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晋中市中考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019年山西省晋中市中考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学生公民素养、学习能力、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5个维度的培养和养成情况。
评价实施
由各县(区、市)教育部门统一领导,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结果呈现
为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五个维度分别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公民素养维度不限比例,其余维度A等级占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级占50%55%,C等级占15%20%,严格控制D等级。各县(区、市)要加强对初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评估为优秀学校的,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A等级学生比例可适当提高。
晋中市教育局: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发〔2009〕14号)精神,设立晋中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正处级建制,为晋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