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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成华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理须知_中考资讯

  2019年成都成华区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理须知出了,具体详情如下所示:
  第1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
  时间:2019年5月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前
  (一)材料办理方式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或由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签章《四川省居住证》。本市非5+2城区户籍(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成都高新区(不含高新东区)、成都天府新区)跨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只出具《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5+2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申请人截止2019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成都市西华门街32号的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分中心或建设北路一段66号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同①)和法定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时,申请人夫妻双方需出示由成都市房产政务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证明其在成华区无自购房。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协议),同时出示由成华区房管局出具并签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申请人可在街道办事处咨询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
  ④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
  如宿舍所有权为单位,需出具该单位兼章的集体宿舍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发放的房屋使用证或相关证明、能源及物管缴费单等),并同时出示由成都市房管局出具的该宿舍《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如宿舍为单位租用,需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及申请人实际居住证明(单位发放的房屋使用证或相关证明、能源及物管缴费单等)。(集体宿舍的其他极特殊情况由街办实地调查后按照文件精神酌情处置)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入户抽查。
  (二)积分办理方式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或《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与5+2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现场查验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如申请人在我区居住证办理时间截止2019年5月不满一年以上时间,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等相关材料,证明已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一年以上。街办后期也将通过公安系统对申请人在我区居住轨迹进行查验。
  第2步提交申请材料,接受初审
  地点: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时间:5月5日-31日工作时间内
  申请人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证地址所在街道办事处登记,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经街办对照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备查。街办在1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交送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在第35个工作日的下午3:00后对通过审核者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第3步公示就读学校安排
  地点:居住地街道办事处
  时间:7月15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居住证地址所在街道办事处公布通过审核人员的随迁子女拟安排就读的学校。
  第4步接受复核、确认学位
  地点:公示的就读学校
  时间:7月15日17日(小学),7月20日21日(中学);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拟接收学校对申请人子女申请入学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学位。
  申请人届时需同时向学校出具由人社部门兼章的我市2019年5月份社会养老保险费缴费明细清单。
  复核通过后即按照学校安排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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