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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马鞍山中考报名方案

2019年安徽省马鞍山中考报名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各中考报名点,机关各有关部门、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参加2019年中考(包括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

1.户籍或学籍在我市的2019届初中毕业生。

2.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5日至3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各中考报名点。市区共设27个中考报名点(见附件1),各县的中考报名点由本县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中考报名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各报名点具体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1.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报名时须审查户籍、学籍;户籍在本地但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市区户籍考生统一在雨山区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应届初三学生学籍表、本市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以上材料报名点须留存复印件)。在本地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须到本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市区指定的报名点为雨山区教育局,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

2.博望区考生可自主选择在市区或当涂县报名。在市区报名的考生,在后续的考试、招生等工作中均视为市区生源;在当涂县报名的考生,在后续的考试、招生等工作中均视为当涂县生源。报名时,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样表附后),学校依据考生的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各校的报名数据上报招生考试机构后,将不再受理考生要求调整的申请。考生的书面申请由所在学校留存至2019年年底。

3.原示范园区所属初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当涂县招生办负责。

五、报名收费

中考报名费包括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等三项考试费用,按2018年的标准执行。

六、考生信息采集和审核

各初中(含完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报名点的考生基本信息(有关要求附后),由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直接导入到“中考报名系统”;导入前后如需变动,须书面报经基教部门审核批准。各社会报名点的考生基本信息,由报名点直接通过“中考报名系统”录入。

中考报名时,各报名点要同时组织考生选定体育考试选考项目,考生选考项目信息与报名信息同步上报。选考项目一经选定并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

考生电子摄像、评语信息录入、政策性加分申报与审核等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另行布置。

七、有关要求

1.切实担起责任。各招生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中考报名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有关学校(报名点)承担本校(报名点)中考报名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主体要从维护考试信誉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出发,高度重视中考报名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认真研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因履职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责。

2.主动做好服务。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中考报名政策,并耐心做好答疑解惑工作;要特别关注贫困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在报名过程中主动为他们提供便利服务。博望区各有关学校要将《致博望区2019年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样式附后)在中考报名之前,印发至每位考生及家长手中,同时做好有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让每位考生及家长明明白白选择,确保在中考报名阶段不留后遗症。

3.强化过程管理。中考报名全过程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确保各环节工作有序进行。要准确把握报名资格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届别,防止弄虚作假;要加强考生基本信息的审核和校验,尤其要注意身份证号码的采集和校对,确保报名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2019年3月18日前,各县招生办和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将中考报名数据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起,考生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将通过“皖事通”APP和“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在中考报名期间,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进行相关宣传,提醒、指导考生家长提前用手机下载、注册“皖事通”APP(二维码附后),并进行试用;或届时在电脑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厅”(http://mas.ahzwfw.gov.cn),并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栏目进行查询。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考报名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姚 加 8324775

李 冰 2310196

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经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2006年12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成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安徽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也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核定编制65名。其中,院领导职数5名,院长1名,副院长4名。下设办公室、招生考试研究处、普通高校招生处、研究生与成人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非学历考试处、招生考试监督处、命题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9个处室。 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剑桥少儿英语、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组织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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