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2019年湖南省株洲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株洲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指标生计划分配
市教育局将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30%分配到城区各初中,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分配办法为:某初中毕业生参考人数×(某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城区初中
毕业生总数),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
参与集团办学的公办初中学校,在集团内,指标生计划全额分配到初中学校,与集团办学直升生计划合并,按照集团办学直升生招生办法执行。
三、志愿填报
指标生资格:在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参加株洲市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填报指标生志愿。
指标生最低控制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不低于5B。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不低于3B2C。
已被确定为自主招生和集团直升生录取的学生,其填报的指标生志愿将无效。
(一)政策宣传
初中学校于5月初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指标生计划属于指导性计划,未完成的
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常规招生划线计划。
(二)填报志愿
株洲市2019年城区指标生继续实施网上志愿填报方式,具备填报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在6月1日-10日期间,登录株洲教育网(网址:www. zzedu.gov.cn),点击 “2019株洲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页面,进入志愿填报系统。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一个,考生也可以不填报指标生志
愿。
四、指标生录取
7月5日,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排序规则对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进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最低控制线进行审核,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
7月6日,在“株洲教育网”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指标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网上所填报的常规(民办、省示范、市示范等)志愿无效,也不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未被指标生志愿录取的学生,将按流程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五、各县(市)、渌口区指标生确认录取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株洲市教育局:
株洲市教育局是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发〔2010〕3号)和《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株委〔2010〕3号)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
株洲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为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担出意见与建议;负责教育法规实施与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教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负责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并监督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