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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属地分县区开展,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要与市区同步进行,各县要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一)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即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市中招办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1.报名。

  报名方式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时段内自主选择:(1)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2)在初中学校参与报名。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校内通过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3)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中招办在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市中招办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市中招办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公布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市区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通过网络报读市区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市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

  3.录取。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具体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中考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②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③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D或E者,不能被市二中、市三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E者,不能被除市二中、市三中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④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⑤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⑥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市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市二中、市三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市一中、市八中、南宁外国语学校、市十四中、南宁沛鸿民族中学、市二十六中、市三十三中、市三十六中、邕宁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指令定向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3)录取办法

  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市中招办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每批次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4.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由各普通高中自行招录。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特长生指标一般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果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辩论、表演、学科竞赛、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发展、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需报市中招办审核后方可执行。

  5.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今年将市区内所有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45%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各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 (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南宁市教育局简介:
南宁市教育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督室等11个科(室)。辖七县五城区2623所学校,学生118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简介:
南宁,简称“邕”,别称绿城、邕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带、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永久举办地,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也是南部战区陆军机关驻地。
南宁建制于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至今已有1700年历史。南宁是一座历史悠久的边陲古城,同时也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现代化城市。全市下辖7区、5县,面积2.21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5.5万人。
南宁位于广西南部,地处亚热带、北回归线以南,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
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将南宁定位为面向东盟的核心城市,支持建成特大城市和边境国际城市;南宁获得2018年第12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举办权、2019年苏迪曼杯举办权。 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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