民户口簿。
4.办理手续。
从市内六区到户籍所在地区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大港分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环城四区及其他分局处理相应的身份证受理点。
(一)申请人本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未满16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理申请。
(二)工作人员核查居民身份信息后,受理居民申请,收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印刷《常住人口(申请身份证)登记表》,由申请人核对表内项目签字。办理事前收据业务时,还应填写事前收到居民身份证个人申请的邮递业务,还应填写邮递信息。
(3)接收方式。
普通证明书:居民从受理日起1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行地点,本人居民户籍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支付书领取证明书。
提前收到证明书:居民自受理日起7个工作日后到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1号窗口(河东区卫国道148号),本人居民户籍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支付书收到证明书。
邮递证明书:邮递公司7个工作日后邮递到申请人指定的地方。
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除了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要携带本人居民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