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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东莞中考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对象

2019年广东东莞中考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对象
  
评价类别和对象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
  
学期评价每学期(共6个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学期评价综合考量学生在各个维度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
  
毕业评价在九年级毕业前完成。毕业评价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变化,避免集中突击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初中阶段全体学生。
  
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工作、录入写实记录、审阅遴选、公示确认、提交评语、评定等级、形成档案等7个操作环节。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教育局是东莞市人民政府主要管理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东莞市教育局局长杨靖波负责教育局的全面工作。位于南城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9楼。直属学校管理中心(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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